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共享,是开放的表现吗?
学术资源不开放,已为国内众科学工作者深恶而痛绝之,“共享学术资源”屹然成为最“革命化”的口号。一时间,把一本受版权保护的电子书大张旗鼓的“共享”被称作开放;把数据库密钥转手给一大群人被称作开放;教网友如何进攻资源网站截取数据也被称作开放。似乎开放的主动权总是掌握在用户手中,开放的功劳也归这些学术资源的利用者一样。而当他们自己的东西被如此共享的时候,他们又要大谈特谈知识产权保护了。这些“开放”的人,总是用不同的眼光来对待自己和别人,于是,总是最“革命化”的。
我国学术资源不开放是事实,但不开放的范围多集中在非文献资源。一般的论文和非密级的数据,只要花钱就可以买到,价格相对国外而言并不算高,甚至还有很多完全免费的。没有哪个国家会把合理的有偿数据服务视为学术资源不开放的表现。应该付出代价而不付出,反而采用各种手段来“共享”,也不能视为开放的表现。因此,现在有的人搞的“共享”,与我国的学术资源不开放并无对症之处,这一剂方子,恐怕不但不治病,在特定环境下还要坏事。
共享应当以资源的创作者为主导。假如人人都愿意将自己拥有知识产权的资源共享出来,也就不需要需求者挖空心思来搜寻、破解了。现阶段距离这个理想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虽然我们不能立即实现它,但是可以有效的推动它的进程。对于现在这种“共享”方式,在没有别的办法的时候,也必须以尊重知识产权为原则。
对于共享者个人,他是开放的,向共享者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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