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学基础
庄寿强 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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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创造工程
5.1创造发明的原理
目前创造技法可达300余种,但其原理并不很多。在介绍创造技法之前,应先阐述一下创造的一些原理,理解了创造的原理,对创造技法就会有更深入的了解。
5.1.1综合原理
这里讲的综合不是将研究对象各个构成要素的简单相加,而是综合其各个构成要素中的可取成分,使得综合后的整体具有创新的特征。综合就是创造。综合已有的不同科学原理,可以创造出新原理;综合已有的事实材料,可以发现新规律;综合已有的不同学科能创造出新学科;综合不同产品的优点能创造出新产品。在所有综合中,与创造工程最有关联的就是技术综合。所谓技术综合,是先把对象分解为各个要素、各个层次,然后再分析其本质特征,找出各种层次的要素,并将可取之处综合在一起。很显然,综合可以使人的认识实现从个别到一般的转化,可以使人超越原来的认识水平,获得更具有普遍意义的新成果(EG:20世纪全世界的重大发明创造中,日本连一项都没有,但它在别国先进技术上搞综合,创造出不少先进新技术和新产品)。
5.1.2还原原理
任何发明和革新都有其创造的起点和原点。创造的原点是唯一的,而创造的起点则可以很多。创造的原点可以作为创造的起点,但任何创造的起点都不能作为创造的原点。研究已有事物的创造起点,并深入追索到它的创造原点,再从创造的原点出发寻找各种门路,用新的思想、新的技术重新创造该事物,从原点去解决问题,或者说是回到根本上去抓住其关键,这就是创造的还原原理。(EG:火柴的原点是发火,从磨擦发火延伸到气体发火,火花打火和液体燃烧发火;轮式运输车辆的原点是物体位移,延伸出气垫车,磁浮车)
5.1.3移植原理
移植原理就是把一个研究对象的概念、原理和方法等运用于其他研究对象之中。移植大多要以类比为前提,类比的特征越接近于事物的本质,则移植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
移植原理又可分为直接移植和间接移植。直接移植是将一个对象的概念、原理或方法直接运用于另一个对象之中(EG:从巴斯德的微生物导致有机物腐败论文移植为黎斯特的外科手术前消毒);间接移植则是经过适当的加工、改造后,再搬入到另一个领域中(EG:仿生学)。
5.1.4分离原理
这一原理就是把某一对象进行科学分解和离散,是与综合原理完全相反的另一个创造原理(EG:扬声器从收录机中分离发展成音箱,衣服分离出袖子产生马甲)。
用创造思维对事物进行科学分离,就会将事物“化整为零”,减少了空间或面积,改善了分离后各部分的性能或提高其效率。从该意义上说,分离也是一种创造(EG:分离出洗衣机的操纵台,降低重心提高稳固性)。
5.1.5强化原理
强化原理就是利用对某事物进行精炼、压缩或聚焦,进行创造发明活动(EG:维生素A、B、D强化成麦乳精;钢化玻璃;压缩饼干;缩微胶卷;袖珍字典)。根据这一原理,可以通过强化的手段,使产品提高质量、改善性能、增加寿命。
5.1.6换元原理
这一原理有两个含义。一是寻找替代物。如果寻找到更好、更省的替代品,则本身即是一种创造(EG:代用零件;代用材料;结构上塑料代替钢材;人造皮革;人造大理石)。
这一原理的另外一个含义,是指人们在发明创造过程中往往要用一种事物代替另一种事物,通过对代替事物的研究来解决被代事物的问题,从而使要解决的矛盾集中化、明朗化,便于人们思路的发挥(EG:地质模拟试验)。换元原理的关键,在于发现并决定可以相互替代的事物及其等值关系和实施替代的具体办法。
5.1.7迂回原理
创造发明活动并不时一帆风顺的,遇到棘手的难题,创造学一方面鼓励人们开动脑筋、勇于探索,但另一方面又主张在必要时可以暂且停止在该问题上的僵持,或转入下一步行动或进行另外的活动,带着未知问题的继续前进,或者试着改变观点,注意下一个或另一个与此问题有关的侧面(EG:海王星的发现过程;数学中设X未知数解方程)。
