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所以说手续要完备嘛,以中国的立法,单独为模型火箭立个法,没有十年八年解决不了。
如果按爆竹处理,威力比爆竹小,燃放比爆竹安全,还有科技含量,当个组合式钻天猴卖问题不大吧。
25mm的药柱,出不了大问题。串联20个也飞不起来,并联,用药盘引信,不是电子引信,点火时间控制不精确,飞哪儿去都不知道。
所以,我想,本着严谨的制造DIY钻天猴的精神申请手续,问题不会太大,也可以挂靠现有的有合法资质的烟花厂商,开发一个守法的新产品。
至于”威力直逼东风41“这种话往往是无知又追求噱头的记者喜欢说的。而记者也是看人下菜碟,如果弄好了,他们就会说:”基础科研与商业化运行的完美结合,安全的新型鞭炮,二踢脚的终结者,学生科学思想启蒙的好教具!“[s: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