屠呦呦教授获得诺贝尔奖,说明了什么?
刘虎,科创论坛创新工程局
昨天东局长打电话来问我的看法,其实我除了觉得应该祝贺及感谢屠呦呦(这几个字在几天前还很难用拼音输入)教授之外,几乎没对这事发表过看法。既然有人来问,那就公开说一下。我想大家关心的是对目前争议的看法。实话说,在颁奖当天大家就已经预估到会发生很大动静,所以也没必要按部就班了。
我想说的是,今年的生理学或医学奖的颁奖成果的性质在历史上并不多见,这是引起争议的基础,离开了这个基础,就不会在公众领域引起多大动静。诺奖一直是重理论、重原理发现的,通俗的讲,就是奖励搞清楚“为什么”的人。即使罕见的对非原理性的发明颁奖,通常要么是因为该发明开辟了科学发现的新视野,要么是发展了有利于应用科学技术成果的方法之类。爱迪生就从来没有得过诺奖,如果他能够把爱迪生效应的物理机制阐述出来,获奖应该没有问题,可惜他没有做到。
发现青蒿素,采用的是药物筛选的常用办法,而且是在细胞水平(或原虫水平)进行的。筛选采用的化合物库包括了中草药,在国外不常见,但是,包含植物提取液的药物筛选却是常见的。从植物中筛选药物的历史非常久远。我们知道,治疗心脏病的洋地黄毒苷,抗胆碱药阿托品,中枢兴奋药吗啡和咖啡因,肾上腺受体激动剂麻黄碱(冰毒的原料),最早的解热镇痛药水杨酸(经改造成的乙酰水杨酸就是大名鼎鼎的阿司匹林)以及用来杀人的蓖麻毒素等,都来自植物。而关于有效成分的提取技术,不论有效成分在多高温度分解,只要能找到适当的溶剂或蒸馏工质,都有相应的办法。如果有效成分在更低的温度分解,甚至可以用氟利昂来提取,这是解放前就已经公知的技术。本来早就该用乙醚或者其它更适合的工质,作为植物药提取的专业人士,也显然应该预见高温对药物的破坏作用,与其说“找到了”合适的提取方法,还不如说“打破了中药煎煮惯例带来的误导”。
诺奖颁给青霉素是合理的,尽管准确的说来,青霉素也是“微生物提取药”,但它是微生物提取药的祖师爷。青霉素开创了抗生素的广阔天地,将人类从化学药时代(磺胺)带进了抗生素时代,是历史的跨越。而就在青蒿素发明之前一个多世纪,在金鸡纳树中提取的奎宁,早已让人类在与疟疾的战斗中首战告捷。金鸡纳树皮是印第安人的传统药物(可以称之为印药,由于印第安人在美洲,也可以叫美药),奎宁的发现也有着传奇的故事。可以说提取植物药抗疟疾的头筹早已被夺占了。双氢青蒿素是在测定青蒿素结构的过程中,对青蒿素进行还原后意外发现的,关于其发现权至今仍有争议。尽管青蒿素的发现难度大于奎宁,为同一个路子搞出来的药物颁奖,在整个诺贝尔奖的历史上仍属绝无仅有。
正因为这种罕见的成果性质,将诺奖的获奖标准“降低”到了街头讨论也可以广泛参与的程度,加上国内各方面人士都可以找到一个角度来佐证自己的观点,才铸就了热烈的争论。看重青蒿素的发现带给不发达地区的巨大好处的话,大可以颁发和平奖。如果真的颁发和平奖,一定是举国一致欢庆,绝无这么大争论的。相反,如果因为屠呦呦教授获了奖,就给她评个院士,反而是对国内学术界的侮辱。
关于青蒿素获奖能够说明什么,我认为,其实什么也不能说明。同其它的科学发现或者技术发明一样,青蒿素的发现本身也具有偶然性,不可复制性。同时,它还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诞生的“爱迪生”式的发明,是非常罕见的。寻找合适的火箭推进剂就用过同样的办法,耗费巨大且没有取得多少有价值的成果。爱迪生先生寻找灯丝材料也用过这种办法,但真正让电灯普及,却是因为钨的加工技术取得了突破。这本来就是成功率与其它科学研究方法相比没有优势,并且代价极大的方法,是小概率事件中的小概率事件。众所周知,偶然的孤例是不能证明什么的。既不能证明中医有价值或者没有价值,也不能证明人海战术有效或者无效(没有取得任何效果的人海战术多了去了),更不能证明文革就应该再来一次。任何人、组织或者“派别”拿这个朝脸上贴金都是耍流氓。不但用青蒿素的例子不合适,就是用其它诺奖成果来编写心灵鸡汤,仍然是人类聊以自慰的手段,仅此而已。除了容忍和鼓励一切增加科学研究多样性的努力,谁也不能证明,现在怎样就能在将来获得怎样的成果。这是科学研究和发明创造本身的无规律性决定的。
最后,再次感谢屠呦呦教授和她的青蒿素,不论有多少故事,不论人们如何看待这个成果,它都是对人类的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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