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年前看到这个帖子,现在思想变了,再来回一次。
理想社会应该完全符合优胜劣汰的原则,所谓优,可定义为“大量资本,身体素质优异,人脉广泛,思维敏捷,知识丰富,思想有深度”,劣自然就相反了。优者可以拥有比劣者更多的社会权利,这个要靠社会制度来保证。比如说优者的车撞死一个劣者了,法律规定优者无罪或轻罪,劣者撞死优者则处以极刑。当然,劣者也可以通过努力成为优者。因为两者权利悬殊,劣者的思想动力会很大,会不顾一切地成为优者,优者也要变得更优,否则就淘汰。这对于整个人类群体来说是好事。
实现途径其实很简单,我们现在的社会可以看作上述理想社会的雏形。途径可以分为以下几点:
1,彻底放下“人生而平等”“天赋人权”等思想。人生而不平等是客观现象,为什么要自欺欺人呢?权是靠自己争取的,天不会白送给你。学校教育只要把灌输这类思想的课程删掉,新一代的人类就会在本能驱使下服从优胜劣汰的法则;
2,法律。思想改变必然导致法律改变。潜规则会逐渐变成法律,法律则变成潜规则,最后消亡。对于这一点,法律体系相对不完善的国内倒是比国外还有优势;
3,制度。这里是说广义的制度,大到世界贸易条文,小到家庭守则。制度应强调“优者为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