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纠正一下教育的目的。教育的目的应该是提高全民素质而非选拔人才。人才的选拔是由社会需求完成的,而非教育系统的权责。况且作为基本的人权,没有谁有权力可以以你不符合别人的标准而剥夺你受教育的权利,至于你学到知识以后怎么用是你的自由,当然不可超越法律的界限。
至于大学教育应直接采取宽进严出的政策,真的不想学的是混不下去的,同时那些在大学里混文凭的投机者也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另外应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为各种人群提供更多的受教育选择。最后我认为大学应该进一步开放,增加成人再教育的机会,因为离开校园在社会上奋斗一段时间后,是有必要再充电的。(有人害怕大学生多了导致所谓大学生社会地位下降并导致竞争激烈。我倒认为社会竞争是件好事,因为当今社会人浮于事的现象太普遍了,其直接原因就是有用人机制与种种特权挂钩所造成的,而文凭造成的特权就是其一,只有消灭特权,让大家站在一个起跑线上公平竞争,而且是多多竞争才会实现高效率的社会。这也是消灭科举制在中国的最后痕迹----高考制度-----的最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