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新闻发文痛批中学语文“四大论证方法”:逻辑狗屁不通
虎哥2018/10/03正能量研究 IP:四川

按:我曾在科创多次批评中小学议论文写作方法,并且多次汇总介绍“摆事实、讲道理”、“以喻代证”等常见错误。在我看来,近年来中学语文的“四大论证方法”完全是“四大愚昧、四大诡辩、四大糟粕、四大毒药”,明明是“教科书级的错误”,却被奉为圭臬。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如果明显的犯其中一种错误并不思悔改,在科创就构成严重违规,可直接封号。在论坛人气旺盛的时候,曾引起过严重的冲突。我们搞不明白,为什么在非技术话题上胡搅蛮缠的“搅屎棍”那么多,而在技术话题上有较强分析能力的人总是很少且不能单用知识匮乏来解释。

考虑到语言是一切思维和概念的基础,科学技术严重依赖于概念体系和抽象思维,中学教育中的这种显然是系统性的愚民导向很可能是上述疑问的答案之一。需要指出的是,我看到某些网友暗示这是党和国家的阴谋,我是不赞同的;相反,我猜测这更可能是某些非蠢即坏的御用文痞们无心插柳的结果。

最近偶然看到腾讯新闻历史频道在8月21日撰文比较系统的指出“四大论证方法”的荒谬,特转载如下,供大家参考(略有编辑):

语文教材里的“四大论证方法”逻辑混乱,是有害的

谌旭彬

下图,是2000年重庆市普通高中招生统一考试(中考)语文试卷中的一道阅读理解题。

四个备选项里提到的举例论证、道理论证、对比论证、比喻论证,在语文教科书中,通称议论文的“四大论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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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000年重庆中考考卷中关于“四大论证方法”的试题

因为种种缘故,大多数初、高中生,没有机会接触到真正的逻辑课程①。这“四大论证方法”,在语文教科书中存在了数十年,极大地塑造了他们的思维模式,塑造了他们写作和言说的逻辑。

可惜的是,这“四大论证方法”,本身并不是一个有逻辑的东西,有些甚至与逻辑背道而驰。

大有问题的“四大论证方法”

试分别言之。

(1)举例论证。

所谓“举例论证”,指的是列举诸多相似事例,来证明论点的成立。

语文教科书中最典型的“举例论证”,莫过于孟子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一文。教科书节选的部分如下:

“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中,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这段话里,孟子举了六个出身苦难而终成大人物的例子——舜、傅说、胶鬲、管夷吾、孙叔敖、百里奚——进而得出“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这样一个结论。

这种“举例论证”无疑是错误的。

孟子举出一万个出身底层饱尝苦难的成功者,他人亦可举出一万个出身显赫未逢苦难的成功者。从苦难里爬出来的人、还深陷在苦难里的人,不愿自己曾经尝过、或正在品尝的苦难时光毫无意义,说一些“感谢苦难的磨练”一类的话,是可以理解的。但如孟子这般,拿着六个例子,就来推销“天降大任给你之前必先让你吃苦”这样的鸡汤,就很不负责任了

多数时候,“天将降大任”之前,先降下来的,或是好体制,或是好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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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初中语文八年级上册《孟子两章》之“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2)道理论证。

所谓“道理论证”,在语文书中指的是引用经典著作中的见解、古今中外的名人名言、公认的定理公式等,来证明论点的成立。这种论证方法,利用的是一般人畏惧、崇拜权威的心理。

在逻辑领域,“诉诸权威”是一种相当常见的谬误——因为权威是有范围的,“诉诸权威”有合乎范围和不合乎范围之别。比如著名电视主持人可以谈如何做好节目,他关于“转基因”如何如何的言论,却未必值得信赖。

一个人可能会理性地诉诸相关领域的权威,学者、科学家通常会这样做;也可能诉诸无关权威。比如,“诉诸古代智慧/名人”就是一种典型的“诉诸无关权威”——无论多少古代名人谈论过“阴阳五行”,无论多少古代名人谈论过“风水命数”,都不能证明其真实性和正确性。当然,在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诉诸权威”式谬误,是“有专家表示”、“有外国学者认为”……诸如此类。

事实上,即便是“诉诸相关领域的权威”,也须有所节制。比如,在缺乏学术独立性的环境里,“相关领域的学术权威”并不一定值得信赖。而且,“相关领域的学术权威”还存在着更新迭代的问题——在笔者所熟悉的历史领域,因为史料的发掘和研究的深入,一、二十年前“史学权威”的观点,也很可能已被新的结论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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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984出版的《语文辅导 三年级用》(山西人民出版社,张文田/编)中,“革命导师”、“人民领袖”的言论引用,也被归入为“道理论证”。

(3)对比论证。

所谓对比论证,指的是一种将两种事物进行对照、比较,然后得出某种结论的论证方法。又称类比论证。

对比或者类比,是人类最原始的一种理解世界的思维模式。比如,董仲舒为了证成其“天人合一”理论,曾做过这样的类比:

