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逻辑课程教学大纲
开设专业:本课程为法学专业本科生必修课。
教学目的与学习要求
本课程教学目的是:帮助学生较为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形式逻辑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自觉进行逻辑思维训练,提高思维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增强语言表达的逻辑力量,以求达到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富有逻辑性;同时为进一步学习其它学科知识提供必要的逻辑工具。
学习本课程,要在理解的基础上掌握教材中涉及的基本概念、定义、逻辑形式及其规则,了解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以点带面,由此及彼;在此基础上,要注意联系实际,同时要完成足够数量的课外作业,把学习逻辑知识与应用逻辑工具分析具体问题结合起来。
讲授提纲及学时安排
第一章 绪论(2学时)
一、形式逻辑的对象
逻辑学是研究思维形式的结构及其规律的科学。
思维形式的结构又叫思维的逻辑形式,指思维形式各要素之间的联系方式。
逻辑形式包含两个组成部分,逻辑常项与变项。逻辑常项指思维逻辑形式中的不变部分,它决定了思维的逻辑结构。逻辑变项指逻辑形式中的可变部分。
二、学习形式逻辑的意义和方法
1、学习形式逻辑,有助于人们正确认识世界,获得新知识,有助于人们准确地表达思想、严密地论证思想,有助于人们识别、反驳谬误和揭露诡辩。
2、学习形式逻辑,要努力掌握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规律与规则,要联系实际,对思维实践作逻辑分析,揭露逻辑错误,并认真做好练习题。
第二章 概念(4学时)
一、概述
概念是通过反映对象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来反映对象的思维形式。
概念借助语词表达;表达概念的语词可充当词项。
概念两个基本逻辑特征为内涵与外延。内涵指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外延是指称概念所反映的对象。
二、概念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概念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一般把概念分为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正概念和负概念。
三、概念间的关系
形式逻辑研究概念外延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分为相容关系与不相容关系。
相容关系可分为同一关系、属种关系和交叉关系,其中属种关系又可分为真包含关系和真包含于关系。
两个具有同一个属概念的种概念间不相容的关系,可分为反对关系和矛盾关系。
概念外延间的关系可用欧勒图表示。
四、概念的限制和概括
具有属种关系的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具有反变关系:属概念外延大但内涵少;种概念外延小但内涵多。这种关系是概念的限制与概括的逻辑依据。
概念的限制和概念是两种明确概念外延的方法。概念的限制通过增加概念的内涵以缩小概念的外延,从而由属概念过渡到种概念。概念的概括通过减少概念的内涵以扩大概念的外延,从而由种概念过渡到属概念。
五、定义
定义是明确概念内涵的基本逻辑方法,常见的定义有真实定义和语词定义。
最常见的真实定义方法是“种差+属概念”。
语词定义可分为说明性的和规定性的两种。
定义的规则主要有:定义概念与被定义概念的外延是同一的;定义概念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括被定义概念;定义概念中不能包括含混的概念或语词,不能使用比喻。
六、划分
划分是明确普遍概念外延的基本逻辑方法。
划分的规则主要有:划分后各子项的外延之和必须与母项的外延相等;每次划分只能有一个标准;划分后各子项的外延互不相容。
第三章 简单判断及其推理(上)(4学时)
一、判断概述
判断是对对象情况有所断定的思维方式。判断有两个基本逻辑特征:一是任何判断或有所肯定或有所否定,二是任何判断或为真或为假。
判断可分为简单判断与复合判断。
二、直言判断
直言判断(性质判断)是断定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简单判断。