5.1.8组合原理
组合是事物整体或部分的迭加。组合很容易导致创造发明,也能导致重大发明的创造(EG:两用笔;多用柜;阿波罗计划)。组合的主要类型大致有以下几种:
5.1.8.1主体附加
指在原有的技术思想中补充以新的内容,在原有物质产品中增添新的附件(EG:铅笔加上橡皮头;照相机加上闪光灯)。主体附加主要是指以原有的思想或物质产品为主体,附加的思想及附件只起补充、完善或利用主体作用。
5.1.8.2异类组合
指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领域中的技术思想或物质产品的组合(EG:日历笔架;日历手表;日历收音机)。异类组合的特点,是被组合的物品来自不同的方面,一般无所谓主、次之分;参与组合的对象能从意义、原则、构造、成分、功能等任何一方面或多方面互相进行渗透,从而使整体发生变化。异类组合实际上是异类求同,在创造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5.1.8.3同类组合
同类组合是指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相同或近于相同事物的组合。在同类组合中,参与组合的对象与组合前相比,其基本性能和基本结构一般没有什么根本变化。因此,同类组合是在保持事物原有功能或原有意义前提下,通过数量的增加来弥补功能上的不足或求取新的功能(EG:多头插座)。
5.1.8.4重组组合
重组组合是在事物的不同层次上分解原来的组合,然后再以新的思想重新组合起来,重组的特点是改变事物各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它是在同一事物上施行的,一般不增加新的内容(EG:飞机螺旋桨位置的变化)。
现阶段,组合在创造发明中的作用日趋显著,组合已成为当前主要的创造发明形式。
5.1.9逆反原理
在发明创造中,有时遇到一个不能解决的难题,往往从其相反的途径却能顺利解决,这就是创造的逆反原理。这种原理在创造学中使用非常广泛,与它相关的思维方式是逆向思维,相关的创造技法是逆反发明法。
5.1.10群体原理
早期的发明创造大多是由个人的智力完成的。现代的各种伟大创造,都离不开发挥群体的力量(特别是具有不同知识及能力结构人员之间的群体力量)。在发明创造过程中,应该充分发挥群体的力量,创造学中的第一个创造技法——智力激励法就是依据这个原理产生的。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个人在发明创造中如果离开了群体,将会遇到很大困难,此外人与人在一起形成研究群体时,彼此之间往往会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利用人才“共生效应”增加自己的创造力,正是群体原理的具体应用。
但是,群体原理并不意味着一个研究课题组越大越好。经过研究表明,课题组应控制在尽量小的规模上,这样才有利于发挥每个人的才能,人数过多往往会使一些人处于从属被动地位,降低了创造的效率。
5.2创造发明的技法
创造的成果可以看成是创造者的创造欲望加上创造思维再加上创造技法。创造欲望可以激发人的创造动力和上进心;创造思维是创造的基础,它可以使人思维活跃、主意众多;而创造技法则是人们达到创造目的的途径与手段。具备了这三点,任何一个正常的人都可以进行创造,都可以取得创造性的成果。
至今世界各国已开发出来的创造技法多达数百种。考虑到有不少技法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将最常用的基本创造技法介绍如下:
5.2.1智力激励法
这是世界上第一种创造技法。它是由创造学的奠基人、美国的A·F·奥斯本先生于1939年创立的。它的原名是Brain Storming(所以又长称为BS法),即头脑风暴之意,故有人译为“头脑风暴法”或“智暴法”。这种方法最初是用于广告的创造性设计中,后来很快在技术革新、管理程序及社会问题的处理、预测、规划等许多领域中得到广泛应用。智力激励法是用以提出许多创造性设想的有效方法。智力激励法的做法大致有以下几步:
5.2.1.1准备
