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觉得分开来看就好:有些东西适合爱好者方式的,就按照爱好者喜欢的方式来做。有些东西不适合爱好者方式的,就不能按爱好者方式来做,即使表面上是一群爱好者。比如一种创业性质的产品开发,爱好者方式就会出问题,会出现合伙企业病。这些方面KC早在2003年的创业实验室计划时就开始研究,不能不说经验丰富,但是讲出来却往往没人听,因为对于没有经历和痛苦教训的人而言,很难真正的转换为坚决的政策。
请参见案例,十年前的故事,是不是似曾相识: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t/3137(第一阶段的故事已经应验了,而且已经大鸣大放把前领导人批得一文不值了,希望不要发生第二阶段,这也是为什么我要坚决在民煮选举上先迈一步的大概20%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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