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创造性思维的研究现状及存在问题
第一节 创造性思维研究的发展脉络
一.沃拉斯的“四阶段模型”
国际上对“创造力”的研究可以追溯到一百多年以前。一般认为,英国生理学家高尔顿于1869年发表的《遗传的天才》一书是最早的关于创造力研究的系统科学文献[10]。但是作为创造力核心的创造性思维,真正被运用科学方法进行系统的研究,则比这要晚得多。我们认为,真正可以作为这一领域开创性研究标志的是,美国心理学家约瑟夫·沃拉斯(J.Wallas)于1945年发表的《思考的艺术》一书。在该书中,沃拉斯首次对创造性思维所涉及的心理活动过程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包含准备、孕育、明朗和验证等四个阶段的创造性思维一般模型,至今在国际上仍有较大的影响。
从这以后,对创造性思维的研究就日益引起心理学界的重视,特别是1950年吉尔福特在美国心理学年会上发表了题为“创造性”的著名演讲后,这一领域的研究就更加繁荣起来。回顾半个多世纪以来关于创造性思维的研究,尽管论文、专著成篇累牍,不胜枚举,但是真正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具有较大理论与实际价值的并不很多。除了沃拉斯的开创性研究以外,现将其他较突出的成果,按其发表的先后顺序介绍如下。
二.韦索默的“结构说”[10]
1945年,德国心理学家韦索默(Werthermer)出版了名为《创造性思维》的专著,明确地提出了“创造性思维”这一概念。该书的主要成就是,运用心理学的格式塔理论分析创造性思维过程,从简单的一节数学课到爱因斯坦这个天才人物都作了认真的思维心理分析。韦索默认为,创造性思维过程既不是形式逻辑的逐步操作,也非联想主义的盲目联结,而是格式塔的“结构说”。并进一步指出,这种格式塔结构既不是来自机械的练习,也不能归之为过去经验的重复,而是通过顿悟而获得。这些思想是很有价值的,值得借鉴。
三.吉尔福特的“发散性思维”[17]
1967年,美国心理学家吉尔福特(XXXXXXilford)在对创造力进行详尽的因素分析基础上,提出了“智力三维结构”模型。吉尔福特认为,人类智力应由三个维度的多种因素组成:第一维是指智力的内容,包括图形、符号、语义和行为等四种;第二维是指智力的操作,包括认知、记忆、发散思维、聚合思维和评价等五种;第三维是指智力的产物,包括单元、类别、关系、系统、转化和蕴涵等六种。这样,由四种内容、五种操作和六种产物共可组合出4x5x6=120种独立的智力因素(后来在1971年和1988年吉尔福特又对该模型作了两次修改、补充,最后成为具有180个因素的三维结构)。
吉尔福特认为,创造性思维的核心就是上述三维结构中处于第二维度的“发散思维”。于是他和他的助手们(托伦斯等人)着重对发散思维作了较深入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发散思维的四个主要特征:
流畅性(fluency):在短时间内能连续地表达出的观念和设想的数量;
灵活性(flexibility):能从不同角度、不同方向灵活地思考问题;
独创性(originality):具有与众不同的想法和独出心裁的解决问题思路;
精致性(elaboration):能想象与描述事物或事件的具体细节。
吉尔福特认为,这也就是创造性思维的主要特征,并研究出一整套测量这些特征的具体方法。然后,他们又把这种理论应用于教育实践棗围绕上述指标来培养发散思维(按吉尔福特的理论,这也就是培养创造性思维),使发散思维的培养变成了可操作的教学程序。尽管把创造性思维等同于发散思维是一种简单化的理解,但是对于创造性思维的研究与应用来说,毕竟是起了不小的推动作用。吉尔福特和托伦斯等人的贡献是不应抹杀的。
四.刘奎林的“潜意识推论”
1986年,我国专门研究思维科学的学者刘奎林发表了一篇颇有影响的论文“灵感发生论新探”[18]。该文对灵感的本质、灵感的特征和灵感的诱发等问题作了较深入的探索,并力图在80年代国际上已取得的科学成就(特别是脑科学、心理学与现代物理学等方面的成就)的基础上,对灵感发生的机制作出比较科学的论证。值得注意的是,该文提出了一种称之为“潜意识推论”的理论,并运用这种理论建立起“灵感发生模型”。由于该文作者刘奎林认为灵感思维“居于创造思维过程中的重要位置”[18],因此我们也可以把刘奎林提出的“灵感发生模型”看作是创造性思维模型。由于该模型是建立在“潜意识推论”的理论基础上,所以也可以称之为基于潜意识推论的创造性思维模型。这是迄今为止,在国内外有关文献中所能看到的关于创造性思维研究中比较完整、比较有说服力的模型。特别是作者力图从脑科学和现代物理学基础上阐明创造性思维过程,这是前所未有的。尽管该模型仍有明显的不足之处,但是与以往的模型相比,毕竟突破了仅仅局限于从心理学角度来研究创造性思维的传统做法,因而在理论上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五.斯滕伯格的“智力观”[19]
1988年,美国耶鲁大学教授斯滕伯格在运用创造力内隐理论分析法、对创造力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创造力三维模型理论”。该模型的第一维是指与创造力有关的“智力”(智力维),第二维是指与创造力有关的认知方式(方式维),第三维是指与创造力有关的人格特质(人格维)。其中的第一维所涉及的智力又分“内部关联型智力”、 “经验关联型智力”和“外部关联型智力”等三种。
内部关联型智力是指与个体内部心理过程相联系的智力,它由三种成分组成:
元成分——在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起计划、监控和评价作用。具有问题发现和辨认、问题界定、形成问题解决策略、选择问题解决的心理表征与组织形式、监控、反馈与评价问题解决的过程等功能;
执行成分——执行由元成分所设定的问题解决过程,包括编码、推论、图示、应用、比较、判断、反应等步骤;
获得成分——这是创造性思维中顿悟能力的主要组成部分,它又包含选择性编码、选择性结合、和选择性匹配等三个要素。
经验关联型智力是指与已有知识经验相联系的智力。
外部关联型智力是指与外部环境相联系的智力(包括适应、改造和选择环境的能力)。
由以上介绍不难看出,斯滕伯格在其创造力三维模型理论中所论述的智力维实际上与创造性思维密切相关,因为它既涉及创造性思维的心理过程(执行成分)、创造性思维的核心棗顿悟棗的组成要素(获得成分)又涉及创造性解决问题过程中的计划、监控与评价(元成分)。所以我们也可以把斯滕伯格所提出的“创造力三维模型理论”中的智力维,看作是一种创造性思维模型。
六.若宾的最高级思维模型
1995年,美国加州大学心理学系的若宾(Nina Robin)等人发表了一篇题为“前额叶皮层的功能和关系复杂性”的论文[20]。该文从“前额叶皮层”是控制人类最高级思维形式的神经生理基础出发,试图探索出人类最高级思维模型与脑神经机制之间的联系。若宾等人认为,人类思维对于事物的本质属性和事物之间内在联系规律性所作的反映,实际上可看成是对事物之间存在的各种关系所作出的反映。根据数理逻辑中谓词逻辑的表述方式,事物本身所具有的本质属性也可看成是一种最简单的关系——一元关系;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则可看成是n元关系。n 是关系的维度,n愈大,关系的复杂程度愈高。换言之,n可作为描述关系复杂性的指标。在此基础上,若宾等人提出了一种用于确定关系复杂性的理论框架。然后,又根据当代脑神经科学所取得的成就棗对前额叶皮层结构与机能的新认识棗把对不同水平关系复杂性的处理和前额叶皮层中不同部位的控制机能联系起来,从而使我们对人类高级思维过程的认识,不仅建立在心理学的基础之上,而且深入到大脑内部的神经生理机制,因而有更为科学、更为坚实的基础。若宾等人在其论文中并未使用创造性思维这个术语,而是采用“最高级思维形式”、“最独特思维形式”或“高水平认知”等概念。从该论文力图处理最高复杂程度的关系以及对“最高级”、“最独特”的强调来看,作者所说的“最高级思维”其本意应当是指“创造性思维”。不过,就该论文中关于“最高级思维”的实际含义来看,若宾等人所提出的、用于处理关系复杂性的理论框架,实质上是一种建立在脑神经科学基础上的逻辑思维。尽管它还不是创造性思维模型,但是它对真正创造性思维模型的建立将具有一定的启迪意义。
通过以上对创造性思维研究发展脉络的回顾,不难看出,迄今在创造性思维研究领域所取得的成果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建立在传统心理学基础上的理论或模型(仅用心理学理论来研究创造性思维的心理过程),属于这一类的有沃拉斯、韦索默、吉尔福特和斯滕伯格等人的理论或模型;另一类是建立在脑神经科学基础上的理论或模型(不仅运用心理学还运用脑神经科学乃至其它现代科学成就来研究创造性思维的心理过程),属于这一类的则有刘奎林及若宾等人的理论及模型。
第二节 对几种典型创造性思维模型的评析
上一节我们简要介绍了当代较有影响的创造性思维研究成果。这些成果各有特色,各自从不同的方面对创造性思维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作出了贡献。但是从理论的创新性与深刻性以及对实践的指导意义等几方面综合考虑,我们认为,沃拉斯、刘奎林和若宾等人的理论模型,似乎对后人更有研究与借鉴的价值。这是因为,吉尔福特关于发散思维的研究只涉及创造性思维的一个因素,过于狭窄;韦索默的“结构说”虽有其合理性,但是没有对创造性思维过程做具体分析,因此缺乏可操作性,对培养创造性思维的实践指导意义不大;斯滕伯格的“智力维”虽然给出了创造性思维的心理操作过程(包含编码、推论、图示、应用、比较、判断、反应等操作步骤),但是并没有从理论上阐明为什么必须包含这些心理操作?这些操作之间有何必然的联系?所以不能令人信服,难以用于指导实践。下面我们就对沃拉斯等三位学者的理论模型作进一步的分析。
