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吧,不做坏事哪来的隐私需求啊,当然这里指的坏事不一定是违法犯罪的,可能违法犯罪了也能是好事,不违法犯罪的也可能是大大的坏事。。。但是不管怎样,隐私需要是很可笑的,要不就是这个社会有病,要不就是自己有病。一个健康的社会是不需要隐私的。
其实客观地说,人与人之间的差别真的不大,甚至许多人的思想与行为模式都是相似甚至雷同的,虚拟化可以造出客观上的永生不朽(当然大概情况是你终有一天厌倦了,就自我毁灭了)说实在吧,虚拟化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只不过由于这个社会总会蹦现出一些奇怪的人,他们将会由于各种各样的理由用尽一切手段去阻止这样的技术诞生。所以,大家完全不需要纠结于这个问题。。。真是悲哀。
像人类进化出分解/抗/利用三聚氰胺的能力,我觉得更可能会出现的形态是能分解的共生菌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