直言判断的逻辑结构为:所有(有些)S是(不是)P。
直言判断组成要素有:(1)逻辑常项——量项(所有,有些)与联项(是,不是)和(2)变项——主项(S)与变项(P)。
直言判断分为全称肯定判断(公式:SAP)、全称否定判断(公式:SEP)、特称肯定判断(公式:SIP)和全称否定判断(公式:SOP)。
在性质判断中,全称判断主项周延,否定判断谓项周延,其余的主、谓项均不周延。
当主谓项相同时,四种形式的直言判断,有真假制约关系(亦称对当关系):SAP与SEP之间具有可同假不同真的反对关系、SIP与SOP之间具有可同真不可同假的下反对关系、SAP与SIP、SEP与SOP之间具有可同真可同假的差等关系、SAP与SOP、SEP与SIP之间具有不可同真不可同假的矛盾关系。上述关系可用逻辑方阵图示。
三、直接推理
推理是由若干判断(前提)导出一个判断(结论)的思维形式。
前提蕴涵结论的推理是必然性推理,反之为或然性推理。
传统逻辑主张:思维进程由一般到个别的推理是演绎推理,由个别到一般的推理是归纳推理,由特殊到特殊的推理是类比推理。
直言判断换质法推理的有效式为:
_
SAP→SEP
_
SEP→SAP
_
SIP→SOP
_
SOP→SIP
直言判断换位法推理的有效式为:
SAP→PIS
SEP→PES
SIP→PIS
SOP不能换位。
换质法与换位法可连续交替运用。
依据逻辑方阵,直言判断可相对真假。这里有四种情况:
A、由真推真:SAP→SIP SEP→SOP
___ ___
B、由假推假:SIP→SAP SOP→SEP
___ ___
C、由真推假:SAP→SOP SEP→SIP
___ ___
SIP→SEP SOP→SAP
___ ___
SAP→SEP SEP→SAP
___ ___
D、由假推真:SAP→SOP SEP→SIP
___ ___
SIP→SEP SOP→SAP
___ ___
SIP→SOP SOP→SIP
第四章 直言判断及其推理(下)(4学时)
-----三段论推理
以由一个共同概念联系着的两个直言判断为前提,推出一个直言判断的推理为三段论推理。
三段论的公理:肯定(或否定)了一类对象的全部,也就肯定(或否定)了这一类对象的部分或个别。
三段论推理必须遵守的规则有:中项至少周延一次、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不得周延、前提中至少有一个肯定判断、前提之一是否定判断则结论亦否定、结论是否定判断则前提之一是否定的。被认为是三段论的规则还有:三段论中只能有三个概念、前提中至少有一个是全称判断,前提之一是特称判断则结论亦特称。
第五章 复合判断及其推理(6学时)
一、概述
复合判断是包含其它判断的判断。复合判断由联结词(逻辑常项)与肢判断(变项)组成。联结词决定了复合判断的性质,并可以用真值表加以定义。
负判断的公式为:>p。负判断为真,当,且仅当肢判断为假。
联言判断的公式为:p∧q。联言判断为真,当,且仅当所有肢判断为真。
相容选言判断的公式为:p∨q。相容选言判断为假,当,且仅当所有肢判断为假。
不相容选言判断的公式为:p∨q。不相容选言判断为真,当,且仅当有一肢判断为真。
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公式为:p→q。充分条件假言判断为假,当,且仅当前件真而后件假。
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公式为:p←q。必要条件假言判断为假,当,且仅当前件假而后件真。
充分必要假言判断的公式为:p←→q。充分必要条件的假言判断为真,当,且仅当前后件真值相等。
二、复合判断推理主要的有效形式
1、>>p←→p
2、(p∧q)→p
3、(p∧q)→q
4、p∧q→(p∧q)
5、(p∨q)∧> p→q
6、(p∨q)∧>q→p
7、(p∨q)∧p(q)→>q(>p)
8、(p∨q)∧>p(>q)→q(p)
9、(p→q)∧p→q
10、(p→q)∧>q→>p
11、(p←q)∧q→p
12、(p←q)∧>p→∧>q
13、(p←→q)∧p(q)→q(p)
14、(p←→q)∧>p(>q)→>q(>p)
15、(p→r)∧(q→r)∧(p∨q)→r
16、(p→q)∧(p→r)∧(>q∨>r)→>p
17、(p→r)∧(q→s)∧(p∨q)→(r∨s)
18、(p→r)∧(q→s)∧(>r∨>s)→(>p∨>q>
第六章 模态判断及其推理(2学时)
一、真值模态判断及其推理
四种真值模态判断可表达为:必然P、必然非P、可能P与可能非P。
四种真值模态判断之间的真值关系与四种直言判断之间的真值关系相同,亦可用逻辑方阵表示。据此,可进行一系列有效推理。
被称作为实然判断的“P”与“非P”与四种真值模态判断这六种判断形式在真值上有制约关系。据此,可进行一系列有效推理。
二、规范模态判断及其推理
四种规范模态判断可表达为:必须P、必须非P、允许P、允许非p.
