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说他这种人精了。哪怕写了论坛任何一个人的名字,估计都要大闹一通,发律师函强制这公司删掉。
都是老套路了:当事人肯定是知情的,先这么写着。万一闹大了再说跟本人没关系。
Cubesat
1. 公式行内显示(inline):请使用 $....$ 或 \(....\) 包裹代码
2. 公式独占一行显示(display):请使用 $$....$$ 或 \[....\] 包裹代码
3. 插入的公式在编辑时不会渲染,请检查无误后再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