一.沃拉斯的“四阶段模型”[21]
沃拉斯认为,任何创造性活动都要包括准备、孕育、明朗和验证等四个阶段。每个阶段有各自不同的操作内容及目标。
1.准备阶段:熟悉所要解决的问题,了解问题的特点。为此要围绕问题搜集并分析有关资料,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明确解决问题的思路。
2.孕育阶段:创造性活动所面临的必定是前人未能解决的问题,尝试运用传统方法或已有经验必定难以奏效,只好把欲解决的问题先暂时搁置。表面上看,认知主体不再有意识地去思考问题而转向其他方面,实际上是用右脑在继续进行潜意识的思考。这是解决问题的酝酿阶段,也叫潜意识加工阶段。这段时间可能较短,也可能延续多年。
3.明朗阶段:经过较长时间的孕育后,认知主体对所要解决问题的症结由模糊而逐渐清晰,于是在某个偶然因素或某一事件的触发下豁然开朗,一下子找到了问题的解决方案。由于这种解决往往突如其来,所以一般称之为灵感或顿悟。事实上,灵感或顿悟并非一时心血来潮,偶然所得,而是前两个阶段中认真准备和长期孕育的结果。
4.验证阶段:由灵感或顿悟所得到的解决方案也可能有错误,或者不一定切实可行,所以还需通过逻辑分析和论证以检验其正确性与可行性。
沃拉斯“四阶段模型”的最大特点是显意识思维(准备和验证阶段)和潜意识思维(孕育和明朗阶段)的综合运用,而不是片面强调某一种思维,这是创造性思维赖以发生的关键所在,也是该模型至今仍有较大影响的根本原因。
应当说明的是,沃拉斯在当年本来是针对一般的创造性活动而提出“四阶段模型”,但是由于该模型的第一和第四阶段主要涉及逻辑思维(显意识思维)过程,第二和第三阶段则涉及直觉及顿悟思维(潜意识思维),并且这四个阶段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所以其本质是属于创造性思维过程。把“四阶段模型”视为最早的创造性思维模型,我们认为是恰当的。
二.刘奎林的基于“潜意识推论”的模型[18]
刘奎林的创造性思维模型是建立在他所提出的“潜意识推论”的理论基础上,要了解该模型就需要先介绍“潜意识推论”。19世纪德国的物理学家和生理学家亥姆霍兹(H.V.Helmholtz)在谈到知觉时就经常使用“无意识推论”这个术语[22]。刘奎林借用了这个术语(一般认为“无意识”与“潜意识”是同义词),但赋以全新的涵义。
刘奎林的所谓潜意识推论是指未被意识到的一种特殊推论。它是信息同构与脑神经系统功能结构的建构之间相互作用与相互制约的辨证发展过程。
这里所说的“信息同构”是指当前知觉到的关于客观事物的信息(以下简称为“当前知觉信息”或“输入信息”)与大脑中原来存储的经验信息(以下简称为“经验信息”)之间的一种整合过程。
这里所说的“脑神经系统功能结构的建构”是指客观事物的信息作用于个体的感官,使之产生知觉之后,即形成强弱程度不同的电流,刺激脑细胞的大分子,从而发生电位变化和化学变化,并引起神经系统功能结构的变化。于是脑细胞的某一分子就与某一种信息产生暂时或固定的联系,成为某一信息的载体和确定的信号。这就完成了某一脑细胞分子功能结构的建构。
在信息同构过程中,通过当前知觉信息与原有经验信息之间的辨认、匹配、映射等整合作用,不断驱使脑细胞大分子功能结构发生变化。这就是潜意识推论得以发生的神经生理基础。
显意识推理和潜意识推论是人类意识活动的两种不同方式。所不同的是,潜意识推论不象显意识推理那样自觉意识强,并以清晰的概念进行分析、综合、归纳、演绎等逻辑推理;它是新输入的知觉信息和过去的经验信息相互整合,并有和这种整合相关的大脑生理功能结构的建构与之配合的辨证发展过程。因此“潜意识推论是一种理性的、非归纳、非演绎的非逻辑推论”[18]。
刘奎林在阐述了关于潜意识推论的上述原理以后,提出了如下所述的灵感思维发生过程模型[18]:
1.首先,显意识把认知主体当前正在积极思考并寻找解决办法的课题,作为“指令性信息”输送给潜意识。这是灵感发生的前提,潜意识推论活动就是围绕这条“主线”进行。这种指令性信息,不管是以光波、声波、压力、温度等形式出现,还是以形象、语言、概念出现,都一律转换成生物电流脉冲信号,并通过神经纤维传给右脑(刘奎林认为潜意识在右脑)。
2.显意识把“指令性信息”传给潜意识后,由于自我意识的强烈要求,使形成的电脉冲信号的时空分布呈现“光亮”(比平时强烈得多的)信息,从而促使新输入知觉信息与已有经验信息之间的同构活动加快,也使右脑神经网络功能的重新建构配合更为默契,由此得到潜意识推论后的“新信息”或“良好图形”。
3.第二步整合的结果又反馈到显意识。显意识对反馈信息常以抽象思维、形象思维等形式进行综合分析。鉴别后如不符合要求,则又以新的指令性信息输送给潜意识。
4.如此往复多次,一旦合目的的推论结果涌向潜意识,便会顿时获得柳暗花明的感觉,这表明灵感迸发了。
刘奎林认为,“灵感思维作为人类的一种基本思维形式,同抽象思维、形象思维一样,都属于人脑这块特殊物质的高级反映形式。灵感思维的发生也有一个过程,只不过不是在显意识之内,而是在潜意识。潜意识孕育灵感时,除了靠潜意识推论,还常有显意识功能的通融合作,当孕育成熟即突然沟通,涌现于显意识,成为灵感思维。”由这段论述可以看出,刘奎林所说的灵感思维实质上就是创造性思维。
三.若宾的基于“关系复杂性”的模型[20]
若宾等人的高级思维模型建立在他们提出的“关系复杂性”的理论框架基础上。所谓“关系复杂性”是由关系中独立变化维数的数目n来决定,因而根据n的大小值即可给出不同关系的复杂性水平:
水平1——一维函数关系,描述事物具有某种属性(若宾称之为“归因图式”);
水平2——二维函数关系,描述两种事物之间的二元关系(若宾称之为“关系图式”);
水平3——三维函数关系,描述三种事物之间的三元关系(若宾称之为“系统图式”);
水平4——n维函数关系(n>3),描述n种事物之间的n元关系(若宾称之为“多系统图式”)。
若宾等人认为,人类用来解决实际问题的各种知识不外乎两大类:明确的关系知识和内隐的关系知识。明确的关系知识以有意识的、可一步步进行逻辑推理的思维加工为基础;内隐的关系知识则以无意识(即潜意识)的、快速的直觉思维加工为基础。若宾等人通过脑神经解剖和电生理测量证实,前额叶皮层的主要功能就是获取和运用“明确的关系知识”(换句话说,前额叶皮层是实现逻辑推理的主要神经生理基础)。“关系复杂性理论”则是专门处理“明确的关系知识”的理论,所以下面只对这类知识进行讨论。
按若宾的定义,明确的关系知识是指能把角色与填充符区别开来,又能把填充符与角色联系起来的知识。所谓角色,是指对某类事物按某种属性进行概括以后得出的抽象概念。例如,“红色的东西”就是事物的一种角色(按“红色”这个属性对事物进行概括后得到的抽象概念),它代表一切具有红色属性的物体。至于这个东西实际上是指红苹果、红积木、红衣服……或其他东西,则是该角色的填充符。明确的关系知识,就是能把各种角色与其相应的填充符区分开,又能把二者联系起来的知识。例如,下列一元关系(归因图式):
红色的(苹果)
就可以达到把角色与填充符既区分开又联系起来的目的,与此同时,它还表明苹果的属性为红色。又如下列二元关系(关系图式):
大于(A,B)
既表明“某某大于某某”这种角色与其填充物A、B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也描述了A与B之间特定的大于关系。
若宾指出,即使是婴儿也能根据客观的整体相似性而把一个苹果同另外一个苹果归为一类;但是如果要求按事物相同的颜色(只考虑颜色属性而忽略其他属性),把红苹果和红积木归为一类,那就需要在年龄稍大一些才有可能。若宾认为,这是因为前者是使用“内隐的关系知识”的潜意识加工,后者则要求儿童应能把角色与角色的填充符区分开才能做到。如上所述,区分角色就是按某种属性对某一类事物进行概括的过程,这实际上是一种逻辑思维(尽管是最初步的逻辑思维)过程。婴儿出生不久可以具有整体、直觉思维,但是逻辑思维则要到少年时代乃至16-17岁才能最后形成。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若宾等人把逻辑思维称之为“最高级的思维形式”。
所谓关系复杂性理论框架,就是建立在谓词逻辑基础上、专门用于表征“明确的关系知识”的一套知识表征系统,利用该系统可以方便地确定当前所处理知识的复杂性水平(由最简单到最复杂分成1、2、3、4等四个等级)。
在上述“关系复杂性”理论框架的基础上,若宾等人根据当代神经解剖学和脑细胞电生理测量的证据,对前额叶皮层的结构与功能作了较深入的研究,指出前额叶皮层主要包括主沟及其周围的背侧部、弓沟及其周围部位及眶额部等三个组成部分,每一部分所具有的功能都是处理事物之间的复杂关系、即实现逻辑思维所必不可少的:
主沟周围的背侧部——负责控制注意、工作记忆,制定计划,并对刺激——反应这类偶然性事件的学习有一定影响。换言之,若大脑的这一部位受损伤,这几种与逻辑思维密切相关的心理操作将无法执行。
弓沟及其周围部位——这一部位对于刺激——反应这类条件性偶然事件的学习起决定作用,尤其是对突发事件的反应及处理更是至关重要。
眶额部——负责选择性反应和情绪控制。这一部位受损,将影响选择性作业(从背景中选出目的物和抵制干扰的能力),使情绪波动、情感障碍乃至人格变异。
对于具有时间顺序性和目标指向性的行为控制,则需上述三个部分协同工作,才有保证。
若宾等人还对思维过程中不同信息加工情况的关系复杂性水平作了具体分析。例如:
如果必须在一定时间内顺序地对多种信息进行整合,就势必会增加作业的关系复杂性:首先,顺序性即时间上的分离有碍于将不同信息组成更大的组块,于是就需要将原来的信息分为若干个独立而相关的单元来进行加工,这就会出现二元关系(关系图式)、三元关系(系统图式)甚至n元关系(多系统图式)。与此同时,在思维加工过程中,还要为每一维度的信息提供暂时的工作记忆,以便等待该n元关系中最后一个维度信息的到来(这时才能对该n元关系作出处理)。显然,这将会大大增加前额叶皮层关于工作记忆和注意分配的负担。