智力激励法以召开小型会议的方式进行,会前应先确定好所要攻克的目标,并把它实现通知与会者。如果要解决的问题涉及面太广、包含因素太多,则宜先行分解,把大问题分解为若干小问题,然后逐个地对每个小问题采用智力激励法。
目标确立后,需要物色好会议主持人。主持人除了要求较熟悉此技法外,还要求能在具体情况下适当地启发、引导大家,能与与会者共同、平等地分析、对待问题。
5.2.1.2召开小型会议
与会人数宜在5—10人之间,人多了不便充分发表意见。如一定要更多的人参加,可分别开几个会。会议除主持人外,可另设1—2名记录员。在选择与会人员中,应考虑专业知识的结构,除了保证大多数人精通该问题或精通与该问题有关的问题外,还可适当吸取不同专业人员、甚至外行参加。这样既能保证所提设想的深度,又容易突破专业习惯思路的束缚,可得到独创性较高的设想。
会议时间大约在半小时至一小时之间。由主持人宣布议题后,即可启发、激励大家提出设想。会议一般要遵守如下一些原则:
a.自由奔放。善于从多种角度甚至反常的角度考虑问题,暂时抛开头脑中已有的各种准则、条框,甚至故意做违背传统、逻辑和一般常识的思考。
b.严禁批判。对任何人提出的任何想法不能批判、不能阻拦。这样做可以摆脱各种因素干扰,获得“心理自由”和“心理安全”,使人们充分发挥想象力。在会上也不要进行肯定的判断,因为会妨碍其他人创造性的发挥,也会造成已找到圆满答案而不需再深思的错觉。
c.以谋求设想的数量为主。只强调提设想,在同一期限内提出设想多的人,最后产生的有实用价值的设想才会更多。
d.与会者要善于利用别人的想法开拓自己的思路。这是激励的关键所在。从他人设想中激励自己,得到启发,或者补充他人设想等,可以相互诱导、相互启发、相互激励,促使设想的数目在短时间内急剧增加。
智力激励法的“严禁批判”是暂时的。会议结束后要对众多的设想进行评议、分类、选择,从中找出最有可能实施的设想。智力激励法是一种有助于集思广益的集体思考方法。与会各人都以自己的经验、又各自从不同角度认识同一问题,有利于互相激励、引出联想,产生共振和连锁反应,诱发出更多的设想。
该创造技法问世后,得到了极为广泛的应用。在智力激励法的基础上,人们又根据具体情况对其形式做了多种多样的发展。其中最常用的是默写式智力激励法。
默写式智力激励法又称为“635”法,是德国人根据德意志民族习惯于沉思的性格发展起来的。按照此法,每次会议有6个人参加,要求每人5分钟内在各自的卡片上写出3个设想(故名“635”法),然后将卡片传给右邻。每人接到左邻的卡片后,在第二个5分钟后再次传给右邻。如此多次传递,半小时即可完毕,共传6次,可产生108个设想。对大学生的思维训练情况表明在最初进行创造技法实施时,“635”法具有很大的优越性。
不论是智力激励法还是由它派生出来的“635”法,由于在时间安排上均做了限制,使人在紧张的气氛下处于高度的兴奋状态,通过相互激励后扩大、增多了创造性设想,因此,它是极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创造技法。
5.2.2设问法
提出问题是创造发明的第一步。设问法就是通过解决如何提问题来发现事物的症结所在,继而进行创造发明的一类技法。
5.2.2.1奥斯本的检核表法
这种方法又称为“分项检查法”。由于检核表法几乎适用于任何类型和场合的创造活动,因此享有创造技法之母的称号。
检查表法是根据需要解决的目标(或需要发明的对象),从多方面列出一系列的有关问题,然后一个个地加以分析、一个个地进行讨论,以产生最好的方案或设想。一般来说,奥斯本的检核表法是从以下9方面来进行检核的。
a.现有的发明成果有无其他更多的用途?或稍加改变后有无别的用途?
b.过去有无类似的东西?有什么东西可供模仿?能否从现有的发明中引入其它创造性设想?
c.现有的发明能否改变形状、颜色、声音、味道或制造方法?
d.扩大或放大。现有东西能否扩大使用范围、增加功能、延长寿命?能否添加部件、增加长度、提高强度?
e.缩小或省略。能否将现有的东西缩小体积、减轻重量?能否省略一些部件?能否进一步细分?
f.能否利用其他的产品、材料和工艺方法代替原有的产品或发明?
g.能否将现有的发明更换一下型号或更换一下顺序?
h.能否将现有的产品、发明或工艺方法颠倒一下?
i.可否将几种发明或产品组合在一起?
