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弹衣防护级别:美国NIJ标准,共6个级别,分别是:Ⅰ级、ⅡA级和Ⅱ级要求能防手枪发射的9*18mm巴拉贝母手枪弹,弹速360m/s以下;ⅢA级要求能防微冲发射的9*18mm巴拉贝母手枪弹,弹速为:420m/s;Ⅲ级防护是在防弹衣的前后加两块300mm*250mm的陶瓷复合板,每块板的厚度:18mm,重量:2.6kg,这个级别要求能防北约制式7.62*51mm弹,弹速:800m/s,这个级别里的枪弹还有AK-47、56式步枪发射的普通弹(7.62*39mm弹)。Ⅳ级也需要加两块陶瓷板,每块板的厚度:21mm,重量:3.3kg,要求能防M1发射的穿甲弹,弹速:850m/s。(老式步枪威力还大些!)
二:头盔是受人的脖子所累,就是它能“扛住”子弹,人的脖子也断了(总是一死)。
三:就是155mm榴弹炮也不大可能一炮炸死大半个足球场的人,冲击波的杀伤半径有限,破片杀伤半径倒是够了。但是不可能所有人都那么不走运吧,都被破片打中的概率很小,都被打死的概率就几乎为零了。
四:三八式步枪和其发射的友板三八弹是个另类。为了追求精度和射程采用6.5mm小口径,枪膛缠距200mm(好像在已知步枪中是最小的),但弹头长度为32.51mm,长径比达到5。致使其弹头过于稳定,在中近距离命中目标时总是一穿而过,进口出口都小,显得杀伤力不足。但是在远距离上,或弹头已穿过某些遮挡物,弹头已经不稳定时再击中目标,长弹头在目标体内翻滚,造成的杀伤力是惊人的。所以你就是采访抗日老兵,也会得出两种截然不同的结论。我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游击队由于装备所限,经常是夜战、近战伏击就占了这点便宜,所以我军抗日老兵多数认为三八是“人道枪”。而总是和鬼子打正面、远距离“对射”的国军就吃亏了,他们的老兵就有相当多的人认为三八大盖“很厉害”。
五:堵枪口不是编的,因为子弹穿过人体时的平均阻力F变化不大,高速子弹穿过人体时因为时间T太短,所以传递给人体的冲量I=FT反而不大。实际上舍身堵枪眼的第一人并不是我军的黄继光,据我所知仅在二战太平洋战场的硫磺岛战役中美军舍身堵枪眼的就不止一个。后来美军竟然总结出一套“堵抢眼不死大法”!就是一手绑着拉了弦的手雷,把这只胳膊伸进枪眼里,这只胳膊即使被打烂了一般也不会掉(总还有点皮和衣服连着),里面的鬼子是没有时间扯下这半只胳膊,推开还堵在枪眼的另半只,再把绑着手雷的胳臂扔出去。这样只牺牲一只胳臂,人一般还有救。所以我总是想:朝鲜战场上的美军也许在暗自庆幸,中国志愿军还没发现这一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