此外,若宾等人运用关系复杂性理论还对“顺序回忆作业”和“非顺序回忆作业”的关系复杂性水平作了定量的对比分析,其结论是前者远远高于后者。
总之,若宾等人建立在关系复杂性理论框架基础上的高级思维模型,由于有神经解剖学和电生理测量证据的有力支持,使人类对整个逻辑思维的心理操作过程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这是到目前为止,在基于脑神经科学的思维模型中给人印象较深的一个模型。令人感到不足的是,它还仅仅是有关逻辑思维的模型,而不是创造性思维的模型。但是由于它对建构科学的创造性思维模型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所以值得我们对它作一番认真的研究。
四.对上述三种模型的评价
通过对上述三种模型的介绍与分析,不难看出,三种模型有其突出的优点,也有其明显的不足之处。
我们先来看优点:
1.对创造性思维的研究,打破了仅仅从心理学角度去探讨的传统做法,开始把基于心理学的研究和基于脑神经科学的研究结合起来,并且越来越重视基于脑神经科学的研究。从上面所述的后两种模型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发展趋势。
2.认为创造性思维既与显意识有关,也与潜意识有关,而且认为创造性思维的发生取决于显意识思维与潜意识思维的相互作用。因此既重视显意识思维研究,也重视潜意识思维研究,并力图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上述第三种模型,由于并非创造性思维模型而是逻辑思维模型,故无须考虑这种结合)。这是另一个值得重视的发展趋势,也是上述模型的最主要优点。
3.既重视创造性思维“理论基础”(心理学基础和脑神经科学基础)的研究,也重视能反映创造性思维心理过程、具有可操作性的“思维模型”的研究。由于这种模型可用来指导培养创造性思维的具体实践,有很大的应用价值,因而不仅具有和理论基础同等的重要性,甚至更为人们所重视。在上面所述的前两种模型中,关于这一点均有鲜明的体现。
下面再看这些模型的不足之处:
1.将创造性思维的发生机制归结为显意识思维与潜意识思维的相互作用,这是有创见的观点。令人难以信服的是,上述模型的作者以及这些模型的支持者都认为显意识思维是在左脑,潜意识思维是在右脑。在刘奎林的模型中已明确指出这一点,在沃拉斯模型中虽未明说,但支持这一模型的心理学家皆认为该模型实际上蕴涵着这种观点。例如,颇有影响的心理学家T.R.布莱克斯利就曾指出[21]:该模型的“开始和最后阶段(即准备和验证阶段),是通常在学校中学到的,由左脑来完成的任务。中间两个阶段(孕育和明朗阶段)则不那么容易,因为它们包含了‘无意识’(即‘潜意识’)过程。如果一个人能够在这两个阶段中让左脑干一些其他工作或靠边站,右脑就将充分发挥作用。”到底显意识是否完全在左脑,潜意识是否完全在右脑,这还是有待论证的问题,过早下这样的结论是不适当的。这将会使模型建立在不可靠的基础之上。
2.强调既要重视显意识思维过程研究,又要重视潜意识思维过程的研究,这个方向是对的。但事实上,在上述模型中,对潜意识部分的研究明显薄弱。基本上没有能把潜意识思维的神经生理基础,以及潜意识加工的心理操作过程及特点论述清楚,反而让人对潜意识加工过程产生一种神秘感。这是上述各种模型存在的一个通病,也是迄今为止,关于创造性思维的研究中尚未解决的一大难题。
3.不仅注意显意识思维过程与潜意识思维过程的结合,而且还注意二者的相互作用(这一思想在刘奎林模型中较为突出),这是很有见地的思想。遗憾的是,关于这种相互作用的神经生理机制还没有得到科学的论证,因而这种相互作用目前尚带有假说的性质,还不是科学的理论,还难以让人信服。
上面我们简要评述了几种主要的创造性思维模型的优缺点,不管是优点也好,不足之处也好,对于建构更合理的创造性思维的理论与模型来说,都有重要的指导与借鉴意义。因此,下面我们对创造性思维理论与模型的建构,将以上面所作的评述作为基本出发点,扬其之长,弃其之短,在前人基础上努力作出我们的新探索。
通过对原有创造性思维模型的评析,我们发现它们最主要的优点在于,将创造性思维的发生机制归结为显意识思维与潜意识思维的相互作用。这种观点是有远见卓识的,可以作为解决这个问题的一把钥匙。但是仅认识到这一点是远远不够的,这只解决了研究的目标与方向问题。要真正建构科学的创造性思维理论及模型,还需彻底认清显意识思维和潜意识思维的本质,了解这二者之间是如何具体相互作用的,以及它们的神经生理基础是什么。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建立起比较科学的创造性思维理论,和能反映思维心理过程并可用于指导培养创造性思维实践的思维模型。原有几种理论模型的主要不足之处恰恰在于,未能认识显意识思维和潜意识思维的本质,只是简单地把这两种思维归结为一侧化的左脑和右脑的不同功能。由于对本质认识不清,对显意识思维和潜意识思维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这种相互作用的神经生理基础也就搞不明白。
在下面几节和第四章中我们将逐步阐明这些问题。
第三节 显意识思维与潜意识思维的本质
要了解显意识思维与潜意识思维的本质,首先要认识意识的本质,为此我们先讨论意识的定义。
一.意识的定义
当代著名思想家丹尼特(XXXXXXnnett)认为[23],“人类的意识大概是最后一个难解的谜。……对意识,我们至今如坠五里云雾中,时至今日,意识是唯一常常使最睿智的思想家张口结舌、思维混乱的论题。”在人类已建立的众多概念与范畴体系中,意识是最为混乱的概念之一。在威廉·卡尔文的《大脑如何思维》一书中,就列出了对意识的八种不同理解[13];在弗朗西斯·克里克的《惊人的假说灵魂的科学探索》中也介绍了三种基于“黑箱”方法的对意识的界定(克里克和沃森曾因发现DNA的双螺旋结构而荣获诺贝尔奖)。国内心理学界与哲学界关于意识问题也发生过热烈的争论。综观国内外多年来在意识问题上的讨论,至今仍是众说纷纭,未能对意识的本质或定义得出一致的认识。不过,尽管关于意识的定义、说法繁多,真正有较深刻内涵和理论依据的却屈指可数,其中有不少是主观杜撰的说法,有的则有明显的片面性,甚至有唯心或神秘主义成分。下面我们只选其中较有代表性的几种观点作一扼要介绍,然后在此基础上提出我们自己的看法。
1.希尔斯特的意识定义[24]
威廉·希尔斯特(William Hirst)在其颇有影响的论文《意识的认知层面》中,把意识定义为:“人们对心理对象(如知觉、表象、或感受)的觉知”。 希尔斯特在用觉知这个词时,其含义包括能够用言语报告这种觉知。他认为“人们不仅能觉知到感觉、表象和感受,同时也能觉知到他们正在体验到它。他们知道他们自己正在看、正在想象和正在感受。任何意识活动都包括对外部世界和心理表象的觉知,还包括自我意识。”
2.伐伯的意识定义[25]
伐伯(I.B.Farber)等人在其《意识与神经科学棗哲学与理论问题》一文中,从三个层次讨论了意识概念。
第一个层次是“意识觉察”。包括:感觉觉察(指通过感觉通道对外部刺激的觉察)、概括性觉察(是指与任一感觉通道都不相连的对身体内部状态的觉察,如疲劳、眩晕、焦虑、舒服、饥饿等等)、元认知觉察(是指能觉察到自己认知范围内的所有事物,包括当前的和过去的思维活动)和有意识回忆(能觉察到过去发生的事情)等四种。
这里所说的,能觉察到某事物的标志,也是能用言语报告该事物。这样既便于检测,也可以把不能说话的动物排除在外。
第二个层次是“较高级的官能”,即不仅能被动地感知和觉察信息,还具有能动作用或控制等较高级的官能,这些官能包括注意、推理和自我控制(如理性或道德观念对生理冲动的抑制作用)。
第三个层次是“意识状态”,可理解为一个人正在进行的心理活动。
伐伯的前两个层次对意识给出的定义是颇有启发性的,但第三层次却缺乏实质性内容。
3.国内心理学界和哲学界关于意识的定义
国内学术界对于意识也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最主要的分歧点是:意识是仅指人类的认识活动(或认知活动),还是包括其它的心理活动。例如,著名心理学家潘菽就认为[26],“意识是指人的认识活动而言,也就是人的认识活动。”而另一位心理学家胡寄南则认为[27],“一个人的意识是在社会实践中发展起来的,以思维和语言为核心的,认知、情感和意志的统一心理活动。”尽管有这些分歧,总的说来,和国外相比,取得共识部分要更多一些。关于“意识是认知、情感和意志三者统一”的观点,得到目前国内学术界较广泛的支持。不仅在心理学界而且在哲学界也有不少人持这种观点,甚至目前高校文科的哲学教材也采用知、情、意三者统一的表述方式[12],可见其影响非同一般。下面就对这种观点作一概括的介绍。
这种观点认为[12],意识是人脑在第一信号系统和第二信号系统基础上进行的精神活动。通常把直接接受外部刺激而引起的知觉表象称为第一信号,相应的感知系统称作第一信号系统,这是一般动物也具有的信号系统;人类除了具有第一信号系统以外还有第二信号系统,也就是信号的信号棗语言文字系统,这是人类独有的信号系统,通过第二信号系统人类能间接地接受前人和他人的经验。人类在这两个信号系统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精神活动,无论其深度和广度都是动物所无法比拟的。
意识是知、情、意三者的统一。“知”是指人类对客观世界的知识性与理性的追求,它与认知(或认识)的内涵是一致的;“情”指情感,即人类对客观事物的感受和评价,它表现为热爱、仇恨、向往、遗憾、满意、不满以及对自身喜、怒、哀、乐等的心理体验、心理活动;“意”指意志,即人类力图把理想或目标变成行动的决心与毅力。意识作为知、情、意三者的结晶并不等于认知或认识过程,也不同于一般的心理,而是高度理性化的心理,这就使它与动物心理区别开来。
4.意识的科学定义
