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哥总结的非常好!解决了我对科创对业余化学/火箭/能材的立场的困惑。
首先是好消息,在有关部门支持下,KC近几个月的所有图片、文献、附件均已恢复,比预想有较大提前。
但是需要提醒各位,这些内容的恢复,并未说明化学类科技爱好可以继续搞、大张旗鼓搞。
具体而言,使用管制药品的家庭实验和火炸药爱好活动合法空间为零。固体火箭类活动的前景也不乐观。
“喝茶”、拘留以至于有期徒刑,几乎已经成为校外化学实验爱好者的必然经历。
实验必须的化学品中,总有若干项是管制物品。以前硫酸、盐酸作为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尚有硝酸可以用。后来硝酸和高氯酸被作为易制爆化学品管制了起来,且比易制毒更严苛——任何情况下都不准个人拥有。中学层次的化学兴趣活动,常见的酸只剩下醋。最基本的三酸都没有,无机化学实验就不用考虑了。有机化学实验也好不到哪里去,好用的溶剂几乎全部属于易制毒化学品。随着大数据技术的普及,即便在购物网站查看一下管制药品的行情,也可能被视为预谋而受到调查。在这种态势下,如果不加限制,关于如何搞到基本实验药品的话题,将会比技术讨论还多;诉说“喝茶”经历的文章,也将成为化学爱好者社区的主要内容。
火炸药爱好者的处境更加艰难。可能大家不是很清楚,毒品尚且有相对还算明确的目录和范围,但对于“爆炸物”却是一个笼统口袋规定。换句话说,就算你的炸药是世界首创,也不要觉得自己是发明家,你只是在犯罪的边缘疯狂试探罢了。曾经有一个案子使用了四唑衍生物,大概鉴定机构也不是很了解,只能表示含有硝酸盐,具有爆炸性,于是就认定为爆炸物。鉴定结果即使有所牵强,也是很难推翻的,个中缘由不言自明。
除此之外,制造毒品尚且起刑三年以下,而只要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就是三年起步。入罪门槛通常是“总量1千克”,5千克就是十年以上。如果有恶劣情形,比如在居民楼里面造,上纲上线的话,可以没有数量门槛。
更低的入罪条件不是数量,而是“多次制造”。一般三次开始算多次。换句话说,一次合成0.01克就拿去表征,只要造了三次,总共0.03克,就应该做好坐三年牢的准备。既然是爱好者,有多少人会少于3次呢?你说不要紧,每次研究完了立即销毁,不留蛛丝马迹。但据我所知,总有一些爱好者是要试爆的,就要做成“爆炸装置”,一个就算。比如DIY了一个鞭炮,首先它具有“装置”的一切特征,其次它能爆炸,能说它不是爆炸装置吗?
长期以来,对于明显的爱好者实验多是批评教育就算了,情节夸张者也多为象征性发落,这种处理符合09版司法解释的用意:惩治暴力犯罪,宽容善意行为,避免罪刑失当。对应的,大多数爱好者也低调做事,将行为严格控制在学习体验的范围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国情的变化,出台09版司法解释的大背景已不复存在,具体操作宁左勿右。我曾在判决书中看到有人做了几次合成实验,就被赋予“主观恶性大”的结论,尽管立法时针对的根本不是这种所谓的恶性。如此局势下,只有敬请参考上述介绍预估刑期了。
除了法律上的风险,化学类科技爱好本身也属于风险比较高的类型,烧伤、中毒、污染、爆炸等随时可能发生。在十多年前,每年都会出现一些有人残疾或死亡的大事故。我们花了很多功夫治理,甚至还发生了把事故苗头通报学校的事,终于在会员中实现了连续多年零大事故。但随着互联网的变迁,严肃社区越来越小众,爱好者的主要交流阵地转到了各种群组和视频网站。因此到了后来,化学爱好领域的事故数据,科创已经不清楚了。
既然这么艰难,自然就有一串疑问:爱好者为什么要自己折腾实验?如果爱好化学,通过努力学习而进入专业研究机构不好吗?就算要做实验,对于学生来说,为什么不在学校实验室做?
