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哥近来在学毛爷爷玩哲学?
转发一个向维稻老先生的文章~!
〖本文新建树:之一,“人定胜天”一词,准确的直接出处,应该是苏东坡的用词。苏东坡在这里,把古人只针对某件事物的分析议论,升华为具有普遍意义的辩证道理。他不仅只说“人定胜天”,而且强调“天定亦能胜人”。之二,“天定”与“人定”的关系,就是“必然”与“自由”范畴的演绎。人们只能在“必然”之中,寻求“自由”。因而,也只有在“天定”之中,力求“人定”。〗
有的《成语词典》录入“人定胜天”一词,并且,解释为“人类一定能够战胜自然”。在现代文章中,引用这一成语,赞同这种解释者,也所在多有。考其词语的出处,类似者很多,常见者有:
《逸周书•文传》:“兵强胜人,人强胜天。”意思是,在事物对峙的状态下,强者处于控制、支配、征服的地位。
《史记•伍子胥传》:申包胥曰:“人众者胜天,天定亦能破人。”意思是,人多力量大,可以胜过某些自然力,实现人们的行动计划。但是,某些自然力的集聚,也可能打破人们的行动计划。(春秋时代楚国平王无道,杀害忠臣伍子胥的父兄,伍子胥逃亡至吴国任相国。吴国富强后,伍子胥与大将孙武率兵攻打楚国报仇。申包胥由此予以劝告。)
北宋苏东坡(苏轼)将申包胥的用词修正为:“人定胜天,天定亦能胜人。”意思是,人类社会安定,可以胜(超,比)过某些自然力,有所作为。但是,某些自然力的集聚,也可能胜过人力的作为。
南宋刘过《襄阳歌》:“人定兮胜天,半壁久无胡日月。”意思是,人类社会安定,超过上天的保佑。南宋半壁江山,已经很久没有胡人(金人)作威。
由此可见,“人定胜天”一词,准确的直接出处,应该是苏东坡的用词。苏东坡在这里,把古人只针对某件事物的分析议论,升华为具有普遍意义的辩证道理。他不仅只说“人定胜天”,而且强调“天定亦能胜人”。
然而,后人在引用“人定胜天,天定亦能胜人。”这句话时,多数人是断章取义,只引“人定胜天”,却删去“天定亦能胜人”。并且把“人定胜天”列为四字成语,给予“人类一定能够战胜自然”的解释。其不良难堪的后果,众所周知,毋庸多言。
按照“人定胜天,天定亦能胜人”的词语来分解,“定”的意思,应该理解为:“稳定”、“安定”、“达到定数”、“形成特定的势力”。而假如依照主观的意志,把“定”牵强附会地解释为的“肯定”、“一定”、“绝对”,提出“人类一定能够战胜自然”的断言,当然就容不下“天定亦能胜人”的后半句话。
有的人还提出,春秋时代的荀况(荀卿),是“人定胜天”的原创者。其根据是,荀况认为“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莫能病。”以此推论,“言下之意”,就是“人定胜天”。但是,他们也忽略了荀况的基本宇宙观:“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意思是说,自然演变发展,受周而复始的客观规律的支配。不因为人世间出现“尧”这样的“圣君”,它就起作用;也不会因为出现“桀”(读杰)这样的“昏君”,它就不起作用。可见,以此推论,言下之意,应该是“人能弘道”。
“辩证哲学”认为,“天定”与“人定”的关系,就是“必然”与“自由”范畴的演绎。
“必然”,是指客观事物内在本质固有的确定趋势。事物演变发展的因果制约关系,是不可改变的。既已构成的特定原因,势必遵循其客观规律而向前发展,出现由各种原因综合给定的结果。例如,自然所产生各种对人们从事社会生产(物质生产、空间开发、精神生产、人类自身生产)的有利因素,集聚起来,形成特定的势力,风调雨顺,使人们不费很大消耗投入,就能获得超额的收成。或者,自然所产生各种对人们的不利因,集聚起来,形成特定的势力,发生各类自然灾害,使人们的生命财产惨遭巨大损失。
“自由”,原意是没有约束,不受控制。在哲学术语中,是指人们通过 “四个环节”(感性个别、感性一般、理性抽象、理性具体)的认识,明察因果制约关系与掌握客观规律。在对特定局部事物的作为时,预先在原因中人为注入适宜的“参与因素”。使人为的实力,在指向的事物演变发展中,成为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取得控制支配的地位。从而,改变原因的成份结构与功能。于是,得到预期的良好结果,成功地达到其目的。例如,在和平年代,执政者推行“中庸之道”,发展科学技术,使社会长期安定。从而,增强社会生产实力,使社会经济稳定增长,就可能向自然界获得超额的收成。或者,人们在自然灾害面前,众志成城,抗御灾害,也可能减轻损失。进而,“曲途徙薪”,“防患未然”,还可以避免许多自然灾害的发生。
不过,当人们在行动中获得“自由”的时候,“必然”的力量却并未消逝。它依旧客观存在,控制支配人们的“自由”。人们以既得的知识和所掌握的物质能力,所能起控制支配作用的范围,通常只能局限于特定的时间空间层次范围。一旦超出这个层次范围,就无力控制局面,“自由”也就失灵。尽管人类不断进步,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但是,人类获得“自由”的时空层次范围,始终是有限的。而无限宇宙事物的运行演变,都处在“必然”的掌控之中。
本来,文章论述到此,已经明了完善。
然而,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人定胜天”,不是目光短浅者,所能理解。人们今天不能胜天,明天就能胜天。以无限的时间,进行无限的实践。以无限的力量积累,就能改造无限的自然。所以,用长远观点看问题,“人类一定能够战胜自然”的毫情壮志,是不可轻视的。
假若现实果真能够如此,倒也皆大欢喜。可是,这“无限的时间,无限的实践,无限的力量积累,”在哪里?“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庄子的叹息很有道理,即使人类的知识可以无限传递,但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个人只能生存百年左右,已被人类历史证明。人类有无大限之期?也倾向于“有限”。
的确,现代科学家正在寻求使人类无限生存繁衍的出路。当地球不宜人居之夕,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能不能到外星去生存繁衍?太阳系其它星球?还是银河系其它星球?
据我推测,太阳系诸行星依次出现生命,是可能的。银河系中的许多星球出现生命,也是可能的。但是,可能出现生命的星球自身的寿命,大约几十亿亿年。它们经过炽热时期、温和时期、冷却时期之后,也会陨灭。它们宜于高级生命生存的温和时期,也不过若干亿年;期前不宜,过期也不宜。
据科学家探测,离地球最近的“生命之星”,其距也在几十光年至几百光年以上。地球人即使真的发明了爱因斯坦想象“光速飞船”,也需飞几十年至几百年才能到达。在此期间,势必要繁衍几代人,其“民生”问题如何解诀?
这样,即使人类的“物种星际乔迁”计划成功,那么,新居的星球,其寿命也还是有限的。待到新居的星球即将陨灭时,还需另寻新的新居星球。如此,无限乔迁,其每次都必需成功,才能使人类无限延续。只要一次说“不”,就宣告失败。
由此可知,这个“一定”,实在渺茫。归根结柢,人们只能在“必然”之中,寻求“自由”。因而,也只有在“天定”之中,力求“人定”。
(1970.4.)
参考文献:向维稻专著:《“辩证哲学”深探浅解》(《为道草廊》2005年12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