通过以上介绍不难看成,目前国内和国外关于意识的“定义”或意识本质的看法有两个根本不同点(如上所述,国外关于意识定义及本质的争论比我们国内更混乱,各种观点五花八门,有的甚至很荒谬。这里所谓“国外的意识定义”是指经过我们认真甑别后,从中挑选出来的、以希尔斯特和伐伯等人为代表的观点):
(1)国内把意识等同于意识的对象(把意识视同认知过程或是知、情、意三者的统一),而国外则把意识看作是对感知、想象、回忆、思维等心理过程的觉察或觉知(希尔斯特的定义和伐伯的第一层次定义是大体一致的),更高层次的意识则不仅对这类心理过程作出被动的反应(觉察或觉知),还包括对这些心理过程的能动作用,即要起控制或调节作用。
(2)国内的意识定义除了认知还包括情感和意志(尽管有些学者不同意这种看法,但不是主流),国外的意识定义(包括第二层次的定义)则只涉及认知范畴。
通过以上对国内外意识定义的比较可以看出,国外定义的优点是将意识和意识的对象加以明确区分;国内定义的优点则是有较全面的意识内涵,并在指出意识是知、情、意三者统一的同时强调以思维和语言为标志的认知过程是意识的核心。我们认为,抓住认知过程这个核心(而不是象国外那样,只是罗列一大串诸如感知、表象、感受、回忆、注意……这类具体的心理操作对象或心理过程)就是抓住了意识定义的关键。因此,总结和吸收国内外两方面的经验,可以提出比较科学的意识定义如下:
“意识是指大脑对认知、情感和意志等心理过程的觉察、调节或控制。”
其中,认知过程具体包括注意、感知、记忆、想象、分析、综合、抽象、概括、判断、推理等心理操作过程,实际上也就是第二章所论述过的“空间结构思维”和“时间结构思维”这两大思维过程。这样,我们就可以将上述意识定义转换为下面的更为明确的表述形式:
“从狭义地说,意识是指大脑对空间结构思维(包括形象思维和直觉思维)和时间逻辑思维的觉察、调节或控制;从广义地说,这种觉察、调节或控制的对象还可包括情感和意志等心理过程。”
这一定义的主要特点是:
(1)抓住了意识的核心棗认知过程即思维过程;
(2)强调思维不仅包括时间逻辑思维还包括空间结构思维(而不是象目前哲学界和心理学界的许多学者所理解的那样,仅仅指逻辑思维);
(3)对意识和思维加以明确区分而不混为一谈(否则就会把“意识”和“意识的对象”等同或混淆起来,从而使“意识”范畴失去存在的价值)。
我们认为,以上三点是意识定义的精髓,也是意识的本质所在。在下一小节中,我们将进一步阐明意识的这种本质和左、右脑单侧化分工之间并无必然的联系。
古往今来,多少哲人、学者、心理学家对“意识的本质”进行过无数次的探索,但始终没有留下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相反给意识范畴抹上了种种神秘的色彩,或是把意识包裹在重重的迷雾之中。现在是到了廓清这些迷雾,冲刷其神秘的色彩,恢复意识的朴素、真实面目的时候了 。
二.显意识思维与潜意识思维
了解了意识的本质就不难在此基础上理解什么是显意识思维和潜意识思维。
如上所述,就狭义而言,意识是人脑对时间逻辑思维和空间结构思维(包括形象思维和直觉思维)的觉察、调节或控制。要判断是否有意识产生,至少要能“觉察”出思维过程(觉察出来后,才有可能在此基础上加以调节或控制)。任何思维过程(不管是何种形式的思维过程)都离不开四个要素:思维加工对象(即思维的材料)、思维加工的手段或方法(如分析、综合、抽象、概括、判断、推理、想象等)、思维加工缓存区(也叫“工作记忆”,用于暂存思维加工对象及加工结果)和思维加工机制。换言之,只要缺少其中任一要素,思维过程都将因难以进行而不能被觉察出来。因此,如果只是要判别是有意识或无意识即仅局限于觉察思维过程的话,问题就简单得多,因为要觉察出某种思维过程,并不需要去仔细分析四个要素中的每一个要素,只要抓住其中一个最简单又与觉察直接相关的要素就行了棗这个要素就是“工作记忆”(思维加工的缓存区)。这是因为,工作记忆与长时记忆不同,工作记忆中的内容并不长期保留,它只起缓冲存储器作用:在思维加工过程中暂存加工对象和加工结果,加工完成后,其中内容就会很快消失。因此,我们不必考虑思维加工的方式、机制,也不必管思维加工的对象,只需考虑工作记忆中是否有内容(有或无,至于有什么样的内容则不必管),以及工作记忆持续时间的长短就可以觉察出是否有思维过程发生。
经过多年来,特别是近十年来脑科学的研究进展,已经发现思维过程涉及两类不同的工作记忆[28]:一类用于存储言语材料(概念),采用言语类编码;另一类用于储存视觉或空间材料(表象),采用图形编码。进一步的研究表明,不仅概念和表象有各自不同的工作记忆,而且表象本身也有两种不同的工作记忆[28][29]。这是因为,如前面第二章第四节所述,事物的表象有两种:一种是表征事物的基本属性,用于对事物进行识别的表象,一般就称为“属性表象”或“客体表象”;另一种是用于反映事物空间结构关系(与视觉定位有关)的表象,一般称之为“空间表象”,或“关系表象”。空间表象不包含客体内容的信息,只包含确定客体空间位置或空间结构关系所需的特征信息。这样,我们就有三种不同的工作记忆:
存储言语材料的工作记忆(简称言语工作记忆)棗适用于时间逻辑思维;
存储客体表象(属性表象)的工作记忆(简称客体工作记忆)棗适用于以客体表象(属性表象)作为加工对象的空间结构思维,即通常所说的形象思维;
存储空间表象(关系表象)的工作记忆(简称空间工作记忆)棗使用于以空间表象(关系表象)作为加工对象的空间结构思维,即通常所说的直觉思维;
当代脑神经科学的研究成果已经证明,这三种工作记忆以及它们各自对应的思维加工机制,均可在大脑皮层中找到各自对应的区域(尽管有些工作记忆的定位目前还不很准确)。
根据目前脑科学研究的新进展,布朗大学的布隆斯腾(S.E.Blumstein)指出[29],言语功能并不是定位在一个狭小的区域上(按传统观念,言语功能只涉及左脑的布洛卡(Broca)区和沃尼科(Wernicke)区),而是广泛地分布于左脑外侧裂周围区域上,并向额叶前部和后部延伸,包括布洛卡区、紧邻脸运动皮层的下额叶和左侧中央前回(但不包括额极和枕极)。其中布洛卡区受损将影响言语表达功能,沃尼科区受损将影响言语理解功能。但是和言语理解与表达有关的加工机制并不仅仅限于这两个区(而在此之前,认为由这两个区完全决定人类言语功能的传统观念,在心理学界统治长达一个多世纪)。用于暂存言语材料的工作记忆一般都认为是在“左前额叶”,但具体是在左前额叶中的哪一部位,目前尚未精确定位。据皮特瑞兹(Petrides)等人的意见,倾向于在左前额叶的布洛德曼6区[36]。
与言语工作记忆相比,客体工作记忆与空间工作记忆的定位情况要准确得多。1993年密什根大学心理系的钟尼兹(XXXXnides)等人运用当代研究脑科学的最先进测量技术之一棗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术(简称PET),对客体表象与空间表象的生成过程作了深入研究,得到了关于这两种表象生成机制与工作记忆定位的、富有价值的成果。由于PET是通过发射正电子的同位素作为标记物,将其引入脑内某一局部区域参与已知的生化代谢过程,然后用计算机断层扫描技术,将标记物参与代谢过程的代谢率以立体成象形式表达出来,因此具有定位准确、对大脑无损伤,适合于大量被试进行测试的优点。
钟尼兹等人的测试结果如下[28]:
客体表象的生成与加工机制在大脑左半球的颞下回(集中于布洛德曼37区,立体定向坐标为:48,-58,-11)、左半球的顶叶(集中于布洛德曼40区,立体定向坐标为:35,-42,34)和右半球的扣带回前部(集中于布洛德曼32区,立体定向坐标为:-1,14,43);客体工作记忆则在左半球的前额叶皮层(集中于布洛德曼6区,立体定向坐标为:39,3,29)。
空间表象的生成与加工机制在大脑右半球的枕叶(集中于布洛德曼19区,立体定向坐标为:-30,-76,31)顶叶后部(集中于布洛德曼40区,立体定向坐标为:-42,-40,36)和运动前区(集中于布洛德曼6区,立体定向坐标为:-34,-1,45);空间工作记忆则在右半球的前额叶皮层(集中于布洛德曼47区,立体定向坐标为:-35,19,-2)。
应当说明的是,在上述各组测试结果中,当某一半球有显著激活时,另一半球的相应位置也有激活,只是这种激活未达到统计学上的显著标准而已。
上述结果表明,与客体识别有关的视觉信息加工机制主要在左半球(只有“扣带回前部”不在左半球),客体工作记忆也在左半球;与空间表象有关的视觉信息加工机制,包括空间工作记忆内在,全都在右半球。
应当指出的是,Jonides采用的是对大脑无损的PET技术,其测试对象不是脑部受损病人而是自愿参试的一批普通大学生(空间表象作业被试18人,客体表象作业被试12人)。实验记录包括6种扫描,每种扫描进行20次实验;每个被试的PET图象都转换成一种立体定位坐标,转换时要求出被试在某种条件下的平均数,并将被试数据进行标准化,然后用Bonferroni法对结果进行多重比较校正。因而其测试结果是比较科学的,可信的。
在第二章中曾经指出,时间逻辑思维是建立在语言符号序列的基础上,所以具有顺序性、持续性的特点。也就是说,在运用基于语言符号的概念来进行判断、推理时,只能按照词语符号出现的先后顺序一步一步地操作,持续时间往往较长,尤其是在分析处理事物之间的复杂关系时更为突出。总之,在逻辑思维情况下,其工作记忆的持续时间是较长的,加上是按线性、顺序方式工作,每一步骤都很清楚、明确。因此这种思维过程很易于觉察,而且还可以由思维主体将思维过程的每一步骤用言语表述出来棗使内隐的心理操作过程变成外显的言语活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通常把时间逻辑思维称为“显意识思维”。换言之,显意识思维是指其过程不仅能被觉察还能用言语加以描述的思维。
空间结构思维的特点则不太一样。空间结构思维的材料(加工对象)是表象(而不是言语概念),如上所述,表象又分事物表象(客体表象)和空间表象两种,两种表象的加工特点也不相同。
