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人信誓旦旦的和我说,我的以上观点叫”铁公鸡“,可能我高考语文没考好,但是猜测是说我的观点是”斤斤计较“。。。。
然而,我也不知道这属于人身攻击还是什么了,大家有没有语文成绩比我好的,出来帮我分析下这个词。
然而,我也不知道这属于人身攻击还是什么了,大家有没有语文成绩比我好的,出来帮我分析下这个词。
[修改于 8年7个月前 - 2016/07/03 23:34:02]
引用 S.D.P:
还有人信誓旦旦的和我说,我的以上观点叫”铁公鸡“,可能我高考语文没考好,但是猜测是说我的观点是”斤斤计较“。。。。
然而,我也不知道这属于人身攻击还是什么了,大家有没有语文成绩比我好的,出来帮我分析下……
引用 bg8npk:
这种文章我记得很久以前就看过,
总的来说,法律还是应该遵守的,爱好者的权利也应该得到保障,文章作者应当严肃考虑频率分配问题。
转载者转载的时候可能焦点并不在具体的频谱使用上,有了解这种情况的读者指出……
引用 虎哥:虎哥,看了这么多人的回复,我很认真的想和包括你在内的HAM说一句,如果我们自己都不去维护自己的频谱资源,自己都不维护自己的合法性,任由各种干扰源发射机和设备在业余段工作,最后的结果恐怕很有可能是业余无线电的频谱空间比我们预想得更快的萎缩乃至消失,并且那些混乱的信号还会像很多年前差点发生的那样,给某些单位以“清理业余段,取缔业余无线电”的理由,到那时候不知道HAM们作何感想。
遥控器工作在28M和70M左右是有一些历史原因的。国家无委1986年才由军队开始向地方过渡,此前无线电一直是军队为主,各个部门都在各自为政,其实各家也管不了什么,又什么都能管,公安局也可以抓黑台,邮电……
引用 qwe:如果辐射功率足够小,以至于任何人都不会受到影响(比如仅仅在同轴电缆中传输),其实什么频率都不用办证。
我记得国家标准有规定限制功率,只要在功率限制之内使用业余频率不用办证。不然各种遥控器,wifi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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