5.2.2.2 5W2H法
这是美国陆军首创的提问方法,是一种通过为什么(Why)、做什么(What)、何人(Who)、何时(When)、何处(Where)、怎样(How)、和多少(How much)、等7个方面的提问,形成创造方案的方法。
5.2.3联想法
联想是创造性思维的重要形式。
5.2.3.1自由联想发明法
自由联想是在自由奔放、积极思考、借题发挥、踊跃发言、禁止批判的情况下,召集若干人征询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意见的方法。该方法的形式之一称为“自由漫谈法”,其实是智力激励法的一个变种。自由联想发明法的另一种形式叫“入出法”,即把所期望的结果作为输出,以能产生该输出的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作为输入,从输入到输出要经历从自由联想提出设想、用限制条件评价设想(如此反复交替)到最后得到理想的输出三个步骤。该方法与其他自由联想法相比,多了一个评价过程,因而入出法得到的创造性设想往往更加成熟和实用。
入出法也是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第一步先由主持人宣布所要发明创造的实物特征(即输出),然后与会人员针对“输出”提出各种“输入”;第二步,对于“输入”进行一些具体的分析;第三步,由与会者积极思考,提出各种自由联想和设想;第四步,主持人宣布限制条件;第五步,由与会者评价各种设想,也可提出在限制条件下可实现的各种联想,依此次序反复进行;最后,给出联想和评价的结果,即为“输出”。
5.2.3.2强制联想发明法
5.2.3.2.1查阅产品样本法
该法是将两个以上、一般情况下彼此无关的产品或想法强行联系在一起,从而产生出独特设想的方法。只需打开产品样本或其他印刷品,随意地将某个项目、某个题目的语句挑选出来,并用同样的方法将第二个项目、题目、语句挑选出来,将两个合而为一,产生独创性设想。在这种情形下,思维随着两件事的联系而产生,跳跃比较大,容易克服个人经验的束缚、启发个人灵感。
与查阅产品样本法相类似的强制联想发明法是组合联想发明法,它介于联想法和组合法之间:第一步,首先要随机地列出联想的元素;第二步,画出组合表,把各种元素填入具有行列的表格中,进行强制联想。行列中每一个交叉点均为一个设想,经过分析两元素交点的产物,产生有用的创造性设想,然后挑出有发明意义的联想,再进行可行性分析。
5.2.3.2.2焦点法
焦点法是美国C·S·赫瓦德创造的一种技法。它与查阅产品样本法不同,不能任意想象两个项目,而是只能自由联想一个,另一个则是预先指定的,即所谓的“焦点”。这种方法要求紧紧围绕“焦点”进行强制联想。
5.2.3.3类比联想发明
类比联想发明法指的是用要发明的创造客体与某一有共同点的事物进行对照类比,通过联想而获得启示,进行创造发明。类比联想发明法既要借助于原有的知识,但又不能受原有知识的过分束缚。
类比联想发明法的实施大致要经过三个步骤:正确选择类比对象;将两者进行分析、比较,从中找出共同的属性;在上两步基础上进行类比联想推理,得出结论。
类比联想发明法是在两个特定的事物间进行的,它既不同于从特殊到一般的归纳方法,也不同于从一般到特殊的演绎方法。根据类比对象与方式不同,类比方法还可以进一步区分为拟人类比、直接类比、象征类比、因果类比、对称类比、综合类比等。在许多场合并不能预先规定什么性质的联想是最好最有效的,联想往往与灵感或其他创造技法结合起来使用容易收到较好效果。
5.2.4列举法
列举法作为一种发明创造技法,是以列举的方式把问题展开,用强制性的分析寻找创造发明的途径和目标。列举法的主要作用是为了帮助人们克服感知不足的障碍,迫使人们带着一种新奇感将事物的细节统统列举出来,并试着用别的东西代替;迫使人们时时处处想到一个熟悉的事物的各种缺陷;迫使人们能尽量想到所要达到的具体的目的和指标。这样比较容易从中捕捉到所需要的目标以进行发明创造。
5.2.4.1特性列举法
这是由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教授、创造学家克拉福研究总结出来的一种创造技法。该技法是采用对所要发明创造对象特征的详细分析(即将特征逐一列出),而后来探讨能否改革、创新的方法。一般来说,要着手解决或革新的问题越小,就越容易获得成功。其过程如下:
