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 人民日报 于May 25, 2010 10:20:20 敬请注意: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观点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北京海淀教师进修学校高级教师袁腾飞一段讲课视频日前被公布到网上,引发争论。海淀区政府官方网站“群众事务呼叫中心”栏目公布群众来信,表示希望“管管历史老师袁腾飞”。海淀区教委会对袁腾飞事件进行了调查,学校已对袁腾飞责令检查、警诫谈话、批评教育。(环球时报较早前报道)
当下,不时有此类新闻:一些地方对不同声音、批评意见乃至揭露问题的声音进行封堵。网络上则充斥着这般风景:一些观点相左的网友相互对骂、攻讦。这种现象不太正常。
人们对事物的认识看法,不可能完全相同。在一个多元社会,尊重不同的观念、不同的见解、不同的声音、不同的意见,既是尊重公民的言论表达自由,也是提供一条释放情绪的渠道。思想、精神、情绪,有如河流,要让它顺畅地流动,这就得有“河床”,必要时还得 “泄洪”,疏导、疏通,而绝不能封堵。否则,泛滥起来,便可能成为灾难。当然,这种表达的自由和权利,不可以用来造谣、诽谤,不可以危害国家、社会和他人利益,不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可以散布虚假信息。每个人的行为举止都应该受法律的约束。
兼听则明,各级领导尤其需要包容不同意见。只有允许各种不同声音的存在,只有听取各种不同的声音,才能比较全面客观地了解和掌握各方面情况,才有利于做出理性的判断和正确的决策。如果不能包容不同意见,听不得不同声音,甚至只习惯听顺耳话、赞美话、奉承话,只喜欢拍马屁的人,那么便很可能被甜腻的蜜语所黏,被势利小人所包围,这实在是很危险的。现在一些地方,见不得、听不得、容不得不同声音、不同意见,更容不得批评,甚至对一些合法表达不同意见的人罗织罪名,动用国家机器封堵、抓捕、判刑,这是非常错误的。这违背了国家法律,侵害了公民权利,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不仅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也影响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社会公众也需要包容不同意见。这体现在家庭、单位、企业、团体,也体现在社会人际交往之间。你可以不同意他人的观点,但你应该尊重他人表达的权利和自由。缺乏这种胸襟和气度,只能“顺毛摸”,不能触“逆鳞”,这实际上是狭隘、虚弱的表现。一个人不懂得尊重别人,自己也不会被别人尊重。包容不同意见,是一个集体中人际之间和谐、和睦、和平、和气的重要因素。如果人们都能够包容不同意见,和睦相处,那么,社会便会更加和顺融洽。
包容不同意见,是一种高度,境界的高度,思想的高度,精神的高度;是一种宽度,是海纳百川的宽广胸怀,是海阔天空的容人雅量;是一种深度,需要有深厚的底蕴,深邃的精神,深刻的见识,深远的思想。能否包容不同意见,检验一个人的胸襟与气度,检验一个社会的开明与自信。
袁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