对于事物表象(包含事物基本属性的信息,用于识别不同的事物)的加工,通常是用分析、综合、抽象、概括、想象(又分再造想象和创造想象)等方法。每一方法的具体操作过程和用言语较明确的步骤。但是由于在空间结构思维的场合,是以完整的表象作为思维加工单位(而不是以一个个零碎的词语作为加工单位),因而在这种场合,尽管在对表象进行分析、综合、抽象、概括、想象等过程中(通常把这样的思维加工过程也称作“形象思维”),也是按顺序一步一步操作,但由于加工单元少,步骤较简单,所以工作记忆持续时间往往较短,有时在一瞬之间对事物表象的分析、综合就已完成。这种思维也能划分出心理操作步骤,故也能用言语描述,因而具有显意识思维的特征。也就是说,在以事物表象作为加工对象的空间结构思维场合(既通常所说的形象思维场合),一般是属于显意识思维,但是有两种情况应该除外:
1.在工作记忆持续时间过短(比如只有不到一秒钟),而思维主体神经中枢又为事先分配注意的情况下,这种很短暂的思维过程可能未被觉察,从而成为潜意识(或称“无意识”)思维;
2.在“创造想象”的酝酿阶段,一般也有一段潜意识思维过程。由于创造想象和再造想象不同,它没有现成表象可以利用,要“无中生有”,重新创造出一个前所未有的新表象来,因此在这样的新表象被初步构想出来之前,在工作记忆中将会有一段空白。这段工作记忆为空白的时间,由于缺乏思维加工对象,一般说来思维过程将不能进行,也无法被觉察。更不能用言语描述,所以这是真正的潜意识思维过程。但是,如果这段时间内有时间逻辑思维与之配合的话,这种思维过程就有可能展开,从而使创造想象过程得以完成。至于时间逻辑思维与创造想象过程如何相互配合,我们将在下一小节(“显意识与潜意识的相互作用机制”)中详细说明。
对于空间表象(用于空间视觉定位)的加工,和对事物表象的加工相比又有许多新的特点。除了是用完整表象作为思维加工单位,这一点与事物表象的加工有共性以外,其他方面皆与对事物表象的加工不同:它不能通过分析、综合、抽象、概括、想象等手段来对空间表象进行一步一步的顺序结构关系作出判断;它着重考虑的是事物之间的关系(空间位置关系,或其他结构关系),而不是每个事物的具体属性。总之,这是与时间逻辑思维不同,也与以事物表象为加工对象的空间结构思维(即形象思维)不同的另一种空间结构思维。它不是线形、顺序的慢节奏加工,而是在整体综合、直观透视基础上快速作出的直觉判断。所以一直也把这种思维(即以空间表象作为加工对象的思维)称之为“直觉思维”。
直觉思维通常有两种:简单直觉思维与复杂直觉思维。简单直觉思维的加工对象(思维材料)是与空间视觉定位有关的空间位置表象,即上面所述的空间表象;复杂直觉思维的加工对象则是用来描述复杂事物之间结构关系的“关系表象”(关系表象是空间表象的一个子类,其全称应是“空间结构关系表象”,与“空间位置表象”同属空间表象的两个子类,但目前已习惯把空间位置表象简称为“空间表象”,“空间结构关系表象”则简称为“关系表象”)。在空间视觉定位情况下(即简单直觉思维过程中),工作记忆内必有关于客体位置的初始特征值,以便根据这些特征值由思维加工机制确定客体的空间位置;而在判断、处理复杂事物关系的情况下(即复杂直觉思维过程中),由于事物之间隐含的复杂关系是有待发现的,所以在工作记忆中将不会有初始值。这是两种直觉思维的很大不同之处。
此外,还应注意不要把直觉思维理解为仅凭直观感觉、没有什么道理、没有任何依据的思维,更不是主观的臆想,而是建立在坚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敏锐的观察力与高度的概括力基础上的快速思维。这是因为,如果不具备理论、经验、调研、观察、与概括等诸方面的条件,就决不可能在一瞬之间看出全局性的复杂问题或复杂关系中的内在联系,并抓住其中的主要关键,从而“成竹在胸”迅速作出较准确的判断。当然,直观判断毕竟没有经过严密的逻辑分析与推理,因而有时难免不够全面,甚至可能错误,所以在有较充分时间的条件下,最好还是应该运用时间逻辑思维加以验证,以确保无虞。
由以上分析可见,以空间表象作为加工对象的空间结构思维(即直觉思维),由于其特点是整体综合、直觉判断的快速思维(而非线性、顺序、逐步分析的缓慢思维),其工作记忆必然短暂,因而,这种思维过程是比较难以觉察的;加上其思维过程一般没有明确步骤,也就难以用言语来描述(除非象第二章第三节所介绍的那样,用作家们使用的方法棗把三维的空间视觉表象转换成一维时间轴上展开的时间序列棗才有可能用言语来描述)。换言之,这种直觉思维若不专门给予注意是不容易觉察的,因而往往表现为“潜意识思维”。尤其是在复杂直觉思维中,由于事物之间复杂的内在关系一时很难把握住,甚至经过较长时间思索也找不到这种关系。这时将会出现和创造想象过程中的类似现象棗有一段时间工作记忆的内容为空白。与创造想象过程的区别只在于:创造想象中要建构的是前所未有的新事物的表象,而在复杂直觉判断中则是要发现他人从未揭示过的事物之间的某种隐蔽的关系。可见复杂的直觉思维是和创造想象一样的真正的潜意识思维棗即使神经中枢事先给予充分注意(有预期),也无法觉察出其思维过程,更无法用言语去描述该过程。
通过上述讨论,关于显意识思维和潜意识思维可得到以下的认识:
1.时间逻辑思维,由于其思维过程易于觉察,且可用言语描述,故是显意识思维。
2.空间结构思维与显、潜意识的关系,呈现多种不同的情况:
(1)以事物表象(即客体表象)作为加工对象时(也称“形象思维”),其思维过程一般来说,可以被觉察,也可以用言语描述,所以也属于显意识思维(只有工作记忆特别短暂且未加注意,或是处于“创造想象”阶段这两种情况除外);
(2)以空间表象作为加工对象时(也称“简单直觉思维”),其思维过程一般不易觉察,且难以用言语描述,所以本应属于潜意识思维,但是假如事先能予以注意,并无法将空间视觉表象转换为时间轴上的事件序列,则这种思维也可转化为显意识思维;
(3)以关系表象作为加工对象时(也称“复杂直觉思维”),由于这种思维难以觉察(即使给予充分注意,仍无济于事),也不能用言语描述,故是真正潜意识思维;
(4)在形象思维的两种例外中,第一种要在一定条件下(即工作记忆短暂且为给以注意)才能成为潜意识思维,而第二种(创造想象)才是无条件的真正的潜意识思维。
根据以上各种不同情况,可归纳出下列结论:
* 时间逻辑思维是无条件的显意识思维,形象思维一般来说也属显意识思维;
* 复杂直觉思维和创造想象皆属无条件的潜意识思维;
* 形象思维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是潜意识思维,简单直觉思维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是显意识思维;
由于音乐、绘画和文学创作这类创造性活动主要取决于“创造想象”和“时间逻辑思维”的结合,而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各种运动变化规律的发现(即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理论探索)这类创造性活动则主要取决于“复杂直觉思维”和“时间逻辑思维”的结合,而创造想象和复杂直觉思维皆属无条件的潜意识思维,时间逻辑思维则是无条件显意识思维。可见,对于创造性思维来说,真正具有决定意义的是无条件的显意识思维和无条件的潜意识思维。所以,今后当我们谈到显意识和潜意识思维时,若无特别说明,皆是指这两种无条件的情况。
第四节 潜意识思维与左右脑机能特异化
在本章第二节中曾经指出,现有各种创造性思维推理模型的主要优点是,认识到显意识思维与潜意识思维的相互作用是产生创造性思维的关键;其主要缺陷则是,简单地把显意识思维归结为左脑机能,把潜意识思维归结为右脑机能。于是显意识思维和潜意识思维的相互作用就被归结为,具有特异化机能的左、右两半球之间的相互作用。我们认为,简单地将大脑左、右两半球机能特异化(也称“一侧化”)的观点是缺乏科学依据的,与实际情况并不相符。这种说法不仅无助于阐明显意识思维和潜意识思维的本质,而且会使我们无法弄清楚两种思维相互作用的真正机制棗也就无法弄清楚创造性思维发生的真正机制,从而把创造性思维研究导入歧途。多年来,创造性思维(尤其是与此密切相关的潜意识思维)被蒙上重重迷雾和神秘色彩,真正科学的创造思维理论难以诞生,与上述左、右脑机能“特异化”(或“一侧化”)观点实在有很大的关系。下面我们就让我们认真地来分析一下这种观点。
一.左、右脑机能“特异化理论”的由来
1962年在洛杉矶的一家医院里,一位48岁的老兵患了严重的癫痫病,病人尚未从一次抽搐中恢复过来,又一次抽搐便已来临。在所有其它治疗方法都失败后,他的医生进行一次大胆的手术:通过切开胼胝体来割断左、右脑之间的联系,以减轻病人的痛苦。他们把这种手术称为裂脑术[21]。结果手术效果很好,不仅减轻了抽搐,甚至病人完全被治愈了。加州理工学院的斯佩里(Roger Sperry)教授和他的助手伽赞尼伽以及迈尔斯等人,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对作国裂脑术的病人作了深入的研究。伽赞尼伽还设计了专门用于测试裂脑人左、右脑之间联系的仪器。结果发现:当把一束光刺激只投射到病人的左视野(即只让右脑看见,而左脑看不见)时,尽管病人用左手按键对刺激作出了反应,可是他却说什么也没看见。由于病人已用左手按键确认,表明他的右脑确已看到了光刺激。但是由于左脑并未看到,所以它控制言语中枢作出否定的回答。这就是裂脑人有两个分离的意识系统被首次发现的过程。以后斯佩里等人又继续对这一现象作了长达5年多的研究,结果都证明了这种奇异状态的存在:“人的大脑两半球被分离只货,每一半球似乎都可以在另一半球的意识范围之外发挥其功能,每一半球都可以学习、记忆、表露情感和执行有计划的行动。”[30]这一重大发现导致斯佩里获得1981年度的诺贝尔医学奖。