a.第一步,选择一个比较明确的课题,宜小不宜大,如果课题较大,则应该分解成若干小课题分别进行。课题选定后,先列举出发明或革新对象的特征(一般包括名词特征、形容词特征、动词特征三个方面)。
b.从各个特征出发,通过提问诱发出用于个性的创造性设想。可再用智力激励法产生众多的设想。
5.2.4.2缺点列举法
人们常常有惰性,容易安于现状,丧失创造的欲望和机会。缺点列举法就是积极地寻找并抓住对事物的不方便、不得劲、不美观、不实用、不省料、不轻巧、不便宜、不安全、不省力等各种缺点、问题和不足之处等,以确定发明目标的一种创造技法。缺点列举法大多是围绕原来事物的缺陷加以改进,通常不能触动原来事物的本质和总体,属于被动型的创造方法,一般适用于对老产品的改造或用于不成熟的新设想、新发明方面,使新发明、新设想更完善。
使用缺点列举法并没有严格的程序,一般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a.确定某一改革、革新的对象。
b.尽量列举这一对象事务的缺点和不足。可以采用智力激励法,也可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征求意见。
c.将众多的缺点加以归类整理。
d.针对每一缺点进行分析,改进或采用缺点逆用法,发明出新产品。
与缺点列举法相关的另一技法是缺点逆用法,即针对对象事物中已经发现的大量缺点,反过来考虑如何直接利用某些缺点,做到“变害为利”。
5.2.4.3希望点列举法
希望点列举法是通过列举事物被希望具有的特征,以寻找发明目标的方法。在实施中,人们常用智力激励法形成一批希望点。
5.2.5组合法
发明创造大致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是全新的发现和发明,另一条就是把已知其原理的事实进行组合。组合法体现了现代科学技术综合化趋势,反映了发明创造活动的实质。组合创新技法是在一定的整体目的下利用现成的技术成果,因而往往并不需要建立高深的理论基础和开发非常专业门的高级技术。
组合法以组合求创新、为创新而着,其组合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按照组合因素的不同,组合法可细分为技术手段的组合、材料或零部件的组合、技术手段与现象的组合、现象与现象的组合以及技术原理的组合等各种类型的组合。
组合创造技法有如下几个要点:
a.由多个特征组合在一起;
b.所有的特征都是为同一个目的的共同起作用,它们相互支持、促进和补充;
c.可以达到一个新的、总的技术效果。
组合不等于凑合。因为“多用”严重影响了“单用”,会使发明过分笨重、复杂,从而丧失了发明的意义。这一点在使用组合时应特别注意。
5.2.6形态分析法
形态分析法是把所需要解决的问题分解成若干个彼此独立的要素,然后用网络图解方式进行排列组合,以产生解决问题的系统方案或发明的设想。由于形态分析法采用图解方式,因此可以使其各种方案毫无遗漏地在图上显示出来,因而能产生大量设想,其中包括各种创造性、实用性很高的设想。形态分析法通常有五个步骤:
a.第一步,详述需要解决的问题。
b.第二步,根据需要解决的问题,列举出独立因素。
c.第三步,运用发散思维,尽可能多地列举各个独立因素所包含的若干要素。
d.第四步,将各个要素组合成多种创造性设想。
e.第五步,根据发明目标,选择最佳设想方案。
形态分析法可以避免先入为主的影响,也可避免单凭头脑思索、挂一漏万的不足,这种方法已广泛地应用于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
与形态分析法相类似的另一种创造技法是系统构思法(我国学者许国泰创立的“信息交合与反应场”)。它是一种立体的、动态的、系统的创新方法。其构思过程:将事物分解为功能、材料、形态结构三因素,并用三维坐标系。然后对每一因素进行分解,将所得的要素标注在相当的坐标轴上。对每一坐标轴上的要素,还可以分解为更小的信息因子(在分解过程中,充分发挥发散性思维的作用,重视信息因子的深度和广度,可引进多种学科信息标作为“父本”)。还可以将三维坐标系各轴上的每个要素与其他轴上的要素分别结合,这样可以得到很多不同的设想。
