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作为一种杀伤武器,对动能提出要求是非常必要的。不否认50甚至20J动能的子弹也能造成有效的杀伤,但是作为军用或者警用武器,这个要求就太低了。首先应当明确电磁枪是枪,一种普遍装备的枪,与目前火药动力的武器进行比较,提出至少与之相当的能量要求,理所应当。至于不把它当作枪,或者不看成为一种成为杀伤武器的枪,那就没有必要以火药武器为参照了。
电磁枪的优势应该是机械噪音小,采用无壳弹等方面。初速上面的优势应该由电磁炮来保持比较好。研究高速碰撞的物理效应,可以用电磁炮作为碰撞源,这也是目前电炮的主要用途之一。在军用领域研制用于反装甲的高速武器,也是电磁炮的用武之地。
爱好者乐于重复前人已经成功的实验,甚至对很多已经不作主流几十年的技术,仍然有爱好者乐此不疲。就像业余无线电一样,用已经淘汰了二十年的电子管型号做一个电波接收机,仍然被很多爱好者引以为豪。而在普遍应用的领域,以数字中频或者直接数字高频经DSP为基础的接收机早已成为主流。不说电子管,就是传统原理的集成电路接收机都已经淘汰了好多年了。这是因为追求不同,另外科技爱好还承担着培养科技兴趣,进行入门教育的重任。 一方面,“爱好不要尝试挑战专业”,另一方面“兴趣是事业的基础、爱好是创造的源泉”。 对于电磁枪,如果就定位为爱好者的制作活动,那我无话可说。但是如果定位于科学研究、工程实践,按照科学的办法提出比前人高的要求,是一个基本原则。否则这些东西文献上都清清楚楚,除非不可靠、有争议的部分,何苦投入人力物力再去原样重复一遍?
在上一个帖子,我最后说:
“所以,电磁枪如果用于传统用途,其主要瓶颈是:
1、能源装置;
2、效率。
至于功率器件、电路设计、弹头旋转之类,都是成熟的、可以解决的问题,虽然可能体积大一点,但算不上科学意义上的瓶颈。”
这里强调了,“用于传统用途”、“有科学意义的瓶颈”。在此前提下的两个结论是根据科学分析作出的,如果大家有不同意见,请提出论据来,而且应该遵守我规定的前提,否则请自己明确规定前提。比如hambaby就指出,六四枪的动能为230J。这就说明,对于自卫武器用电磁枪而言,200J的能量要求已经可以和已有的、公知的技术相当,那么马上可以推论,对于一个刚刚兴起的技术,一下子就提出200J的能量要求,可能过高,应该考虑降低一些。这就是一个有效的论据。
如果一项技术在应用之前,同时存在根本性的瓶颈和占优势的替代技术,那么这项技术就暂时不能获得应用。按照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这时应该做的是消除根本性的瓶颈。因此我们可以考虑提高电磁枪的效率到某个起码标准,或者研制适合电磁枪使用的储能装置。
这些问题,我将结合研究进展,一点一点的在论坛上阐述。当然,也有可能根据创造学的原理采取其它处理办法和技术路线。这样做的目的,是希望将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的一般方法告诉大家,特别是论坛中的学生朋友。
[align=right][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9 18:31:58编辑过][/color][/align]时段 | 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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