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已经结束。
根据楼主提供的申报材料,我决定批准资助。
请申请人于3日内按照《云行动申报指南》的规定,补发银行账号等信息。
需要说明,本资助案有一些瑕疵。申报人是以众筹项目提交申报的,而众筹项目的规则是:未达筹款目标,则众筹失败,退还资金。另外,科创基金B不应为众筹项目提供资助,一方面这样会破坏众筹的规则,另一方面会导致资助直接转变为利润,有违科创基金B以资助撬动投入的本意,其杠杆作用难以体现。申报人正确的做法是先将众筹项目转变为预售项目,重新核算投入,然后再提交申请。为节约时间,提高资助效率,本次予以批准,但下不为例。
资助编号:2015B001
资助额度:人民币1492元
批准日期:2015年4月8日
受助人:覃永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