遗憾的是,这一重要发现后来被作了不很恰当的宣传,造成一些不良影响。正如伽赞尼伽所指出的[30],这一发现到了七十年代“被不正当地误导了:在一篇有关裂脑人右半脑倾向加工整体性刺激,而左半脑倾向分析性作业的有趣报告发表之后,这一领域的研究被蒙上了新的色彩。”伽赞尼伽这里所提到的“有趣的报告”是指1972年由列维(Levy)、特热沃森(Trevarthen)和斯佩里等三人在“大脑”(Brain)杂志上发表的一篇文章[32]。列维等人在这篇文章中提出的基本观点是:“右脑倾向加工整体性刺激,左脑趋向处理分析性作业”。加工整体性刺激,通常是指对空间表象的加工,处理分析性作业是指运用言语概念进行逻辑分析。所以,列维等人文章的基本观点只是强调“右脑有空间优势,左脑有言语分析优势”,这种观点本来没有错,是有科根据的。但是一些不很严肃的学者却在没有进行认真科学实验的前提下,将这一观点,按照他们自己的主观臆想或猜测(对左、右脑技能特异化的猜测),加以任意扩展和发挥,并最终发展成为一个关于左、右两半球有截然不同思维加工方式的“特异化”(也叫“一侧化”)理论。这种理论的典型表述可概括为:
(1)左半球主管言语、分析、逻辑、推理、数学、顺序等方面的言语类信息加工,右半球主管韵律、节奏、绘画、视觉、空间等非言语类信息的加工;
(2)显意识思维在左脑,潜意识思维在右脑;
(3)创造性思维的发生取决于潜意识思维与显意识思维的结合,也就是取决于具有上述特异化分工特征的左、右脑机能的结合;
(4)传统学校一贯只重视左脑教育(甚至左脑教育已经过头了), 而忽视右脑教育,因此结论是:要培养创造性思维和创造型人材就要大力强调和发展右脑教育。
关于左、右脑机能特异化的理论,在国内外许多文献都可看到[19][21][33]。尽管各自的表述形式不完全相同,但其实质是一致的,基本上都包括有上面几层意思。
“特异化理论”是在列维等人文章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列维等人的文章观点新颖且有科学依据,该文还有诺贝尔奖得主斯佩里的署名(第三作者),所以文章发表后在国际上影响很大。在此基础上加以任意引伸、扩展而成的特异化理论也就堂而皇之地到处流行起来。自八十年代开始,十多年来几乎没有人怀疑过该理论的科学性。不仅广大群众长期受到影响,就是在学术界也普遍接受这种理论观点。上节所述目前各种创造性思维理论模型所存在的主要缺陷棗把显意识思维与潜意识思维相互作用简单地归结为特异化后的左右脑相互作用棗就是上述错误观点影响的具体体现。直到1995年伽赞尼伽(他和斯佩里同为“裂脑人有两个分离意识系统”这一重要事实的发现者,斯佩里的成功有他很大的功劳)才首次对特异化理论提出尖锐的批评[30],他认为将左、右脑机能简单划分的作法“是用众所周知事实引出用虚构形式表述的左、右半球功能。”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理论是虚构的,并无科学根据。他还指出:“新的研究与观察资料,已对脑半球功能和两个意识系统作简单划分的观点提出了挑战。”我们认为,伽赞尼伽的批评是正确的。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当地脑科学研究的新进展如何对上述观点提出挑战。
二.当代脑科学研究新进展对特异化理论提出的挑战
特异化理论是在列维等人文章的基础上加以引伸、扩展而成的,所以为了认识这种理论,需要先了解列维等人文章的观点及其科学性,然后在此基础上才能看出特异化理论是在哪些方面对列维观点作了不适当的引伸与扩展。
1.列维的基本观点及其科学性
前已指出,列维等人文章的基本观点是“右脑有空间优势,左脑有言语分析优势。”这一观点我们认为是正确的,因为它可以从科学上加以严格论证:
(1)关于“右脑有空间优势”
本章第三节关于“显意识思维与潜意识思维”部分曾经指出,与空间位置有关的视觉信息加工机制是在大脑的右半球。其根据是,密仕根大学心理系XXXXnides的研究组在1993年运用先进的PET技术对此进行的科学测定[28]。其结果表明:空间表象的生成与加工机制在大脑右半球的枕叶(布洛德曼19区,空间坐标为:-30,-76,31)、顶叶后部(布洛德曼40区,空间坐标为:-42,-40,36)和运动前区(布洛德曼6区,空间坐标为:-34,-1,45);与空间表象有关的工作记忆则在右半球的前额叶(布洛德曼47区,空间坐标为:-35,19,-2)。也就是说,与空间位置有关的视觉信息加工机制(包括工作记忆)全部都在右半球,其测试准确度达到空间三维坐标的定位精度。可见列维文章关于“右脑有空间优势”的说法是正确的。应当指出的是,列维等人文章是在1972前发表的,当时还没有PET技术,还不可能对人脑作出象现在这样准确的测定。因此,在该文发表时,其中的观点虽很新颖,但在当时确实带有很大的猜测或假说的成分,这也是导致后人对该文不经实验、仅凭主观臆想来加以引申、扩展的重要原因。
(2)关于“左脑有言语分析优势”
本章第三节中还曾提到,布朗大学的布隆斯滕根据当代脑神经科学的研究进展指出[29],言语功能并不象一百多年以来的传统观念那样,认为仅仅定位在狭小的布洛卡区和沃尼科区(这两区皆在左半球,人们一直认为布洛卡区主管言语表达,沃尼科区主管言语理解。列维等人文章在1972年发表时很可能就是根据这个传统看法作出左脑有言语分析优势的判断),而是广泛地分布在左脑外侧裂周围区域上,并向额叶前部和后部延伸,包括布洛卡区、紧邻脸运动皮层的下额叶和左侧中央前回(不包括额极和枕极)。用于暂存言语材料的工作记忆则是在左前额叶。
目前关于言语信息加工机制在大脑皮层区的定位问题,还为看到有象空间视觉信息加工那样准确的定位报道,只是发现了许多新的与言语功能有关的皮层区(大大超出布洛卡区和沃尼科区的范围)。从多数人群(而不是少数人或个案)来看,也还没发现有不利于“左脑有言语分析优势”的证据。
除此以外,斯特隆斯沃(Karin Stromswold)根据神经解剖学,以及用计算机X线判断层成象(MRI)技术对有语言缺陷儿童进行扫描所得到的下列证据[34],也可为“左脑有言语分析优势”提供佐证。
“大脑的语言区在人出生时或出生前就是在功能上和解剖上不对称的。在解剖上,对胎儿大脑的分析表明,左半球颞叶比右半球颞叶大;左半球上与言语功能有关的皮层区的发展明显滞后于右半球相同皮层区的发展;右侧颞叶在妊娠第30周出现,而左侧颞叶要比这晚7到10天才开始出现;左侧布洛卡区上树突的发展也比右侧相同区域滞后。”从种属的发展史看,人体中越晚发展的肌体具有越高级的机能,个体的发展也与此类似。
“CT和MRI的扫描说明,有严重言语生成或言语理解缺陷的儿童其大脑一般不具有左颞叶比右颞叶大的正常模式。”
“利用SPECT(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成象)技术对正常的和有语言缺陷儿童所进行的研究发现,两个有表达性言语损害(其言语理解仍正常)的儿童,其左半球额下回(包括布洛卡区)‘充盈度’(脑壳中的脑体积容量)降低;12个同时有表达和理解性言语缺陷的儿童中有9个在左半球颞顶区以及右侧额上回和额中回出现充盈度降低。”此外,Lou 和Henriksen等人也发现[35],有言语缺陷的儿童其左侧颞额区的充盈度降低。
以上证据表明,“右脑有言语分析优势”是有根据的、可信的。
2.“特异化理论”对列维观点的不适当扩展
特异化理论对列维的上述观点所作的不适当扩展有以下两方面:
(1)把右脑对空间位置加工的优势扩展为对所以视觉信息的加工优势
在心理学中,视觉信息包括反映事物本身属性(如形状、大小、颜色……等)的视觉信息(称为事物或客体的视觉信息),和反映事物空间位置关系或空间结构关系的视觉信息(称为空间视觉信息)等两个部分。在思维加工过程中,前者的思维加工对象是事物表象(也称客体表象),相应的思维加工过程就是通常所说的形象思维;后者的加工对象是空间位置表象(简称空间表象)或空间关系表象(简称关系表象),相应的思维加工过程就是通常所说的直觉思维(与空间表象对应的是简单直觉思维,与空间关系表象对应的是复杂直觉思维)。这些本来是很清楚的事实,可是鼓吹特异化理论的学者却把这二者混为一谈。例如,目前在国内行销500万册的“学习的革命”一书[33]就持这种观点,在霍华德·加德纳的心理学名著“多重智力理论”一书[37]中,也把空间智力和视觉智力视为同一种智力。在本章第三节的“显意识思维与潜意识思维”部分,我们通过引用XXXXnides等人用PET技术所作的大量测试得出的科学数据证明:客体表象与空间表象尽管同属视觉信息,但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表象,其思维加工方式、过程完全不同(前者是形象思维,后者是直觉思维)。
如上所述,与空间视觉信息(包括空间位置关系与空间结构关系)有关的加工机制及工作记忆全部都在右半球,因而说右脑有空间优势是符合事实的;而与事物属性有关的视觉信息加工及相应的工作记忆则绝大部分在左半球(如上面第三节的PET测试所表明的,在客体表象加工过程中大脑皮层上被显著激活的四个部位中有三个部位在左半球,只有一个在右半球)。除了Jonides等人的测试结果证明这一结论以外,伐拉(M.J.Farah)也指出[38],“有大量的证据支持大脑的左半球后部存在着表象生成机制。”可见,把右脑对空间位置加工的优势扩展为对所有视觉信息的加工优势是不适当的,因为另外一类视觉信息(即与事物属性有关的视觉信息也与空间视觉信息同等重要,而且包含很大一类信息)主要不是在右半球进行加工。
这种不适当扩展将造成两方面的后果:
第一,把形象思维误认为是右脑的优势棗前面已多次指出,以事物表象(即客体表象)作为思维加工对象的空间结构思维就是一般所说的形象思维。既然PET测试证明,客体表象的工作记忆是在左半球,其加工机制也主要在左半球,那么,理所当然地应该把形象思维的优势归结为左脑而非右脑。但是多年来,由于到处鼓吹左右脑分工的特异化理论的影响,几乎在所有人(包括群众和专家)心目中都认为形象思维是右脑的优势,与左脑无关。“左脑只会刻板地一步一步分析、推理,不会想象,不会创造”成了定论。现在看来这个定论并不恰当,应当为左脑“平反”。前两年(1997)国内出了一本颇有影响的、由著名教育专家组织撰写的专著,书名叫做:“开发右脑——发展形象思维的理论与实践”。该书主要论述形象思维也涉及了直觉思维,并强调要通过开发右脑来发展形象思维。其中大部分内容是不错的,但是如果形象思维过程主要不是在右脑中发生,又该如何通过开发右脑来发展形象思维呢?象这样尴尬的例子比比皆是。都是将形象思维优势随意“张冠李戴”(实际是“左冠右戴”)所造成的后果。