运用“信息交合法”有三条原则:整体分解原则,先把整体加以分解,按序列出因素和要素;信息交合原则,各轴的每个要素要逐一地与另一轴的各个要素相交合,也可以引入父本逐一与各轴上的要素交合;结晶筛选原则,通过对方案的筛选,找出更好的方案。
5.2.7NM法(中山正和法)
NM法由日本创造学家中山正和于1968年所创。它主要用于产品设计和改造,视其对解决问题的要求不同,该法也具有多种变型。
Nm法的一般程序是:在确定要解决问题的本质以后,第一步是找出表达问题本质的关键词(KW);第二步是对关键词(KW)询问“什么与它相似?”的问题,即问题的类推(QA);第三步是对类推结果询问“它们之间是什么东西发生着作用?”的问题,即探讨类推结果(A)的背景,所以又称为背景提问(QB);第四步是再对背景提问的问题逐一询问“这个对问题的解决能否给予某种启示?”的问题,即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阶段,称为概念提问(QC),意味着进一步熟悉对象并引出启示;最后一步是整理各种启示,形成解题概念。
5.2.8 TT—HS法
“TT”是英文“思考与树”的第一个字母;“HS”是“协调选择”的第一个字母。TT-HS创造技法就是先产生一个“思考树”,然后对各个“枝桠”进行协调选择。该创造技法由日本学者志村文彦于1970年创立。
现以改革一个电缆接线架为例,说明该法的应用:
a.首先通过智力激励法会议,诱发出许多创造性设想,对这些联想进行整理,从中选出一二十种有可能实施的设想,再按它们的属性分成构造、加工方法和材质三大类,绘成树状思考图,即思考树。对图上每一项设想根据其实施的难易程度、实施后的经济效果分别记上不同的分数(1-5分)。记分标准虽然很难客观化,但大致可以定为:容易实施及经济效益高的就给高分。
b.进行协调选择。在树状系统图旁列出A、B、C……等假设方案,并用黑点标出每个方案所采用的创造性设想,然后根据每项设想的分数进行统计。总分最高的就是最佳方案。
本节我们介绍了一些主要的创造技法。要创造发明一件物品,常常不是只用一种技法就能奏效的,有时需要使用多种技法。
5.3创造发明的几项原则
通过各种技法的实施,人们的头脑中最终就会形成一个新颖的构思(即成果),这时就应该有意识地进行酝酿、判断和改进,为通向最终的发明成果做出努力。为此,下面一些原则在创造发明中必须加以考虑:
5.3.1不违背科学技术原理原则
任何违背科学技术原理的发明都不会成功。反例以永动机的“发明”最典型。在遵循科学技术原理方面,应当注意:
a.要对自己的设想进行科学技术原理上的核查与分析。
b.认真考虑它是否能达到预期的性能。
c.考虑发明物在制造过程中是否存在特殊困难。
d.慎重考虑所发明的物体是否真有实用价值。
5.3.2市场评价原则
一般的发明要获得最后成功,必须具有突出的实用性,还必须经受住市场的严峻考验。发明的使用价值要超过其出售价格。使用价值一般可以从如下几方面进行评估:该发明解决的问题是否迫切;是否容易使用;是否耐用、可靠;是否令人喜欢。
5.3.3相对最优原则
有时候直接估计一项发明的使用价值是十分困难的,因此人们往往采用比较法进行评估。所谓比较法,就是将新发明的可能效果与那些要解决同样问题的全部已有技术相比较,看是否更加优越。
5.3.4机理简单原则
机理简单与否是判断一项发明能不能获得成功的另一项原则。一般来说,要达到同样的功能,设计一种机理简单的装置要比设计复杂装置困难得多。
5.3.5构思独特原则
发明的构思是否新颖别致,有时候也可作为是否有价值的预测标准。出色的发明往往具有独特的构思,但独特的构思未必能构成出色的发明。
5.3.6不轻易否定和不简单比较原则
在评判各种创造性设想的方案时,应注意避免轻易否定的倾向。不恰当的否定是由于人们运用了错误的理论或是错误地使用了理论,或是超越了理论的适用范围所致,更多的是人们武断地规定了某项发明的技术细节却又证明这种技术不可能达到发明。实际上,只有当任何技术细节和实现方式都不可能影响论证的结果时,理论的否定性论证才是有效的。
不能简单比较原则的意思是不同的技术(包括非常相近的不同技术)在原则上是不能简单比较其优劣的。不能简单比较原则与前面的相对最优原则并不矛盾,相对最优原则只是当不同技术的具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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