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设计,我的态度是设计者不应当负责。但是将来如果继续出现这种设计,就需要负责了。我国没有设计方面的预警传统,也就是说,如果一种设计不造成大量人死亡,不足以引起设计界的重视,不会因为有一个人死亡,就通过完善的渠道警告每个设计人员。这也是需要建立“智联网”的原因。在西方发达国家,可能会好一点。这种情况如果发生在美国,一上法庭,市政部门很可能败诉。
认定为故意和过失的前提条件,是可以显然的预见将发生的后果。不同在于故意是为了达到预见的后果而准备条件并促使发生,过失在于没有为了后果而有针对性的准备条件,只是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条件的构成,或放纵后果的发生。这种栏杆,以前没有弄死人的报道(或虽有而没有报道),就算以专业的眼光,也不能预见会发生这种后果。因此不属于故意或过失。前段时间发的带刺的栏杆,那就是典型的故意或过失,因为任何人都可以预见其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