第二,把音乐、绘画(包括雕刻)等艺术领域的优势统统划归右脑棗众所周知,音乐、绘画、雕刻等艺术类创造性活动都离不开视、听觉表象,尤其离不开建立在事物的视、听觉表象基础上的“创造想象”,和建立在空间表象(包括空间位置和结构关系表象)基础上的直觉思维。“创造想象”和“直觉思维”是艺术家们赖以产生创作灵感的两只翅膀,既然“特异化”论者,把空间的位置与结构信息视同于全部视觉信息,并看成都是右脑的优势,当然也就把创造想象和直觉思维一起归入右脑主管的范畴。但是,如上所述,这二者的思维加工对象、加工方式、加工机制都是不同的:创造想象的加工对象是事物表象,这种表象的生成、加工与存储机制绝大部分在左脑;而直觉思维的加工对象是空间表象,这种表象的生成、加工与存储机制绝大部分在右脑。换言之,艺术类创造的两只翅膀,一只要靠左脑支撑,另一只要靠右脑支撑,二者缺一不可。把这两方面的支撑看成一个方面显然与实际情况不符。
下面我们再看“特异化”论者的另一种不太适当的扩展。
(2)把左脑在语言分析方面的优势扩展为整个语言功能优势
言语分析是指运用词语表示的概念进行逻辑分析的过程。广义逻辑分析,除了分析还包括综合、抽象、概括在内(一般不包括判断和推理过程)。列维等人的文章只肯定左脑在言语分析方面有优势,并未把判断、推理(推理是在判断基础上实现的更高级逻辑思维过程)方面的言语优势也包括在内。“特异化”论者未经实验证实,就将左脑在这一方面的优势加以扩展,其结果可能对,也可能错,至少令人怀疑。请看以下事实:
[反例1]:九十年代以来神经病学证据证实,推理与大脑右半球显著相关,最有力的证据来自威特卡(H.A.Whitaker)及其同事在1791年所进行的条件推理实验研究[39]。在一组脑损伤患者的研究中,威特卡等人在两组被试中考察了条件推理。两组患者都动过双侧前颞叶切除术以减轻局灶性癫痫,一组病人的大脑右半球有病灶,另一组病人则在左半球有病灶。结果表明,大脑右半球受损的患者对错误的前提条件进行推理的成绩,比大脑左半球受损患者的成绩更差。例如给出以下条件:
“如果天上下雨街道就会是干的”
和分类判断:
“天上下雨了”
大脑右半球受损的一组患者得出了一致性的结论:
“街道会湿”
而左半球受损患者不一定出这种推理错误。这表明,右半球受损患者不能脱离自己对现实的认识来完成演绎推理过程。因此威特卡认为:“大脑右半球应当在推理中起重要作用。”
[反例2]:布朗尼尔(Brownell)等人在1986年所进行的神经病学研究,考察了被试在不依赖视觉空间思维的条件下进行推理的可能性[40],例如给出下面两个句子:
“Sally手拿钢笔和纸向电影明星走去”
“她正在写一篇名人谈核动力的文章”
正常被试很可能推出:Sally想请明星谈谈对核动力的看法。但布朗尼尔等人所观察到的大脑右半球受损患者推出的结论却是:Sally想询问电影明星的成长史棗他们被第一个句子所误导,且不能依据第二个句子进行有联系的推理以纠正自己的理解。这表明,右半球受损会使患者无法依据事物之间的联系进行推理,从而不能理解段落篇章的主旨。布郎尼尔等人还发现,右半球受损还会使被试在理解词汇时产生语义障碍,从而是患者的言语理解力受影响。
[反例3]:卡热马乍(Garamazza)等人在1976年发现右半球受损者不能进行有可逆关系的演绎推理[41]。例如难以解决下面的问题:
“John比Bill高,谁更矮?”
同样,瑞得(XXXXXXad)在1981年也发现右半球受损者与正常人相比,在下面这类问题上表现出障碍[42]:
“Arthar比Bill高,Bill比Charlcs高,谁最矮?”
上述三个反例中的被试都是大脑右半球受损的患者,所的出的结果尽管都是真实的,而且涉及的患者不是少数几个,而是有一批,发表过这类实验研究结果的学者也决非只有上面提到的几位,但是由于尚未看到在正常人中所作的右脑有言语推理优势的实验研究报道(在正常人中作左右脑言语优势的比较实验有很大的困难),因此上述关于脑损伤患者所作出的实验结果,还难以使人相信它具有普遍意义,即还不能作为右脑确有言语推理优势的证据。不过,这些反例至少向人们提出了这样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左脑真的具有全部言语功能的优势吗?运用言语进行判断推理的优势到底是在左脑还是在右脑?言语推理的神经机制是什么?该机制在大脑皮层上的定位在哪里?等等,这些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来回答。在目前就将列维的观点加以扩展,认为左脑具有包括推理方面的言语优势还为时过早一些(以后有可能证明这个结论是对的,但目前还缺乏充分的证据)。
在当前就作出这种扩展将造成的后果是:将强化那种把左右脑思维分工绝对化、简单化的观点棗认为左脑纯粹主管语言类信息的加工,右脑则纯粹主管所有非语言类信息的加工。泾渭分明,何等简单、干脆。这正是“特异化”论者梦寐以求的。可惜这只是他们自己的主观臆想,实际的两半球机能分工,仅就思维而言,也远比他们所设想的复杂的多。往往是不同信息的加工优势相互交错,决不可能按照“言语类”与“非言语类”这一简单原则,就将左、右脑的信息加工特点与优势划分开来。按这种主观臆想的简单原则来划分正是“特异化理论”之所以错误的根本原因所在,也是不能实现的幻想。
三.左右脑机能“特异化”的相对性
大脑左、右两半球的实际分工是比较复杂的:左脑既有运用语言进行逻辑分析、逻辑思维的优势,也有形象思维的优势,右脑既有空间直觉思维优势,也有一定的言语功能。总之至少对于左脑,目前可以肯定它既有言语类信息加工优势,也有非语言类信息(事物的表象)加工优势(右脑是否只具有非言语类信息加工优势,目前还不能确定)。事实上,即使不是按“特异化理论”简单划分,而是按比较符合实际的机制划分,也是相对的。测试结果表明,就多数人而言(对右利手者约有70%[21]),左、右脑机能大体上是按这种非简单化的分工,而对少数人而言,这种分工则恰好相反(即有些的言语分析和形象思维优势在右脑,空间直觉思维优势则在左脑),另外,还有一些人的左、右脑分工大体平衡(不具有“一侧化优势”)。对于右利手者而言,这后面的两部分人加起来约占30%左右。由此可见,尽管左右脑按照非简单化的机能划分确实有一定的分工(不是“特异化”论者所说的那种简单分工),具体到每个人也不一定如此。更重要的是,这种机能分工和我们最为关心的“显意识思维与潜意识思维的相互作用”问题并无直接关联。这是因为:
根据“特异化理论”的简单分工,可得到下面的第一种推论:
而根据非简单化的符号实际的分工,可得到另一种推论:
由于上面已经证明特意化理论的简单分工是不符合大脑实际的,所以上面的第一种推论不可能成立,只有第二种推论才有可能。但是这时,左脑却同时具有显意识思维和潜意识思维。可见,像原来的那些创造性思维理论那样,只要是显意识思维就归结为左脑,只要是潜意识思维就一律归结为右脑是没有根据的。因而把显意识思维与潜意识思维相互作用,归结为简单化分工的左、右脑相互作用也是没有根据的。这样做既无助于阐明两种思维相互作用的本质,更不能帮助我们揭示创造性思维的发生机制,甚至还可能把我们引入迷途。所以,我们必须彻底摈弃这种“特异化”理论,另辟蹊径去探明这两种思维相互作用的实质,然后在此基础上去建构我们新的创造性思维理论及模型。
第五节 两类不同创造性活动的思维过程及特点
人类的创造性活动通常有两类:艺术类(包括音乐、美术、文学创作等)与科学类(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的各种理论探索,即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各种运动变化规律的揭示与发现)。这两类创造性活动的思维过程及特点不完全相同,为了建构普遍适用的创造性思维理论及模型,应当先对不同类型创造性活动的思维过程及其特点具有较深入的认识。
一. 艺术类创造性活动的思维过程及特点
为了了解艺术类创造性活动的思维过程,最好的途径是直接倾听艺术家们自己的切身体会与感受。
音乐大师莫扎特,在一封信中描述了他在乐曲创作过程中的思维过程[21]:
“当我感觉良好并且很有兴致时,或者当我在美餐后驾车兜风或散步时,或者难以入眠的夜晚,思绪如潮水般涌进我的脑海。它们是在什么时候、又是怎样进来的呢?我不知道,而且与我无关。我把那些令我满意的思绪留在脑中,并轻轻地哼唱它们。至少别人曾告诉我,我是这样做的。一旦我确定了主旋律,另一个旋律就按照整个乐曲创作的需要连接到主旋律上,其它的配合旋律和每一种乐器以及所有的曲调片断也一一参与进来,最后就产生出完整的作品。”
画坛巨匠梵高(Van Gogh),在谈到自己的创作经验时曾描述这样一种体验[37]:
“在荷兰的绘画中我很少看到理想的色彩效果。昨天晚上我有个意外发现,当时我正在树林中稍有倾斜的地面上作画。这块地周围铺满了山毛榉(一种树名棗本文作者注)的逐渐褪色的落叶。在夕阳的辉映下,这些落叶被染成了深深的棕红色。这种色彩是如此的艳丽,以至你无法想象有哪一种地毯的颜色能与之相比。问题是如何能表现出这种神奇的色彩、坚实的土地和巨大的生命力棗这是一个十分困难的问题。在我绘下这幅景象的时候,我第一次发现黄昏时分竟有如此多彩的光线,画家应在保持夕阳余晖和丰富色彩的同时把握住这些光线。”
文学泰斗托尔斯泰,在介绍他如何构思安娜·卡列尼娜这一典型人物时,曾提到其灵感的发生与自己睡衣袖口上的花纹图案有关。他说[43]:
“我坐在书房里,仔细地看着睡衣袖口上那用白丝线镶成的花纹图案,它非常好看。于是,我想,人们怎么会想出这么多花纹、装饰、刺绣;有一个女人门感兴趣的女红、时装、见解的整个世界。这该多么令人神往呵。我明白,女人们喜欢这些东西,才会去做。当然,现在我该想想安娜(即小说中主人翁的构思)……这个花纹图案启示我写出整整一章。”
