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哥 发表于 2014-8-7 03:38
赞同。
其实地震后七八天到灾区,才能体会什么叫“物质极大丰富”,不说最近,六年前的5.12后期,就有 ...
对,目前我们国家比较混乱,说是这个归民政部门管理,可是民政部门无论从人员专业性还是权限和业务上都比较不那么明朗。我明年五月份会参加民政部的灾害信息员职业资格证的考试和相关技能竞赛。考的也是自然灾害的基本知识,应急野外生存急救方法,灾害人员财产损失的报送,灾害损失的核算,灾害后期善后,灾害救灾管理。这些知识。但是就目前而言,规定是规定,可是真正出了较大规模的自然灾害,民政部门在指挥管理上还有很大的职权不明朗,不清晰的情况。大的自然灾害组建的应急指挥小组,一般由领导挂职,但他们根本不懂专业救灾业务,也不可能管到基层,只能做大的方针政策调度,另一方面很多自然灾害发生后遍布基层的民政部门的自然灾害救助人员和体系已经被摧毁,无法承担职责。这是一个很尴尬的处境,并且也是值得改进的一个很重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