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装pcp 发表于 2014-2-12 12:30
儒家影响得太久了,一个中国人是一条龙,两个中国人是两条虫。合作精神欠缺。
特权思想和缺乏公平解决利益冲突的机制,必然使得胜者为王败者寇的潜规则流行,最终是某些个体受益而整个民族利益受损
改装pcp 发表于 2014-2-12 12:30
儒家影响得太久了,一个中国人是一条龙,两个中国人是两条虫。合作精神欠缺。
哈哈,帮主见笑了:)
第一个问题:任何事物或东西都有可能有优点和缺点(不足)的地方,人的身体有时候也会出现某种营养不足的情况,那么我们就要把这种不足的营养补充上;东西方文明也互有优点和不足的地方(我承认这一点本人没有提供严格充足的依据和经过严谨的论证),那么不足的一方就要把不足的地方补上。这个论述从逻辑上我认为是没有问题的。
我记得以前看过一些材料,民国的时候有一段时间很多人包括胡适鲁迅等著名学者都提出过废除汉字,将汉字拉丁化的运动,不知道帮主有没有看过这方面的一些资料。
我表达的意思不是中国没有逻辑,中国古代的墨家的逻辑水平是很高的,我这里指的主要是符号逻辑和数理逻辑,汉字是表意文字,不是单纯的符号,这一点可能也是汉字的先天不足之处吧。
这篇小文只是偶然发出的一点感想随手写出,没有经过严格的论证和推理,让楼主见笑了,回头我再好好检查作业:)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喻证,它是由一个大前提出发的两个三段论论证:大前提-对于任何有缺点和不足的事物或东西,我们要把不足的地方补上。小前提1:人的身体会出现某种营养不足的情况,结论1:人的身体出现某种营养不足的情况下,我们就要把这种不足的营养补充上;小前提2:东方文明也有不足的地方(我承认这是一个没有经过严格检验的假定)),结论:在东方文明有不足的情况下,我们要把不足的地方补上。
还有想向各位请教一下,即使从类比的角度来说,类比论证也是一种论证方式吧,不能说只要是类比就都是错误的吧?
这是界定的问题:对于任何有缺点和不足(并且无法舍弃)的事物或东西,(在能够弥补的情况下)我们要把这种不足补上。人的身体无法抛弃吧,一个民族的文明也不能轻易舍弃吧。舍弃涉及到另外的情况,不在本讨论的范围之内。另外国内很多逻辑学教材和著作是将类比作为一种论证方式而列入章节的。
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来说,任何假设假定都是允许的,但是要有足够的证据和支持。
也是当时年少轻狂吧,现在已经没有这种魄力和勇气了,文章的本意是希望对这方面进行一些思考和探讨,并无狂傲卖弄之意,按语已经明确说明希望就这个问题进行探讨和请大家进行指正了。
谢谢帮主的谬赞,感谢科创能够在纷扰的当下还能为愿意思考和研究的一些人提供和保留一片天地,逻辑学涉及到我当年研究领域的一部分内容,我对当年这部分内容的研究是不够满意的,现在正好有些空余时间,希望能把这一块补足,为我的研究划一个完整的句号,非常感谢大家对我一些不够严谨的观点和认识的批评指正,也希望能与大家就逻辑学方面的一些问题继续进行沟通交流!
平日生活和媒体报道中,还是经常看到很多不讲逻辑的情况和现象,比如 “恶意返乡”“外来人员进小区就地正法”等等,真是感到既心酸又无奈!
一直对国内逻辑学教材的通俗性和易读性不太满意,感到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希望能重新写一本通俗易懂贴近中国人思维方式的逻辑学读物,最近正在重读国内外一些逻辑学专著,为这本书作准备同时积累一些素材,今天重读到柯匹和科恩等人合著的《逻辑学导论》第11版 ,心里有一种酣畅淋漓的满足感,在此小小抒发一下,希望能给这本书的写作开一个好头:)
不是两种逻辑,是同一种事物的不同表述方式或呈现形式,比如不同国家的人有不同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按着不同人群易于接受的方式来呈现,这个从逻辑上没有问题吧?我觉得帮主有点偏激和武断了
不是两种逻辑,是同一种事物的不同表述方式或呈现形式,你觉得这句话没有说清楚吗?有问题吗?有些国家某些地方的人用点头表达不同意,用摇头表示同意,难道你跟他们交流的时候还非得坚持用点头表示同意吗?我什么时候说过我代表中国人了?你不同意某种称呼可以直接表达出来,从作为一个网站的维护者的角度来说,保持一定的包容和开放态度是最起码的素质和要求吧?“用适合的行为习惯和对方打交道”和“用适合某群体的思维方式来表述一个东西”是两个不同的命题,你将其混为一谈是不是在偷换命题?这种傲慢自大、高人一等的态度我想也不应该是学术交流所认可和提倡的吧?
作为一个具有博士教育经历的人,最起码的学术道德和规范我还是知道的,对一个在学术探讨中通过类似人身攻击这种最低劣的方式来对待一个学术问题的人,我真的无话可说,从此退出科创,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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