由上述几位艺术家的不同体会和感受中,不难看出,艺术类创造性活动中的思维过程具有以下特点:
1.思维的材料(即思维加工的对象)主要是反映事物属性的各种表象棗音乐家主要是事物的听觉表象,画家和文学家则主要是用事物的视觉表象。
2.思维的过程主要是潜意识思维棗艺术创造活动的高潮(即灵感出现的瞬间)是突如其来的。如莫扎特所言,“它们是在什么时候、又是怎样进来的呢?我不知道,而且与我无关”;梵高对黄昏日落曾经见过千百次,但对夕阳和色彩的真正领悟只是在林中作画时才突然闪现;托尔斯泰事先也未能想到,睡衣袖口上的花纹图象会给自己带来创作的灵感。创造主体对这一过程事先不能觉察,也无法用言语描述,所以艺术灵感的孕育与发生是潜意识的思维过程。
3.思维的成果是前所未有的、富有艺术魅力能给人以深刻美感的全新的艺术形象棗这种全新的艺术形象(艺术家创造性活动的结晶),对于作曲家来说是以事物的听觉形象来体现,画家是用视觉形象来体现,文学家则是用典型人物的形象来体现。
4.整个艺术创造的思维过程离不开逻辑思维的指引与调控棗如上所述,艺术创造的思维过程其主要思维材料是“事物表象”(客体表象),因而基本上是属于形象思维过程。艺术创造活动的高潮(灵感发生)则属于形象思维的高级阶段棗创造想象阶段。灵感的出现虽然有其突发性、偶然性,事先无法察觉,但却并非凭空而来。莫扎特作品的形成要先确定一个主旋律(作品的主题),这个主旋律或主题一般是要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才能确定的。凡高之所以能从人们司空见惯的黄昏景象中,发现夕阳染红落叶的神奇色彩和蕴含其中的巨大美学价值,从而激起灵感,创作出不朽名画,是因为他事先对荷兰绘画界关于色彩的忽视有中肯的分析与研究。这种中肯的分析与研究,显然离不开深刻的逻辑思维。托尔斯泰由于睡衣袖口上的花纹图象而获得创作灵感,看似偶然,实则和他心目中时时刻刻酝酿着安娜·卡列尼娜的形象,并对安娜的个性特征、生活习性了如指掌密切相关。作家要能作到对自己所要塑造的典型人物“成竹在胸”,对其个性特征、生活习性有深切了解,就离不开对人物所处社会环境、时代背景、生活经历、受教育状况等多种因素进行分析、综合、抽象、概括,总之,也离不开逻辑思维。可见,艺术创作的思维过程,决不仅仅是形象思维过程,其中必然包含逻辑思维,形象思维离不开逻辑思维的指引与调控,否则将迷失方向。任何伟大的艺术作品都是高度发展的形象思维与深刻的逻辑思维有机结合的产物。
二.科学类创造性活动的思维过程
为了了解科学类创造性活动的思维过程,最好的办法是去探寻科学家们成功的足迹与经验。
众所周知,阿基米德原理的发现是历史上运用直觉思维实现科学领域理论上突破的一个著名例子。阿基米德所在国家的摄政者有一次得到了一顶黄金制成的皇冠,但他怀疑不是纯金制作的,里面可能掺有银。他让阿基米德设法解决这个问题。阿基米德知道,只要能测出皇冠的体积,就能弄清它是不是纯金制作的。由于皇冠的体积很不规则,阿基米德冥思苦想了好长时间,一直找不到可行的测量方法。一天晚上,当他在浴盆中坐下准备洗澡的时候,如同往常看到的那样,盆中的水面升高了。这种现象他曾经看到过千百次,从来没有引起他注意过,而这一次,直觉却使他突然领悟到水面升高的体积很可能等于他的身体浸入水中部分的体积,这不就是测量不规则物体体积的既简单又可行的办法吗?他激动万分,立即从浴盆中跳出,并跑到大街上大喊:“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阿基米德的成功在于,他凭直觉从两种表面看似乎毫不相干的事物中发现了它们之间内部隐藏着的相互关系(例如在“水面升高的体积”和“身体浸入水中的体积”这两种事物之间的内隐关系)。
牛顿发现万有引力定律的过程也与此类似。千百年来,曾经有多少人无数次看到过苹果落地以及其他类似的自由落体现象,但是从来没有人考虑过这一现象与月球绕地球转动之间有什么关系。只有牛顿思考了这个问题并且敏锐地觉察出这两种现象之间的内隐关系棗都是由地球的引力所造成,以后在此基础上经过严密的计算和逻辑推理,牛顿终于揭示了万有引力定律。
至于科学类创造性活动中使用形象思维的例子就更多了。可以说任何一项科学发现或创造发明都需要有高度的想象力,都离不开联想、想象(尤其是创造想象)
德国的魏格纳之所以能提出在地质学上有重大影响的“大陆漂移说”,其起源就在于他对世界地图的仔细观察与想象。他发现南美洲与非洲大陆在地图上的外形是如此相似,以致使他产生一个大胆的想象:这两部分大陆原本就是一个整体,是后来由于某种地质力量才分裂开来的。正是基于这种想象,再运用地质学的大量证据,他终于提出了在理论上有所创新的“大陆漂移说”棗这是运用外形相似展开想象,从而在科学探索上取得突破的一个范例。
响尾蛇的视力本来很差,对它周围很近的物体都看不清,但是在黑夜中它却能准确地捕获十多米远的田鼠。生物学家发现其秘密在于它的眼睛和鼻子之间的颊窝,这个部位是一个生物的红外线感受器,能感受到远处动物活动时发出的微量红外线,从而进行热定位。美国导弹专家由此产生联想,进而设计出能自动跟踪目标的“响尾蛇”红外跟踪导弹棗这是运用生物的热定位机能进行联想,从而研制出仿生武器的例子。
关于科学家创造性发现事物的本质或自然界俞人类社会运动变化规律的思维过程,20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根据自身的体会曾有过一段很精辟的论述,他的原话是这样的[21]:
“1.词语和语言,当它们被书写或被说到的时候,似乎在我的思维机制中不起任何作用。那些似乎作为思维元素的心理实体是某些符号和大致清晰的表象,这些表象可以被‘随意地’重构和结合。当然,在那些思维元素和相应的逻辑概念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很明显,最终想要使概念达到逻辑上有联系这种愿望,是让概念与上述思维元素共同起作用的主观基础。从心理学的观点看来,在与逻辑结构形成任何词或其它符号的联系之前(这些词或符号可用来与他人进行交流),这种共同作用似乎是产生思维的本质特性。
2.就我的情况而言,上述思维元素是视觉的和肌肉的类型。只有在第二阶段,即当上述共同作用已充分建立起来并能被随意再造的时候,才需要去斟酌如何去选用通常的词语或其它的符号。”
爱因斯坦在这里描述了科学创造活动中思维过程的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指利用“视觉”和“肌肉”类型的思维元素(即以视觉表象与动觉表象作为思维加工对象)进行直觉思维或形象思维。如前所述,视觉表象包括空间关系表象(反映空间位置关系、结构关系的表象)和客体表象(反映事物属性的表象)等多种,在与科学类创造性活动有关的直觉思维中主要是利用空间关系表象,在与科学类创造性活动有关的形象思维中主要是利用事物的属性表象。在第一阶段中,通过直觉思维先把握事物的本质属性特性或复杂事物之间的内隐关系(即建立起爱因斯坦所说的表象与概念的“共同作用”),然后才进入第二阶段棗选用适当的词语概念来进行逻辑分析、推理,以论证和检验直觉思维和形象思维结果的正确性。简言之,爱因斯坦在这里所说的第一阶段就是直觉思维或形象思维阶段,第二阶段则是逻辑思维阶段。从上述两段引语的语气不难体会到,爱因斯坦在科学类的创造性活动中更为强调的是第一阶段即直觉思维或形象思维的作用,正因为如此,所以爱因斯坦曾明确宣称:“我相信直觉和顿悟”。
由上述科学发现的事例和爱因斯坦亲身的体会可以看出,科学类创造性活动中的思维过程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思维的材料主要是事物的属性表象或空间关系表象棗科学类创造性活动的目的是要揭示事物的本质和发现自然界或人类社会中的运动变化规律,本质就是事物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属性,规律就是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即相互之间的结构关系),因而这种创造性活动中思维过程的主要材料必然是反映事物属性的“客体表象”和反映结构关系的“空间关系表象”(一般简称之为“关系表象”)。
2.思维的过程主要是潜意识过程棗科学创造活动的高潮(即顿悟出现的瞬间)是突如其来的、偶然的。例如阿基米德为了证实皇冠是否纯金制作,事先只知道应设法求出皇冠的体积,由于皇冠形状很不规则,要测量其体积并无现成方法可供借鉴,阿基米德也是苦思不得其解。只是当他坐进浴盆时,才突然领悟到,这种“突然的领悟”(即顿悟)使阿基米德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关键。牛顿由苹果落地而发现万有引力定律,也有这种突发性和偶然性,即这种顿悟是事先不能预期的,其形成过程也无法用言语来描述(能用言语描述的只是顿悟的结果)。可见科学顿悟的孕育与发生是一种潜意识的思维过程。
3.思维的成果是未曾被揭示过的、具有科学价值能对人类文明与进步产生推动作用的新理论、新方法棗这些新理论是关于自然界或人类社会中某一事物的本质或某种运动变化规律的揭示与阐述;新方法则是在这种理论(即关于事物的本质或事物的规律性认识)的指导下,开发出的用于解决相关领域实际问题的程式、措施或窍门。
4.整个科学创造的思维过程离不开逻辑思维的指引、调控和验证棗如上所述,科学创造活动中的思维过程其主要思维材料是关系表象和客体表象,因而是属于直觉思维或形象思维过程。科学创造活动的高潮(出现顿悟)则属于直觉思维或形象思维的高级阶段:复杂直觉思维阶段。顿悟的出现虽然有其突发性、偶然性,但却并非凭空而来。阿基米德之所以能顿悟到浴盆水面的上升是他解决当前问题的关键,是因为他事先通过逻辑分析和推理知道,任何物体都有确定的密度、体积和质量,如果是纯金的皇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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