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novakon:
既然楼主问创新的规律,而我又论述了创新没有充分条件,那么剩下可以作文章的,便是创新的必要条件。创新的必要条件是什么呢?首当其冲便是新的认识。然而认识的来源太多了,“做个噩梦就觉得隔壁老王要杀我”也是认识的一种,但对社会进步没什么好处,因而不...
我再次观看了您的大作。您在文章中提到的核心观点,在我理解而言,是“创新是对新认识及其产物的价值判断”的输出,化简以后得到“创新包含价值判断”。这应该是目前关于创新的比较与众不同的定义,它把传统观念中的创新(我认为是须经人的思考而诞生的一切未曾出现过的物质或精神领域的东西)分解为两个部分,即创新的思维活动阶段,和创新的固定阶段(关于创新的固定,参考《论科创产业》)。或者在创新的固定阶段以后,再加上了创新的检验阶段(价值检验)。您认为须经过后两个阶段,证明为有利于满足人类的需求,才能算作创新。目前我暂时认为,将思维活动阶段剥离出来可能是有效的,把价值检验作为前提是否有效,要看理论构架是否需要。
关于同行评议是否类似于您提出的创新的标准或必要条件,在我看来这是两个范畴的东西。我倾向于创新是人类的特有的擅长点,而同行评议是获得靠谱的知识和创新的一种具体文化活动,两者是在不同的层面。同时我在考虑机器创新时,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假设机器穷举方案,结果发现了比现有更好的方案,以及优化设计等方法,严格说来它并不(直接的)需要人类智慧,这些机器的产出能否算作创新?我们考虑创新的规律,应当把人机结合、人人结合的情况的考虑进去,更进一步,也许还需要把机器或机器的组合考虑进去。
您的理论如果精确厘定边界,是十分圆满的。我还需要比较几种理论的解释性和简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