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来的始终会来,凭爱好者力量是难以形成默契的。而所谓的“深思熟虑”很大程度上会阻碍科技发展。
当年对克隆技术的伦理否决并进而变成某些国家法律上(扩大化的)禁止,就属于这种“深思熟虑”,经过十多年后,大多数人认为是错误的。当然,也导致资金向干细胞技术倾斜,使得后者迅速发展。但克隆技术的禁止导致了欧洲生物学术中心地位的陨落,损失的是一线研究人员的才华,损失的是目前无法知晓的机会成本——万一搞出什么来呢?
科技发展导致的滥用和后果,除大规模杀伤武器外,只有通过科技的进一步发展来解决,任何人为阻挡都是有害的。
回到电磁动能装置,最终导致国家修订法律,把“以电或磁为动力”和“以压缩气体为动力”、“以火药为动力”并列,一定不是因为它在科技爱好者中的普及。就像国家对化学试剂交易进行严格管制从来都不是因为化学爱好者太多或者化学爱好者泄露了什么技术;对枪支弹药和仿真枪近乎极端的管制从来都不是因为枪支爱好的发达一样。“深思熟虑”这些东西是作茧自缚,杞人忧天,尤其是把它们和诸如“社会治安”,“恐怖主义活动”联系在一起讨论,真是自己对自己进行有罪(原罪)推定,把自己从滥用的受害者从理论上推论为加害者,岂有此理。
当年电炮版的连续两任版主和楼主持同样想法,至少让这个领域的实用化研究和普及迟滞了五年。五年啊,我们本来可以领先外国爱好者五年的。
楼主的文章体现了社会责任意识,想法是好的。但考虑这个问题需要界定科技爱好者的权利和义务,既不要随意扩大权利,也不要去包揽本不属于科技爱好者的义务。
建议楼主申报科创基金,以便更快的做出更好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