对最后一个问题,尽管我一贯主张尽量利用学校条件,但仍然要说:别站着说话不腰疼,是中国人就不要装外宾。而前两个问题却触及到了本质,不是简单一句“喜欢唱歌难道要去当歌手”能糊弄过去的。
杰出科学家往往起源于爱好者,理想的大学就是“以职业科技爱好者为核心的协作机构”。与此相对,也有许多爱好者并没有职业从事科学技术工作,他们的“身份”是学生、商人、工人、小贩乃至艺术家等。如果硬要把科技爱好者分为职业和业余的话,两类主要是依靠的平台不同、本职工作不同。任何领域的人在具备科学素质以后,都可能发展成为科技爱好者。是否可以称为科技爱好者,除了兴趣和行动外,主要看是否与科学界、技术界和工程界采用同样一套概念体系、逻辑体系和方法体系,与是否在研究机构任职毫无关系。
人们的兴趣可以极为广泛。许多人受家庭、幼年经历、学校课程等的影响,甚至某些极为偶然的因素,比如玩了某个玩具,看了某部电影,忽然间就对科技产生了兴趣,并在自身气质和外部激励机制的多重推动下,逐步将兴趣转变为求知、探索、实验、进阶的行动,从而成长为科技爱好者。其中又有一部分人,把爱好转变为职业追求,最终成为职业科学家和工程师。源自科技爱好的职业科学家和工程师更容易成为本领域的中坚力量,毕竟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最好的激励。除了科技之外,社会各领域的原生爱好者往往都有与此类似的成长经历。
青少年科技爱好者和跨界半路出家的爱好者大多经历过先具象,后抽象的道路。这与人的智力发育规律和认知发展规律是吻合的。小学和初中阶段的同学更多需要形象的认识事物,仅就学校而言也需要丰富的教具、实物套件和图形化工具。到了高中乃至大学阶段,抽象和逻辑思维能力迅速发展,通过书本、公式理解事物原理的能力大大增强,就能进行一些纯理论的学习和探究。
科技爱好者多在小学初中阶段玩命折腾DIY ,到了高中阶段即可大量阅读技术资料,自学大学课程,学以致用的开展实践。尽管通常是初步的,依然是难能可贵的经历。但是也有部分爱好者,由于环境没有提供适当的引导,或者自身气质所决定,到高中继续沉浸在具象的折腾中不能自拔,比如最终止步于家电维修水平,成不了电子工程师或电子学家。但不论哪种情况,中学爱好者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总是远远超过教学大纲和周围同学,导致其对实验条件、内容和便利性的渴望,也远非常见的学校所能提供。我国十分缺乏原教旨主义的创客空间,责任重大又没有什么好处,在情怀已经不能当饭吃的今天,能满足这些同学的社团、俱乐部已清零。于是,家庭实验就变得几乎无法避免。
我在现实中遇到这个阶段的爱好者,总是告诫他们多看书,缓动手。如果时间宽裕,我会从具体需求入手,告诉他开展研究的正确路径和获取知识的有效方法,科创基金的审批过程就是如此。科创的老人和各任职专家对于新的实验爱好者有时鼓励得少,批评得多。尽管某些引导在现实中不太受欢迎,但科技爱好界的这种传帮带,正是爱好者成长为出色的科学家或工程师的助推器。而广义的家庭实验更是训练自我目标管理能力的良好途径。有些时候科学家是需要“童子功”的,在缺少其它途径的时候,家庭实验的积极作用不容小看。
这些背景下,杜绝家庭实验的冲动既不可能,也没必要。
然而化学实验有所特殊,因为法律法规进行了苛刻的限制,并且几乎没有留下救济的途径。家庭化学实验也本身也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
我国化学类科技爱好的春天大约出现在2006~2012年。那时候百度化学吧的排名时常能进前十,在满是明星和娱乐的排行榜中显得特别刺眼。热闹至此的直接条件,是大街上随处可见的化学试剂店。中学生们在网上就某道题发生了争议,马上下楼买两瓶药做实验图文直播的事,也只有那个时代才会发生。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哪个科技类的帖吧登上过排行榜。同一时期也是科创的化学类专业最热闹的日子。不同的是,帖吧作为大众网站后来清除了所有被认为不宜的内容,而科创作为专业网站在建立安全制度后延续了大部分内容,因此还有机会回顾当年的盛况。这一时代的爱好者不论是否从事化学专业,大多已经走上工作岗位,他们的经历和成就,就我有限的接触而言,对于行业的发展是十分有利的。
随着管制的加强,校外化学实验变得难以实施,而校外实验的萎缩,必然同时导致阶段性爱好者和职业爱好者萎缩,进而影响到化学工业和学术研究的未来,没有哪一类能够独善其身。时至今日,“化学实验党”已经整体转入地下,我也不知道还剩多少。化学类家庭实验已经没落,地下活动得不到爱好者群体("同行1")的监督,较容易出事故,就不要念想了。我不想对管制是否合理发表看法,毕竟公开发的文章必须“踢正步”。甚至奉劝还在从事家庭实验的爱好者们接受现实,调整爱好或者更多的钻研理论,移居对这类爱好宽容的地方客观上也是可行的途径。凑巧条件较好的可以有所作为,比如家里的生意或者职业与化学相关。
需要指出,包括化学实验在内的科技爱好绝不是坏事,接受现实只是学会妥协,而不是这个爱好本身有什么问题。爱好化学可能有一百种方法,一种不行换一种,仅此而已。无需听从他人站着说话不腰疼的言论,应当有自己独立的主张和长远的计划。
我们依然像往常一样,旗帜鲜明地倡导科学的、先进的、规范的研究和实验,引导和鼓励爱好者探索高深学问。
注1:科创曾要求会员详细报导实验,特别是特种科技爱好活动必须在阳光下开展,便于其他爱好者及时发现和指出存在问题,通过该制度整体性的降低实验的风险。#t58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