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此文让我的大脑很是混乱,因为我有点搞不懂施主到底要捧我还是喷我。在兔子的“赤果果……”一文中,施主明确反对了所谓“意图伦理”,乃认为:
“不论其出发点多么光彩照人,都应该彻底澄清,参与制造和传播谎言的人应该深刻反省。如果这一点都做不到,宣传这些精神无异于缘木求鱼”。
好吧,我大可赞同这一点,下面就把这混乱的逻辑关系仔细梳理一下,我来把我的认识画个图:
经过这番梳理,施主的意思我也貌似明白了,您认为雷锋或政府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所以不惜使用邪恶的手段……所以我们的分歧并不在于我们的伦理——我们都是责任伦理的拥护者。我们的真正分歧在于:你认为吹手和雷锋都是正义的,但他们没做好,所以应当被责罚;而我认为他们是邪恶的,但最终做了好事,所以应当原谅。注意我没有吹捧奖励他们的意思,仅仅是原谅。因为我们面对一个人时,不能用简单的善恶来标注,这个世界上不会有绝对邪恶的人,也不会有绝对的善良,每个人都像八卦图一样善恶交融。因为我们是要宣传、鼓励善的,所以我们要偏重于原谅恶和鼓励善,由此才能让善发扬,将恶感化。这就是本道天尊的大爱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