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资料,2005年公开]
中国科创联 实验标准SB/T01.82-2002
(供从事项目采集评价的同志参考,也可供发明人自评)
二零零一年第二式(01B式)创新评价标准
本方法用于半客观的预测成果的推广应用前景。由于是建立在集体主观上的相对客观,其可靠性常受到评分过程的影响,因此必须慎重使用。
创新成果通常被划分为发明与革新。2001B分等法将发明和革新各分为四等。分等的依据是综合评分的高低,详见下表。
发明等级 |
一等发明 |
二等发明 |
三等发明 |
四等发明 |
低价值发明 |
革新等级 |
一等革新 |
二等革新 |
三等革新 |
四等革新 |
低价值革新 |
综合分 |
≥8.0分 |
6.3~7.9分 |
5.4~6.2分 |
4.0~5.3分 |
<4.0分 |
表一
综合分由以下五部分组成。
一、最终主观推广性。
标示心理上被最终用户接受的难易程度,占3分。0分 难接受;1.0分 假设与现有技术相比不增加投入,则易接受;2.0分 假设要增加投入,那么通过合理宣传、游说,易为用户接受;3.0分 人见人爱的,愿意投资的成果。最终主观推广性还与换用新产品过程的麻烦程度有关。
二、产媒主观推广性。
标示心理上被中间用户(比如出产使用了该成果的产品的厂家)的决策者接受的难易程度,占2分。0分 无法给中间用户留下好的第一印象;1.0分 无偿时易被接受;2.0分 受到欢迎,易被有偿使用。产媒主观推广性还与利用该项技术的麻烦程度有关。
三、时效性。
发明或革新不被其它成果超越的能力,占1分。0分 在短期内将失效;0.3分 具有一定突出性,时效比从准备利用到刚开始发挥实际效益所需时间长两年以上;1分 时效特长,在可想象的时间内不被超越(如弹子锁),或以后的成果仅是在它基础上的改进(如自行车)。
四、重大性。
标示解决的问题的社会意义,占2分。0分 小改小动,只解决片面的、无大妨碍的问题;1.0分 解决一些关键问题,但不够深入;2.0分 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五、经济性。
标示成果付诸实施后,对实施者进行经济回报的能力,占2分。0分 经济效益差,即使非常注意营销,也难以收回投资;1.0分 有一定效益,如果辅以出色的营销,能产生让投资者感到安慰的盈余;2.0分 回报效率(S=M/It)高,能维持高收益一段时间,令投资者感到振奋。注意严格区别经济性和产媒主观推广性。
实际操作时,应召开专业委员会学术会议。除了专业委员必须到会外,条件和规定许可时最好邀请一些可能的用户、厂家代表和其它单位科技人员。到会人员先详细了解本评分标准,然后听取成果情况的汇报以及客观的背景分析。如果成果的做出者在场,应当进行答辩和必要的讨论。最后无记名打分。评分经汇总,求取代数平均数,按表一中的分数线划分等级。
一等发明或革新是高水平成果,建议申请专利并大力推广;二等成果是优秀作品,建议申请专利并技术推广;三、四等成果的推广意义不大,无偿的贡献于社会是最好的选择。不过假若经济宽裕,还是可以将三级成果申请专利。对于低价值成果,建议放弃或进一步完善。
2001年第二式创新分等法是2001年分等法的改进型,提出于2002年9月。
科创者联合组织,2002年10月10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