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社会中
刘 虎
众所周知,人与动物决不能相提并论,那是因为人具有社会属性,每个人都是社会人。正因为有社会的存在,人们才自信的与动物界区别开来。不过别高兴得太早,高等动物共有的属性,人类差不多一个也没落下。
1、个性
首先需要说明,这里要谈的个性,并不局限于心理学或者精神病学对“人格”的定义。在这些理论中,个性和人格是同义词,而这里,个性是在“个性主义”中定义的,后者是一种崇尚个人的一切,承认个人的唯一性和独立性的社会思想。就整个世界而言,个性主义为主流社会完全接纳还不到一个世纪,它是伴随着科学的大发展和产业革命带来的社会巨变产生的,它与民主一道,以相互依存的文化与制度的身份,来到人类社会。就中国大陆而言,个性主义的普遍启蒙在五·四时期就已开始,后来一度销声匿迹,“改革开放”之后才渐渐复苏。时至今日,个性主义在中国大陆仍然是十分有限的。
如果社会在微观上必将从有序走向无序,即所谓“熵增”原理适用于局部社会的话[1],个性主义必然代表了社会发展的趋势所向。但“熵增”适用于社会仅仅是一种假设,根据对世界前几十年情况的不完全归纳,还不足以被“证明”。
擅长于逻辑推理和思辨的思想家们做了另外的论证。首先从世界在近几十年中的发展趋势看,个性主义越来越多的得到社会认同。例如,上世纪60年代以后,以美国的人权运动为代表的新文化运动,普遍崇尚个人自由,藐视权威,痛斥等级观念,追求轻松活泼、潇洒动感。这一新文化运动威震全球,势不可挡。人们熟悉的摇滚乐、T恤-牛仔裤、快餐等,成为这一运动的物质反映[2]。在中国,随着《物权法》的通过,私有财产得到了更好的保护,除此之外,个人的恋爱、择业更加自由,言论逐渐开放等,都是个性主义发展的标志。其次,从对人类文化的思辨中,可以看到个性主义是人类的必然选择。文化属性是人类同动物界区别开来的基本属性之一。动物界是没有文化发展和文化继承的,它们的一切活动均围绕着生理和生存的需要。即使现在人类仍然如唐宋时期那样进行传统的农耕,又如动物一样只懂得生育,那么也并不会走向灭亡。或者说,人类的文化属性是不断的超越生理和生存的需要,而显示自己的复杂性的。在基本生理和生存的需要得到可靠的保障之后,人们必然不会去追求被束缚或者被压抑,即使从趋利避害的角度而言,也应当追求社会上的“自我”,而尽力满足自己心理的和并不基本的生理需要。因为不是自然决定的,所以每个人都可能有不同的“自我”,从而表现为对个性的不同追求,从而使个性主义文化得以发展起来。
从上面的“论证”,我们看到了社会科学的特殊性。在社会科学中,有很大一部分根本性的命题,无从得到具有科学意义的证明。人们只能通过推理、思考、部分归纳、部分检验,来十分“有把握”的肯定某一理论。而这种推理、思考、归纳、检验,是不具有严格意义的,不同的政客和政客集团都可以从中找出一些对自己有利的论据,从而使社会科学的公正性变得非常珍贵。必须强调,我们只能尽力维护社会科学的公证性,而不能对推理、思考进行任何限制。只有允许自由的、个性的思想,才能拥有一个多彩的、有活力的社会。
前面已经“有把握”的认为,个性主义是世界的发展趋势所向。今后凡是涉及个性主义的讨论,都基于这个认识。
人的个性包括了个人可以拥有的各个方面,例如生命、性别、智力、人格、思维、感情、财产、行为、创造等。人的个性是至高无尚的,每个人都不同于任何第二个人。有学者举例说,动物界比如狮群,如果少一个狮王,很快就会有别的狮子来代替。但是如果人类少一个爱因斯坦,或者不允许爱因斯坦思考任何作为资本主义大厦的螺丝钉应该思考的问题之外的东西,对全人类而言,损失都是不可估量的。
个性具有相对性,自然的受到社会和人的本能的调节。人要在社会立足,必须遵守社会的基本规则,在很多时候,还会受到局部的潜规则的限制。参与到社会中,意味着必须遏制一部分自己的个性,并接纳一部分社会的共性。在人际关系中同样如此。与某人建立友好关系,那么一定需要接纳对方的一部分个性,同时根据对方的意愿而放弃自己的一部分个性。否则矛盾随时存在而且不能调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将非常紧张和不稳定。在个性主义流行的社会中,个性是神圣的,朋友之间其实在不停的加强相同的个性,尊重不同的个性,改变一部分不同的个性为相同的个性。事实上形成一个对个性进行开发、调节的过程。同时说明,社会人的个性是动态的、可以改变的。
