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近日有不知名会员向我借用账号 在被拒绝后要求提供受学术分保护的帖子内容 在被拒绝后退出了科创论坛总群
在此重申一下信息安全管制的规定 以防有些会员没有仔细阅读过管理细则不慎造成信息安全事故
科创论坛管理细则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 特种科技爱好的话题,必须发布在相应的特种科技爱好版块中。未经版主许可,禁止将特种科技爱好话题转发到非特种科技爱好类版块,禁止会员将受学术分保护的信息,以不加保护的方式重新张贴或转发给不具有相应学术分的会员。
未经服务中心许可,禁止将论坛上的特种科技爱好话题转发到其他网站或媒体上。
尚未取得特种科技爱好类话题发表权限的会员(以能否在相应版块正常发帖为判断依据),必须通过参与其它学术话题提高权限,在获得权限以后才能发表。未取得权限的会员,也不得开展特种科技爱好活动。
禁止就特种科技爱好话题进行非公开的提问和讨论,包括但不限于:留下QQ号、邮箱等索要资料;要求其他会员用短消息等任何非公开方式交流;请其他非特定会员留下邮箱传送资料;发布未经论坛批准的QQ群等。
第二十七条 论坛服务人员应对会员的IP地址、提交实名认证的身份证号等信息保密,除非国家机关依法检查,不向第三方提供。会员和论坛服务人员都应警惕电话和网络诈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遇有可疑事件,如有人声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求检查言论和IP,或声称论坛工作人员,要求借款等,应立即拨打论坛值班电话,向服务中心报告情况。
第二十八条
会员发现论坛上有可能危害论坛运行的敏感信息,以及有违反本细则第26条规定的情节,应当及时向服务中心举报,情况严重,事件紧急的,应直拨论坛值班电话。对于举报有功的会员,视情况给予奖励。
学术分减分处罚实施办法
第五条:对执行处罚以后,分数小于-1分的会员,可封禁账号。
第六条:同时有多个减分情节的,或者多次犯同一错误的,应分别计算减分分值,合并或者分别处罚。
第七条: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减为0分。
9、将有学术分的论坛ID交予他人使用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减2分。
10、向等级较低的会员赠送积分,折算为科创币超过5000元的。但受赠人学术分值高于5分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