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中,只要没有违背基本的实验操作规则或设备使用规程(例如把水滴入硫酸中,加热烧瓶不垫石棉网之类),相同的错误没有发生第二次,发生的事故一般判定为自然事故。在工业生产、工程实践和技术试验中,也可能发生一种叫做技术事故的非责任事故。出事的发动机是正在研制的新型号,没有审定的操作规程,也没有通用禁忌与操作抵触,是否卸油及是否需要吹扫,研制小组有权根据设计参数自己决定。就连氧化剂是否允许开机喷几十毫升进去,如果研制小组经过科学论证认为没有妨碍,也是可以的。这种情况倾向于对新研制的发动机的科学规律不可能做到立即全面掌握,所以综合定性为自然事故。但是已经发生过的事故,就必须转变为通用的禁忌。
科研重总结改进。秋后算账谁都会,只要出事故肯定能找出因素链。但是很多事故并没有违反安全常识和安全制度,再聪明的人也预估不了,如果要秋后算账或者舆论谴责,大家就都不敢搞科研了。
说来也很奇怪,中外历史上对于科研中的自然事故,基本上都是赞美科学家有献身精神,然后总结经验教训杜绝再次发生。这不是偶然的,而是一种共识。但是如果违背了基本的安全常识、制度、犯同样错误等等,就要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