四种规范模态判断之间的真值关系与四种直言判断之间的真值关系相同,亦可用逻辑方阵表示。据此,可进行一系列有效推理。
第七章 逻辑基本规律(2学时)
一、同一律
同一律的基本内容是:任何思想与其自身是等同的。
同一律的公式是:A是A。
同一律的逻辑要求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一个思想必须保持确定和同一。违反这一要求,就会犯偷换概念或偷换论题的错误。
二、矛盾律
矛盾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否定的思想不能同时为真,其中至少有一为假。
矛盾律的公式是:并非(A并且非A)
矛盾律的逻辑要求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同时肯定两个互相否定的思想(判断)。违反这一要求就会犯自相矛盾的错误。
三、排中律
排中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不能同时为假,其中至少有一为真。
排中律的公式是:A或者非A。
排中律的逻辑要求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同时否定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判断)。违反这一要求就会犯模棱两可的错误。
第八章 归纳推理与归纳方法(4学时)
一、归纳推理
1、完全归纳推理是根据某类事物的每一个别对象均具有某种属性,从而断定该类事物所有对象具有该属性的推理,具有必然性推理的特征。
2、不完全归纳推理分为简单枚举归纳推理与科学归纳推理,属于或然性推理。
简单枚举归纳推理是根据某类事物部分对象具有某种属性,并且没有发现相反情况,从而推出该类事物全部对象分子具有该种属性的推理。科学归纳推理在此基础上,对对象与属性作了一定的因果分析。
二、判断现象间因果联系的穆勒五法
1、求同法
求同法的特点是异中求同,除异求同,其图式可表示为
场合 先行情况 后继现象
(1) ABCD ______ a b c d
(2) ABEF ______ a b e f
(3) ABGH ______ a e g h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以,A是a的原因
2、求异法
求异法的特点是同中求异,常用作为实验方法。其图式可表示为:
场合 先行情况 后继现象
(1) ABCD ______ a b c d
(2) BCD ______ b c d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以,A是a的原因
3、求同存异并用法
求同存异并用法是两次运用求同法,一次运用求异法的逻辑方法。其图式可表示为:
正面场合 场合 先行情况 后继现象
(1) ABCD ______ a b c d
(2) AEFG ______ a e f g
(3) AFHI ______ a f h i
反面场合 (1) BEM ______ b e m
(2) CKL ______ c k l
(3) FNO ______ f n o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以,A是a的原因
4、共变法
共变法是适合由单一原因引起单一结果场合的方法。其图式可表示为:
场合 先行情况 后继现象
(1) A1BCD ______ a1 b c d
(2) A2BCD ______ a2 b c d
(3) A3BCD ______ a3 b c d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以,A是a的原因
5、剩余法
剩余法是适合复合情况引起复杂现象的场合的方法。其图式可表示为:
已知 ABCD是abcd的原因
又知 B是b的原因
C是c的原因
D是d 的原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以,A是a的原因
三、类比推理与假设
1、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在某些属性上的相同,推出它们在另一属性上也相同的推理,属于或然性推理。
类比推理的形式是
A对象有属性a b c d
B对象有属性a b c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以,B对象也有属性d
2、假说是根据已有的事实材料和科学原理,对未知事物或未知规律所作的推测性说明。假说是科学性与假定性的统一。
假说的提出和验证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结合实践活动综合运用各种推理形式。
第九章 论证(4学时)
一、概述
论证是用一个或一些已知为真的判断确定另一个判断的真实性的思维过程。
论证包括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三个组成部分。论证是各种推理形式和逻辑规律知识的综合运用过程。论证应当遵循的基本逻辑原则是充足理由原则。
二、论证的规则
1、论证应当清楚、明白;
2、论题应当保持同一;
3、论据应当是已知为真的判断;
4、论据的真实性应当不依赖于论题的真实性;
5、论据推出论题的过程应当符合逻辑。
三、反驳
反驳是论证一个判断虚假或指明某个论证不能成立的思维过程。
反驳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反驳论题、反驳论据、反驳论证方式。
选用教材 《逻辑学基础教程》
参考书目
1、《普通逻辑》编写组编:《普通逻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修订版。
2、彭漪涟、余式厚著:《趣味逻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马钦荣、李春勇编著:《普通逻辑自学门径及自测题》,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