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尽可为专栏取一个有逼格的名称,但是也不要总想弄个大新闻,还是要遵守基本法。
专栏命名规范
1、用户应当优先选择与个人或机构的特点相符,与专栏主题相符,或对公众而言无特定意义的词句为专栏命名。
2、专栏名称在科创具有唯一性。名称不得与已注册的用户名相同或显著近似,不得与已经存在的专栏同名或显著近似。已存在的名称涉及侵权的,应当先申告侵权。
3、除非获得授权,专栏名称不得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科创有关机构的名称相同或显著近似。不得采用可能导致公众误认为科创相关机构的名称。专栏名称不得与国家领导人、社会知名人士同名或显著近似的,但用户提供获得授权的证明或自己的姓名与专栏名称相同的情形除外。
4、专栏名称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出现歧视、侮辱、色情、攻击性或其它违背公序良俗的词语。
5、用户违反本规范,或第三方提出侵权异议,或政府要求处理的,科创有权采取删除、修改专栏名称,直到禁止用户账户的处理措施。
6、用户或相关方申告侵权的,应当提供名称在先依法登记的证明及其它必要材料。
7、本规范解释权归科创研究院所有,自2017年5月15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