在以“忠”、“孝”为基础的中国传统文化中,人只有不停的调整自己的个性以满足社会的共性,否则将不能生存下去。社会分工的决定性取代了个性的相对性成为调节人与社会的基本作用。所有人的存在的意义都是社会分工的产物,因此人际之间的关系就是社会分工之间应该的关系。父亲与儿子的关系就是社会分工所决定的父亲与儿子的关系,而没有个性的平等以及以此为基础的个性开发、调节。所以,儿子与父亲是决不能平等的。推论之,官和民因为社会分工的决定性,也是决不能平等的。官必须俨然像个官,而民必须自觉的做个良民。这些是个性主义在中国传播中必然遇到的文化抵抗因素。
中国传统文化也早已认识到个人的重要,不但知晓“贤人”与“小人”的区别,还把自身修炼作为人生的要务。《前出师表》说“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之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之所以倾颓也”;《史记》说“巧者有余,拙者不足”。没有施展个性的空间,也不可能有如此丰富的艺术遗产。中国历代统治阶级都知道保护能人志士施展才华的条件,只是这种意识仅仅是为集体服务、局限于上层建筑的,仅仅作为用人艺术和客观规律被记录下来,没有突破孔孟之道,更没有发展到个性主义文化的程度。
对个性主义的制度保障表现为对个人合理拥有的各方面的不可侵犯性、个人主权性等的保障,不论这个个人属于什么阶级,什么民族或者从事什么工作,也不论他是“好人”还是“坏人”。这种保障是依靠法律、社会道德来实现的,而它的根本保障就是民主。有意思的是,没有个性主义也就难以形成真正的民主,这将在后面谈到。
2、需要的无限性
在个性自由的温暖下,A.马斯洛(Abraham Maslow)提出了备受争议的需要层次理论。他认为,人的需要可以分为多个层次,简单的说包含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感情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只有排在前面的那些需要得到了满足,才能迫切的产生后面的需要。虽然该理论存在模糊人的生物需要与社会需要,以及过分强调基础需要的重要性等[3]问题,但已经给我们提供了巧妙的分析方法。
在中国,仅借用这个分析方法而已,人们的需要也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对生存的需要、个人兴趣的需要、财富占有的需要、权力占有的需要、荣誉的需要。由于个性的存在,并非对每个人都可以套用这个规律,但是就宏观而言,总的趋势是相符的。中国人擅长曲线思维,当迫切的产生了某种需要以后,常常策略性的满足关键的需要,再去满足这种的需要。例如,当迫切的需要占有财富的时候,往往策略性的将权力作为关键需要,当拥有了权力之后,财富的需要就变得容易满足。就如同马斯洛的理论在中国,往往首先强烈的自我实现,只有这样才能不断的收获尊重。
另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是满足需要和需要满足以后所要消费的社会成本。显然,满足越高层次的需要,所必须消费的社会成本就越高,需要满足以后可能的消费也就越大。这种成本有很大一部分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或者产量有极限的物质产品。虽然人们在追求需要满足的时候可以创造新的社会财富,但是对于有限资源的消耗是不可弥补的。追求需要的满足和利用满足的条件消费社会财富是社会人的本性,人们只能尽量保证在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进行,而不宜滥用人为的强制手段加以限制,否则,就将违背个性主义的原则,“开历史的倒车”。
伴随着社会生产的空前繁荣和物质的极大丰富,需要也将向更高层次迈进,需要层次的提升将导致需要量的扩大。在人们满足温饱之后,生理之外那些需要的增长是没有止尽的。特别是社会的发展将导致对所谓品质的需要,而一个高品质的产品或者服务就必须付出更多的代价,按这个规律折算到基础资源,将十分庞大。所以,在绝大多数阶段,需要与满足需要的机会总是处于动态平衡的状态。满足需要的机会是有限的,当需要更为迫切时,机会就会短缺,从而难以获得,于是便有了竞争。竞争将人的需要限制在合理的层次,从而实现了社会稳定。