人全身有366个关节,对应天一年有366天;人有12个大关节,对应天一年有12个月;人有五脏,对应天有五行;人有四肢,对应天有四季;人眼有开合,对应天有昼夜……

(原文见《春秋繁露》:天以终岁之数,成人之身,故小节三百六十六,副日数也;大节十二,分副月数也;内有五藏,副五行数也;外有四肢,副四时数也;乍视乍瞑,副昼夜也;乍刚乍柔,副冬夏也。

略通逻辑者都明白,这种类比其实毫无道理,无任何科学依据可言(仅就实事实而论,人体也并无366个关节)。

可惜的是,这种无逻辑的类比,在理性未昌的旧时代,曾深入到民众日常生活的各个角落。比如,《汉书》里说“天无二日,国无二主”,其实,天有没有两个太阳,和国家可不可以有两个最高领导人,并无任何逻辑关系,从前者无法推导出后者。今天,天上仍然没有两个太阳,国家却不妨“三权分立”。

今天的人在讨论社会问题时,也仍然很喜欢使用对比推论。比如,有人觉得“禁枪问题”不值得讨论,因为:

“当醉酒的司机碾压了一个孩子时,我们追究的是这个醉驾的司机,而不是他所驾驶的汽车。当有人用枪射杀了一个孩子,我们追究的则是这把枪。我们难道不应该去追究用枪杀人的人,而不是枪本身吗?”

这种类比,看似很有道理,其实不然。

被车撞死、被枪打死,固然有很大的相似性,但私人汽车是现代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私人枪支却不是。禁车带来的害处,与不禁车带来的好处,孰大孰小,显而易见,这是公共舆论从来不曾将“禁车”纳入讨论主题的核心原因。禁枪的好处与害处、不禁枪的好处与害处,孰大孰小,则仍是一个众说纷纭的话题。

现实生活中,很难找到两个相似性100%(或接近100%)的事物来进行类比。所以,类比推理,往往只能提供某种“或然性”。这种“或然性”,在人类认知世界的历史进程中,有着很重要的地位。但它在逻辑上,毕竟只是一种“或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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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董仲舒的《春秋繁露》,是一部大量滥用类比论证的著作

(4)比喻论证。

所谓比喻论证,指的是拿日常熟悉的某些事物来作比喻,以证明某些论点。

比喻可以用来辅助叙述,将事物描绘得更形象,将问题表达得更清晰。但无论何种比喻,都不具备逻辑上的“论证”功能。

在先秦知识分子当中,孟子是相当喜欢用“比喻”来说道理的。他和告子讨论人性的善恶,告子说:

“人性啊,就像那激流,东边挖个口子就往东边流,西边挖个口子就往西边流。人性不分什么善或者不善,就好比水的流向不分什么东或者西。”(“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

孟子的回应是:

“水的流向,确实不分东和西,但它难道也不分上和下吗?人性本善,就好比水一定是往下流。人的本性没有不善的,水的流向没有不往下的。”(“水信无分于东西,无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

告子也好,孟子也罢,都犯了拿比喻来论证某一观点的错误。水往下流,与人性善或不善,可以说毫无逻辑关系。③

比喻只能用来辅助表述,不能拿来构建逻辑;它是修辞手段,不是论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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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960年上海教育出版社《写作基础知识》一书,如此描述“比喻论证”。

“四大论证方法”的由来

“四大论证方法”是如何进入语文教科书的?

笔者没有见到确凿的材料。大致可以肯定的是:它们进入语文教科书的时间,是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

在此之前,语文教材关于“论证方法”的介绍,虽无统一口径,但多侧重介绍归纳法演绎法

比如:1973年,山东夏津师范学院编写的《语文教学改革资料选辑》中,关于“论说文的论证方法”,只提到了两种:(1)归纳法;(2)演绎法。

1975年,湖南第一师范学校革委会编写的《常用问题及其教学》一书,谈及“论证方法”时,作为重点讨论的仍只有:(1)归纳法;(2)演绎法。附带还介绍了类比法、引申法、对比法、反证法和分层论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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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975年出版的《常用问题及其教学》封面

1978年出版的《谈语文教学》(山西人民出版社)中,出现了因果论证法、例证法、喻证法、剖析法。

人教版1984年3月第一版的高中语文第三册里,总结论证方法,共计八种:例证法、引证法、因果论证、正反对比论证、比喻论证、分层论证、引申论证、类比论证等八种。1987年第二版的高中语文第三册,仍将论证方法总结为八种,但具体名目却有很大变化,重新收入了归纳法和演绎法。

到了1994年前后,初中毕业生才被正式要求掌握四大论证方法:例证法、引证法(即道理论证)、对比论证法、比喻论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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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994年,北京学苑出版社出版的教辅读物《初中语文常用阅读法指南》

此后长达约20年的时间里,“四大论证方法”成了全国初中生必须掌握的语文常识。

这些所谓的“论证方法”,遮蔽了真正的逻辑教育。

早在1991年,“四大论证方法”尚未完全成型之际,已有一线语文教师指出,所谓举例论证、道理论证之类,都不能算作“论证方法”:

“典型事例也好,科学原理也好,……并不是一种推理形式……都只是一种论据的存在形式,事例或原理,并不能称为方法,更不能称为论证方法。”④

在这根本称不上“论证方法”的“四大论证方法”进入语文教科书之前,约在1988年左右,以“让学生真正扎实地把基础知识学好”为由,中学语文教材删除了有关逻辑学的教学内容。

逻辑学者俞瑾,曾在当年撰文悲叹:

“中学语文课本删去原有的逻辑知识短文,许多语文教师对此表示不解,认为这是一个错误的决定。这件事也促使我想了许多许多。我想起著名语言学家王力教授生前说过:‘语文水平的提高,有赖于逻辑思维的提高。要紧的是教学生怎样运用思维。’……中学生正处在智力发展的关键时期,学一点逻辑知识有助于思维能力的提高,这方面我们不是做得太多,而是做得很不够。几篇逻辑知识短文,是文革以后才编人中学语文课本的,然而刚用了几年,就给删掉了。据说,这是为了‘降低难度’,‘突出最基本最主要的内容,让学生真正地扎扎实实地把基础知识学好。’逻辑难吗?几篇短文,讲的是一些最基本的逻辑知识,并不比中学数、理、化教材中一些内容更艰深;恐怕主要不是因为它‘难’,而是因为人们对它不重视”

“……西方人是深深懂得逻辑对于科学发展的重要作用的,故《大英百科全书》把它列在五大学科的首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制的学科分类,将它列在七大基础学科的第二位。对比之下,逻辑学在我们中国的地位却是十分可怜。……甚至连两千多年前亚里士多德形式逻辑中那一点最基本的知识,要在群众中普及还十分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削弱中学的逻辑知识教学和逻辑思维训练,恐怕只会贻误我们的下一代”

诚然,我们有引以骄傲的‘四大发明’,还有‘一百个世界第一’,但仔细想想,这些‘发明’、‘第一’基本上都属于工艺技术,不需要也没有什么理论,火药的发明人不会想到研究它的化学成份,火箭的首创者也无须解释火箭上天的动力学原理;自然,也有人关心日蚀、月蚀、洪水、地震,但也仅限于客观的记载;翻翻我们历代思想家、理论家、改革家的浩卷繁帙、雄文巨著,有的是引经据典、托譬设喻之类,就是缺乏科学的论证、严密的推理,一句话,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理论思维。……今天我们有些中学生感到逻辑难学,也许正是由于逻辑思维能力薄弱;有些教师感到逻辑难教,可能也是由于自身逻辑知识欠缺。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回避逻辑知识的教学以及推广工作,干脆来个‘取消主义’,而是应当大力加强才对。”⑤

1988年,曾有媒体痛心疾首,斥责“中学语文教材删去逻辑短文是十足的历史性大倒退”,但逻辑学的相关内容,终究未能重回语文教材。稍后进入教材的,是由演绎法和归纳法退化而成的、逻辑混乱的“四大论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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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思维与智慧》1988年第3期评论员文章

注释

①短史记:久违了,逻辑常识:表扬一下2018年全国Ⅱ卷作文题

②殷海光,《逻辑新引:怎样判别是非》,上海三联书店,2004。

③鲍鹏山,《孟子的逻辑》,《随笔》2002年第2期。

④陈友明,《关于论证方法的辨正》,《语文教学通讯》1991年第11期。

⑤俞瑾,《理论素养的提高需要逻辑——对中学语文课本删去逻辑知识短文的一点异议》,《江苏教育》1989年第3期。转引自:俞瑾,《逻辑与语言论稿》,江苏教育出版社,2000.10,第277~2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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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于 6年2个月前 - 2018/10/03 10:36:01]

来自:科创总论 / 科学技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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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哥 作者
6年2个月前 修改于 6年2个月前 IP: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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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局面不恶化就不错了,短期内改变的可能性很小,但是,老师们和各位爱好者可以行动起来,主动向同学们介绍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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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哥作者
6年2个月前 IP: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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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Jam.exe发表于12楼的内容
还记得议论文阅读:这句话运用了比喻论证的方法,把⋯比作⋯ 不这样写没分

比喻不是不可以在议论文中使用,但它仅限用于解释说明,常见的情形是用读者更容易理解的、耳熟能详的例子,来解释深奥的逻辑或现象。但比喻绝不可以作为论证方法使用,比喻不是论点成立的充分条件,只是支持论点的一个特殊的例子而已。“比喻论证”这个说法,是彻底的大倒退,高速倒车,可以说否定了五四以来新文化的基础,直接退到孔孟之道去了。

要学这些论证方法,还不如围观…街头大妈吵架,生动形象,一学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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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哥作者
4年8个月前 修改于 4年8个月前 IP:四川
878398
引用314159发表于47楼的内容
可是,在这篇反驳举例论证的文章里大量的使用了举例论证。是不是可以说举例论证错误的前提建立在举例论证正...

这个帖子,有很多人说文章用了举例论证。

已经有网友说过很多次,举例≠举例论证。举例可以用于修辞、解释说明、便于读者理解,但一般不构成逻辑上的论证(个别情况例外,比如用反例证伪可证伪的命题)。再提出这种低级质疑我想不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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