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虎哥关于申请资金购买耐用仪器的意见。撤回器材费申请。
我认真考虑了虎哥提出的变通方案,但我认为这两个方案都和我的想法有一定出入,原因如下:
1、这个项目中最关键的就是示波器,如果光有元件没有示波器的话同样无法开展实验,而科创基金A的指南何时修改还是未知数,所以这个方案会严重拖延项目进度,而且元件费用比较少完全可以自筹,故对此方案不予采纳。
2、在以后的项目中也会用到示波器,所以我想拥有一台自己的示波器用于实验。而且示波器来回运输会产生很多运输费用(尤其是在内蒙古这样的偏远地带)。故对此方案不予采纳。
综上所述,我决定:撤回申请,但因为这个项目对我个人而言非常重要,所以砍掉其他的一些项目以挤出资金购买器材和元件。
但我在查阅了之前的科创基金申请帖后发现,虎哥的话可能与科创基金之前的做法有一定区别,详情如下:
在trample 的 [风行动]【申请科创基金A】高能材料RDX球形化技术的探究 一帖中,最终批准的资助方案金额共990元,其中器材费790元。主要是购买的器材有数显电动搅拌器及配件和真空干燥器,我在查找相关资料后得出的结论是这两台设备亦属于虎哥所言之耐用仪器的范畴。但虎哥在帖中并没有提到这方面的问题。我很好奇,同样是将大多数资金用于购买耐用仪器,购买电动搅拌器和购买示波器的本质区别在哪里呢?
另外,对于资助购买耐用仪器这方面的问题,我有一些想法:
对于不同研究方向的项目,对仪器的需求是由很大区别的,比如要做开关电源的话主要的投资是在示波器等仪器上,元件费用仅仅占了很小的一部分,如果仅仅只资助元件费用而不资助仪器费用的话对于整个项目而言几乎是杯水车薪。但在有些方面主要的费用是在材料或配件上,仪器反而占了很少,如果采用一视同仁的方法来对待的话必然会影响到一些方向的研究。希望虎哥在修改科创基金指南的时候考虑一下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