把上述分析方法借用到物质需要和分配领域,可以发现真正意义的按需分配是不可能的。假设信息不被封锁且顾客让渡价值[4](姑且借用这个概念)均等,在按需分配前提下,人们必定不会把数量最大,品质最差的物质作为第一层次的需要。相反,人们肯定会青睐珍贵的、高品质的物质。而生产高品质物质,必然花费数量多得多的其它低品质物质和巨大的生产成本。即使对高品质物质的小量需求,经过逐级放大,也会变成社会无法承担的数字。那么,可不可以通过立法和道德建设让人们仅仅“适量”的取用“合理”的物质呢?如果真这样做,就等同于物质短缺时的配给制,短缺经济学已经有了充分的研究。
3、竞争与合作
有机自然界有两个基本工作:变化和竞争。除了人以外的生物界,变化和竞争主要是生理的。例如基因变异、自然选择。“物竞”才能“天择”,自然选择的前提就是竞争。生物必须通过竞争才能得以进化,只有适时进化才能延续,这是大自然的法则。人类从动物族群到现代社会,无时没有延续竞争的传统,因此竞争更多的是自然属性在社会的反映。
生物界和人类都普遍存在合作现象,特别是群居性的物种。在生物界,竞争是基本的,而合作是竞争所迫使的,因而从属于竞争。假如没有合作,例如,旱獭在外出活动时,没有成员负责警戒,那么自然界会无情的淘汰这一群个体。是生存竞争和自然选择让没有其它尚方宝剑但学会了合作的种群延续下来。到了社会中,合作不仅是竞争的要求,在很多地方成为社会本身的趋势。从朋友交往直到宗教伦理,大量合作的概念没有建立在竞争上。因此对于社会人来说,合作和竞争没有高低之分,也没有先后之分。在某个情形下,到底发生合作还是竞争,与参与者的文化背景,社会规则和利益博弈等均有关系。
由于人的需要是无限的,而满足需要的机会供给总是有限的,所以,机会没有一天不短缺。从自然而言,这种必然的短缺是导致必然的竞争的直接因素。在澳大利亚这样的社会保障非常完善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虽然在下层中产阶级社会出现了满足于现状而按照社会体系的安排过平静日子的文化,以至于有学者开始担心社会动力学方面的问题,但是在职业场合,竞争却无处不在。在整个社会中,竞争仍然居于主流文化的地位。
个性主义的兴起带来了新的现象。其一,个性主义文化背景下,社会成员可以与自己竞争或与所选定的竞争对象进行竞争,这个竞争对象很可能不争夺机会;或者,在完全没有竞争又没有强迫的情况下奋力的奔向某个目标。比较典型的例子是争取打破历史上的某人创造的纪录,另一个例子是从事或许全世界只有自己一人在做的科学研究。实际上早古代,奴隶社会的希腊就有这种情况发生。当时贵族阶级中出现了一群衣食无忧之人,他们整天思考一些其他人没有兴趣考虑的问题,于是哲学有了空前发展。可以推测,这些人的个性可以得到很好发挥。现在,个性主义的发展使上述现象更普遍了。
其二,竞争对个性主义具有调节作用。在个性主义开始占领主流文化的时候,的确出现过个人主义和颓废主义的倾向。根据竞争原理而采取的措施使得个性主义向着有利于社会进步的方向发展,在宏观上组成了一个有序的集体。有了这个前提,浩大Windows系统才有可能成功。对于个性主义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大可不必的杞人忧天的去制定一大堆条条框框来加以约束,这种越俎代庖的手法只会让刚刚复苏的个性主义真正走上歧途。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社会的竞争文化自然会去调节。这个事实也正是论证社会在宏观上走向有序的一个论据。
中国传统文化讲究“和”与“让”,其本质都是独立于竞争的合作。所谓“和气生财”,“家和则万事兴”,这里的“和”是人际关系和睦的意思。相对于“和”而言,“让”更能表现中国文化的奥妙。管理学界的一位前辈举过一个例子:
中国人下象棋,摆放棋子的时候总是两个人都去抓黑子。外国人看了不解,问为什么要争抢黑子。中国人严肃的回答:你要看清楚了,我们是都在让红子,哪里有抢的意思?我拿到了红子,只能说明他更会让一些。
不过“和”与“让”虽是中国文化的精髓,却并非中国人的专利。相信了解“铁塔尼”号客轮历史的人都会记得,没有多少人去争抢那些数量远不够拯救全船人性命的救生艇。这些历史无不体现了合作做为社会人的独立属性所带来的现象。
通过上面讨论可以发现并且推断,竞争与合作是社会的两种本质属性,竞争偏向自然,合作偏向社会。随着社会发展,合作将更为广泛、深刻。竞争和合作可以由社会的管理者进行科学引导,对不公正的现象及时采取调节措施。但是如果否认或者掩盖竞争,就等同于挑战自然规律;如果只注意竞争而不注意甚至否认合作,将不可避免的导致社会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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