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楼主问创新的规律,而我又论述了创新没有充分条件,那么剩下可以作文章的,便是创新的必要条件。创新的必要条件是什么呢?首当其冲便是新的认识。然而认识的来源太多了,“做个噩梦就觉得隔壁老王要杀我”也是认识的一种,但对社会进步没什么好处,因而不算创新。哪些新认识算创新呢?这里就有一个评判的过程,显然,我们只能用已有的认识,去评判一个新的认识是否对个人或者集体有益,从而认定其为创新。一个卖菜的小贩,看到SpaceX的火箭成功落地,也许并不认为那是什么创新——因为他用已有的认识,无法判断新的认识是否对他自己或者家人有益。显然,我们会因此而错失一些原本富有意义的新认识。如果所有人都错失了某个富有意义的新认识,那么这个新认识显然就不会成为创新。纵观科学史,其实我们已经犯过很多次这样的错误了。
所以产生创新的必要条件,可以先归纳两条:
1. 产生新的认识
2. 新的认识能够被一定范围的人群,用已有的认识,进行价值上的判定
产生新的认识,如前一楼所述,需要借助已有的认识,以及某种人类本能。因此上面两条可以扩充为:
1. 以一定的认识为基础,这些认识已经被一定范围的人群认可(否则3不成立)
2. 某种人类本能得到发挥
3. 新的认识能够被一定范围的人群,用已有的认识,进行价值上的判定
我们发现,上面三条所描述的条件,和科学界通行(除了我国)的“同行评议”标准颇为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